长三角律师网
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协议转移 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协议转移
首页
>>
法律知识
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协议转移
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协议转移??
一、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
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
关于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和吊销营业执照后,如何确定诉讼主体的问题
(一)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在其办理注销登记前,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应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已依法成立清算组织的,可以清算组织名义参加诉讼。是否追加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参加诉讼,属当事人意思自治范围,当事人不请求追加的,一般不要主动追加。因无企业法人清算组织或因人员下落不明无法到庭诉讼的,可公告送达或者直接送达给清算义务人。原告只起诉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的,要区分情况:要求其履行清算义务的,法院可不必追加企业法人;要求其清偿企业的债务的,如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可迳行判令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承担清偿责任,而不必追加企业;如企业具备法人资格,仅存在投资瑕疵的,应追加企业为共同被告。
(二)清算义务人应按照主管或投资关系确定:非公司制的国有企业法人的清算义务人为其上级主管部门,非公司制的集体企业法人为其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法人型联营企业为其联营各方,中外合资企业法人为合资各方,外商独资企业法人为其投资主体,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控股股东。
(三)企业法人已办理注销登记,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消灭,因未清算的遗留债权债务发生纠纷的,应以清算义务人为当事人。
企业法人未依法办理年检的,不影响其诉讼主体资格,可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除非其已被依法注销。
二、公司注销后原有债务要怎么办
公司注销后公司债务的偿还有几种情况,每种情况下偿还方法不同。如下: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
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公司和股东都要承担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
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里的连带清偿责任就是指公司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也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
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
因下列情形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指股东和公司都要承担责任):
(1)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
(2)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
5、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
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6、股东利用公司的独立地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股东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即股东和公司都要承担责任)。
需要入手对分公司的财物状况进行了解,了解分公司的债权有哪些,债务有哪些。明确具体债权权利和债务职责以后就可以签订协议进行转移了,可以将债务债权转移到总公司,确保债权债务按期履行,确保自己公司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都不受损。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
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我们生活中会遇见很多因为债权债务关系不明确而导致的纠纷,为了避免这些纠纷的发生,双方当事人会签订一份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书,用来明确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相关利息的算法。那么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就为您做相关的介绍。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书甲方(债权......
·
哪些闯红灯行为不用扣分罚款
哪些闯红灯行为不用扣分罚款对于机动车闯红灯的行为,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一旦被发现就要对驾驶者进行扣分罚款处理。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使有闯红灯行为,也是不用扣分罚款的。那到底在什么情况下闯红灯不用被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哪些闯红灯行为不用扣分罚款1、前轮压线在等红绿灯时,由于被前面......
·
欠债不还可以同时拘留夫妻两人吗
欠债不还可以同时拘留夫妻两人吗一、欠债不还可以同时拘留夫妻两人吗?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均需要执行。拒不执行法院裁定的,可以同时拘留。但一般情况下双方只是共同债务人,做为被执行人是不会被采取拘留的措施的,除非有很恶劣的行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
·
私募基金可以申购债券型基金吗?
私募基金可以申购债券型基金吗?一、私募基金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PrivateFun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机构投资者可能会投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然后交由私人股权投资公司管理并投向目标公司。私人股权投资可以分为以下种类:杠杆......
·
采购合同违约金条款中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采购合同违约金条款中违约金过高怎么办?一、合同条款中违约金过高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给出了精准的答案。该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
·
未成年人多少岁才负刑事责任
有时候我们发现,未达到一定年龄的未成年人犯罪,最后都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这就让很多人不解了,到底法律中规定的未成年人多少岁才负刑事责任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完全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不管犯......
·
建筑工程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
建筑工程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建筑工程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2、《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
·
诉讼离婚必须要经过调解吗
现实生活中,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有诉外调解,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也不是离婚的必经程序。可以到法院申请离婚诉讼,那么诉讼离婚必须要经过调解吗,要是诉讼离婚中进行的调解无效怎么办?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诉讼离婚必须要经过调解......
·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材料有哪些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材料有哪些申请专利时提交的法律文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按照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1)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2)公司申请......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
南京律师收费标准
南京律师收费标准南京律师收费标准,南京市请一名律师大概需要花多少钱?年最新的律师刑事案件收费标准?年南京离婚诉讼律师收费标准?年最新的律师债务合同案件收费标准?《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表》《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关于律师费的支付标准......
·
苏州律师提醒:讨债公司必须合法运营!
苏州律师提醒,目前市面上的一些所谓“职业讨债人”、“苏州讨债公司”均是违法存在的,合法讨债应该求助于专业讨债律师。市民如果发生类似经济纠纷,一定要走法律途径,绝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寻求“黑社会”的帮助而采取不正当手段讨要债务,否则很容易让不......
·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家属如何送钱?寄钱方法和有关规定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家属寄钱送钱方法如下:1.可以委托律师代送.2.通过支付宝送钱,方便快捷!具体流程如下:进入支付宝》》首页点更多》》便民生活--城市服务(注意:先选择好地区:江苏-南京)》》办事大厅--政务》》进入后向下拉,看到监所服务》》......
·
石景山房产纠纷首选原江律师
北京房产律师帮你解决一切房产纠纷房子给人们的意义不仅仅是遮风挡雨的地方,对于中国人来说房子给人们的感觉就是家的感觉。当人们还小的时候会在一起共同居住,当自己的兄弟姐妹长大成人之后就需要面对分家的问题,有的时候老人分配不均就会产生家庭矛盾,......
·
广东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广东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广东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
·
铝合金门窗的安装措施
铝合金门窗外框安装施工内容包括:1、铝合金门、窗框进场,查水平线,划垂直线、进出线,窗框,洞口对位,清洁洞口。2、斜木楔固定窗框、校正,射钉固定铁脚,检查。3、砂浆或细砼封铁脚。4、铁脚砂浆干固后,拆除木楔,粉户外洞口。5、注打发泡剂,......
·
贪污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贪污罪的刑法规定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买卖合同债务想要调解分期付款
·
我自己开有实体店,想招代理,可以收取代理费吗?
·
我在公司上班14个月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赔多少啊
·
可以提供他人组织传销的人证,但是无法证明他收取钱财,可以定他的罪吗
·
是关于邻里住房采光的一些问题
·
两前借别0万元钱,没有写借条,现在别人不还应该怎么办?
·
邹律师好,别人借我钱一直不还,电话不接,有借条,想问一下怎么
·
消费维权,我在淘宝网购买一个假发
·
村里征地建房子,以租代征合法吗????
·
隐藏病情欺骗色财感情后面跟我离婚,我付出代价他又不愿意赔偿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