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交通事故致人残疾该怎么赔偿

首页>>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包括两方面,即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失。而在人身损害当中又分为了一般损害、伤残以及死亡三种不同的情况。针对损害的情况不同,当然赔偿也是不一样的。那么交通事故致人残疾该怎么赔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致人残疾该怎么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需指出的是赔偿义务人除了赔偿上述费用外,还应该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费用,即因就易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最长可达20年。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交通事故中死亡怎么赔?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
需指出的是赔偿义务人除了赔偿上述费用外,还应该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费用,即因就易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交通事故赔偿分为财产与人身损害赔偿,财产赔偿原则上以直接损失为主,人身损害赔偿主要包括如下内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最长可达20年。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通事故中实际造成的损害情况不同,那么最后的赔偿也是不一样的。并且因为各地规定的赔偿标准不一致,这也会导致即使在同一种损害程度下,具体受害人获得的赔偿也是有所差异的。具体关于交通事故致人残疾该怎么赔偿的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车辆刮蹭如何走保险?程序是怎样的
      车辆刮蹭如何走保险?程序是怎样的?车辆刮蹭如何走保险?程序是怎样的?不同保险公司在理赔程序上会有所不同,但理赔的基本步骤大部分还是相同的,基本流程包括有:拍照留证、电话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1、拍照留证车辆刮蹭如何走保险?第一时间当然是拍照留证,作为保险理......


·车祸肇事者不赔偿怎么办,车祸肇事者应该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车祸肇事者不赔偿怎么办,车祸肇事者应该赔偿的项目有哪些生活中谁都不希望发生车祸,但是有句话叫做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如果你在路上不小心被车撞了,但是车祸肇事者不赔偿时,这个时候你知道该怎么做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车祸肇事者不赔偿怎么办1、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


·交通司法鉴定有效期是多久,程序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一方如果认为自己受到了损害,要求肇事者赔偿时,很多肇事者为了防止受害者索要高额赔偿,往往就会要求对受害者进行司法鉴定,但是司法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您知道交通司法鉴定有效期是多久吗?我们下面为您做了详细介绍。一、交通司法鉴定有效期是多久1、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


·广州机动车牌照注销需要什么手续?
      广州机动车牌照注销需要什么手续?一、机动车牌照汽车号牌,是国家车辆管理法规规定的具有统一格式、统一式样,由车辆管理机关经过申领牌照的汽车进行审核、检验、登记后,核发的带有注册登记编码的硬质号码牌。一般为两面,分别按规定安装在汽车前后部指定位置上。汽车号牌是准许汽车上道行驶的法定凭证,是道路交通管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什么时候出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发放时间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事实简单,责任清楚,负责处理的交警当天或者第二天,就可以开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死亡等一些后果,需要勘查现场,进行相关的技术鉴定,这种情况下,十五个工作日之内,交警部门可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是发生特别重大、复杂的交通事故,需要......


·现在社会,五险一金已经成为了工资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着
      现在社会,五险一金已经成为了工资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着人们现在的生活,也影响着人们为了的生活,高收入者可以合理避税,对低收入者来说更是不可缺少的保障,那么重庆五险一金交费比例是怎样的呢?请跟我们来看一下吧。一、五险一金每月缴纳金额=缴纳......


·土地使用证贷款后果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贷款后果有哪些?依照我国的律法,虽然个人或者公司没有土地的所有权但是可以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当通过合法的手段途径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国家相关部门会给一个土地使用权证,在满足要求的情况下这个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但是贷款的时候一定要多考虑......


·打交通事故官司律师费谁出?
      随着交通越来越发达,交通事故的发生也越来越多,产生的矛盾也变得不可化解,困扰很多人的一个问题就是打交通事故官司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以及谁出律师费,接下来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打交通事故官司律师费谁出以及收费标准吧。一、交通事故律师费谁出律......


·公司合同违约赔偿工资,能赔多少
      公司合同违约赔偿工资,能赔多少?一、公司一方发生劳动合同违约,需要赔偿多少?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违约金。2、该法律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3770831974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相关内容
·南京刑事律师说法
    南京刑事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在线刑事辩护咨询服务,处理刑事案件、刑事辩护、贪污受贿案件、经济案件、盗窃、强奸杀人、毒品案件等。南京刑事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家属委托,提供刑事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调查取证以及申请取保候审等,为希望得到法律......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擅长离婚案件、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子女抚养、离婚监护权等案件,为当事人提供离婚诉讼案件的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谈离婚损害赔偿:下面就四种婚姻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分析如下:  1、关于因重婚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


·被控涉嫌运输毒品14公斤 武汉律师辩护从轻处以死刑缓期执行
          被控涉嫌运输毒品14公斤武汉律师辩护从轻处以死刑缓期执行    案情简介      被告人方某某、李某某系武汉市汉阳区居民,通过打牌认识,2012年2月,二人在汉阳区共谋从云南景洪市购买......


·北京律师:刑事案件中聘请律师的五大误区
      核心内容:在一起刑事案件中,委托人在聘请律师时会存在认为不需要请律师、未到请律师的时候、请律师仅是走走程序等各种误区。如何请律师、请什么样的律师,决定着整个案件的辩护效果,在此笔者浅谈一些委托人在聘请律师前后可能陷入的误区。  &#......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


·什么情况下可以继续履行合同
      什么情况下可以继续履行合同一、什么是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违约方应当承担的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的责任。二、什么情况下可继续履行合同依据民法典规定,继续履行的适用除有违约行为外,还应......


·怎样写工程承包合同?
      怎样写工程承包合同?(一)承包方法:(1)承包形式:单包,即包工不包料。(2)工作量:工程上的水电安装;临时设施上包括:办公室、门卫、仓库、宿舍等的照明、插座等用电的接线、敷设。文明设施配套上:材料归堆、材料进退场装卸、现场文明清理等都属乙方工......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朋友借钱13万现在联系不上,担保人是他妻子,现在找他妻子,说
·至人精神失常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深圳市龙岗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
·我们办下三级残疾了!国家给补助吗san
·印章需不需要到公安局备案
·你好,我是在广州找的工作,通过58同城介绍去,一家介绍中心,要求填了资料,及身份信息,并他们要求需
·了解拘留人员被拘留海阳市看守所二十天了,还没消息呢
·你好,请问一下我老公现在病了,如果不幸去世,他名下的房子归谁
·谁知道聊城十一监区的电话号码?
·离婚后他的户口不愿意迁怎么办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