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怎么索赔
首页
>>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怎么索赔一、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怎么索赔
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如下:
(1)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等。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护理费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交通费
(5)住宿费
(6)营养费
(7)赔偿金
其一,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其二,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器具费
(9)丧葬费
(10)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还可以索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二、交通事故财产损害如何索偿
交通事故财产损害,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1、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2、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索偿需要依据相关证据展开,例如现场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书等,而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主要依据相关的责任认定,也有赖于相关证据的证明,但是搜集证据需要合法及时,最好求助于专业律师,帮助你处理证据和后续的索偿事宜,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是很常见的,既然有损失,那么当然就需要对遭受损失的人进行相应的赔偿。那么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该怎么赔偿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如何赔偿(一)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害赔偿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
·
交通事故追尾死亡赔偿怎么计算
每到放假,车流量就会增加,车流量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就会上升。每次都会听到广播里传出某某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最常见的交通事故是发生追尾,那么交通事故追尾死亡赔偿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我们来为您解说一下。一、交通事故追尾死亡赔偿怎么计算交通事故追尾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为: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是多久
在驾校科目一的考试中有一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是多久的考题,也就是人们口中常说的交强险保险期间。其实答案很简单:一年。但是很多人对交强险的性质,以及投保交强险存在的特殊情况等相关内容知道的并不多,下面我们以此题来为您普及一下交强险的相关知识。一、交强险性质交强险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
·
醉酒驾车判刑多少年,怎么处罚醉驾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那么在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同时,也触犯了《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就要对行为人进行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那么醉酒驾车判刑多少年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醉酒驾车判刑多少年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
·
监控录像能作为刮车直接证据吗?
监控录像能作为刮车直接证据吗?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的保有量也是逐年提高。刮车可以说是一种非常常见的汽车事故,那么在刮车发生之后监控录像能作为刮车直接证据吗?的我们将带领你解答这个问题。一、监控录像是证据吗?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内容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未备案有效吗?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内容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未备案有效吗?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与其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承包农村土地,并交付一定收益的协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主要......
·
众所周知,在试用期内,要是单位发现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话,那
众所周知,在试用期内,要是单位发现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话,那么可以将其辞退。那么,反过来,试用期内职工能否辞职呢?而职工在试用期辞职的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试用期内职工能否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
·
什么是附义务的赠与合同?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法律特征是什么?
什么是附义务的赠与合同?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法律特征是什么?一、附义务的赠与合同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也称附负担赠与合同,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给付义务的合同。二、法律特征1、附义务赠与是一种双方法律行......
·
民事证据的三性是什么?
民事证据的三性是什么民事证据的三性是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证据的三性看似简单,但是却推动民事诉讼程序的发展,因为证据是裁判的基础与根据,因此证据的效力对诉讼的结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下面是为您简单总结的相关内容。一、真实性真实性是指一份......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
南京遗产律师
南京遗产律师解决遗产继承权、房屋遗产继承、遗产继承顺序、遗产信托等纠纷问题,提供全面的南京遗产继承权、房屋南京遗产继承、南京遗产继承顺序等纠纷问题:离婚、继承纠纷、公司法纠纷、房产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财产的继承有哪些方式?......
·
苏州市看守所
江苏省苏州市看守所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故俗称“苏州市黄埭看守所”。苏州市看守所分为四个,分别为苏州市..看守所、苏州市第二看守所、苏州市第三看守所、苏州市第四看守所,均由于苏州市.监管支队管理。苏州市各看守所的定......
·
律师在房地产业务中的作用
律师在房地产业务中的作用 一、地产项目立项 1、提供房地产项目立项的现行法律、政策依据; 2、审查房地产项目所需文件材料,参与有关项目谈......
·
南充律师邓显峰,南充交通事故赔偿新规定。
市民王女士咨询:邓律师,您好,请问在我自己买了一辆车,刚刚办了临时牌照,前几天,我弟弟将车开出去与朋友吃喝酒,我弟弟的朋友见到我的弟弟开了我的车,就以为是弟弟的车,就想开。我弟弟也同意了。后来发生交通事故,请问我弟弟要承担责任吗? ......
·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起诉书
在交通事故产生后,必有一方是事故主要负责方。在交通事故中车辆的损坏,人员的死伤等发生时,非交通事故担责方会要求事故赔偿。由此,交通事故纠纷出现。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怎么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交通事故赔偿起诉书的构成1、原告原告为赔偿......
·
滥伐林木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关于滥伐林木的法律责任,如果没有构成刑事犯罪的话,那么仅仅是一般的违法行为,就会给予行为人治安处罚。但如果构成犯罪,那么承担的责任就是刑事责任了。今天,主要为您介绍的就是滥伐林木罪构成犯罪后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一、滥伐林木的法律责任是怎样......
·
苗木购销合同样本的内容
苗木购销合同样本的内容苗木购销合同样本甲方:乙方:甲、乙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苗木购销协议:一、合同的标的、规格、数量、价格甲方销售苗木给乙方,具体数量、规格、价格见下表:树种说明:本合同苗木的销售价是......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政府可以强制拆迁吗
·
离婚双方都愿意的话还要提起诉讼吗
·
拒付招生劳务费
·
马律师:我这边是在叶榭辣艾思火锅店做兼职时在厨房滑倒烫伤左边
·
请问这合理吗,我该怎么做,谢谢
·
你好,我想找个代理律师,起诉前夫,不给孩子抚养费
·
你好李律师,我有件事想让你帮我上法庭。
·
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
提前要二胎罚多少钱,我和老公都是农民
·
我开车撞坏了护栏把车开走了,中间隔一个小时返回现场报警这算逃逸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