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哪些情况下适合诉讼离婚

首页>>法律知识

    ??

虽然夫妻离婚的方式是由当事人自己选择的,但对此《婚姻法》中也是做出了相应规定的了,即在一些情况下可能比较适合协议离婚,但另一些情况下则适合诉讼离婚。究竟法律中规定什么情况下适合诉讼离婚呢?以下是对这个问题做的具体介绍。

一、什么情况下适合诉讼离婚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的途径有两种,即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里所指的并非一般的赌博、吸毒行为,而必须是达到已成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地步。本款为例示性规范,除了明确列举的赌博、吸毒恶习之外,还应包括其他会严重危害夫妻感情的恶习,诸如酗酒、嫖娼、卖淫、淫乱等。一方当事人以其配偶有该法定过错而提出离婚请求,只要调解无效,就应依法予以支持。

二、何种情况下适合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据新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协议离婚须符合以下条件: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离婚是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时,才能进行登记离婚。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对于夫妻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必须依诉讼程序解决,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诉讼。

3、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双方当事人离婚合意,是协议离婚的最重要的条件。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就不能依此程序办理。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是发自夫妻双方内心、真心实意的愿与对方解除婚姻关系,而不是双方一时气愤或感情冲动的离婚;不是一方欺诈、哄骗另一方同意的离婚;也不是家长或第三者胁迫一方或双方同意的离婚;更不是当事人双方为了各自的目的或共同的目的而恶意串通的假离婚。

4、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

5、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适当的处理。

6、协议离婚必须合法。首先,双方当事人离婚动机和目的应该合法,不能用离婚来规避法律,达到其他个人目的。其次,离婚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政策,即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协议要合法,不能因父母离婚而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关于财产问题的协议也要合法,不能以此侵犯或剥夺当事人任何一方的财产权利,也不能以此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财产利益。

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定,同时我国相关法律也是做出了具体情形规定的,各位可以大概了解一下。若本身不符合诉讼离婚的条件,而选择向法院起诉的话,即使法院受理了案件,也会驳回当事人的起诉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规定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不得不走上离婚的道路此时就需要开始考虑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了。那么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规定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呢?下面给您做一点简单的介绍。根据新《婚姻法》的立法精神以及各国的立法例,在分割共同财产过程中还要坚持以下一些原则:1.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随着近年来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常常涉及生产......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财产分割标准是什么样的?
      很多人畏惧离婚,并不是说害怕面对自身的感情问题,而是害怕离婚之后自己的子女不知道该怎么办。当然您也常能在媒体中看到,不少人为了能够争取到子女的抚养权不惜夫妻对簿公堂,那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财产分割标准是什么样的?下面给您介绍一下。一、子女抚养问题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


·二审离婚上诉状范本
      二审离婚上诉状范本在离婚案件中,离婚诉讼当事人对于法院一审判决的结果不满意的,可以按照法律程序上的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呈交二审离婚上诉状,来提起上诉。那么二审离婚上诉状要怎么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呢?接下来我们就通过一份二审离婚上诉状范文来做一简单说明。二审离婚上诉状上诉人:张?????,女,......


·离婚协议书签字后是否马上生效
      相信您都清楚,对于一般的合同、协议来讲,除了有特殊约定的生效时间之外,通常都是在当事人双方都签字盖章之后,那么合同、协议就会生效。那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书签字后是否马上生效呢?我们马上为你分析解答。一、离婚协议书签字后是否马上生效签好离婚协议只是登记离婚的第一步,即双方达成了离婚的合意,但是中国的......


·离婚后怎么提起变更监护人申请
      夫妻离婚后孩子监护权的问题往往是最令人头疼的问题,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需要变更的,要先和另一方协商才行,如果协商失败怎么办呢?离婚后怎么提起变更监护人申请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是孩子监护权,关于孩子监护权的问题,法律有哪些规定?关于孩子监护权的问题,民法通则有关于孩子......


·合同生效日期可以在合同签署日期前吗
      合同生效日期可以在合同签署日期前吗?在商业或者其他事物往来中,往往会出现合同生效日期早于合同签署日期的情况,对此,此类合同的效力就会引发对它的思考。下面,我们将就合同生效日期可以在合同签署日期前吗这个问题为您做出一些解答,以供您参考。一、......


·自己打车祸官司需要哪些证据,车祸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自己打车祸官司需要哪些证据,车祸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处理车祸,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就可以向法院起诉,就是打官司。向法院起诉的原告都是受害人一方,那么自己打车祸官司需要哪些证据?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


·代替考试罪的立案标准
      1、代替考试罪的定性量刑在定性方面,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医疗责任鉴定申请程序
      医疗责任鉴定申请程序医患关系的紧张有日趋加剧的趋势,医疗事故的发生也许不可避免,造成医患紧张的除了医疗事故本身,最容易产生分歧的就是医疗责任的的归属问题了,除了我们知道的医疗事故责任保险的投保事项,医疗责任鉴定申请也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8856597441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相关内容
·南京经济合同律师
    南京经济合同律师办理经济合同类案件,包括合同诈骗、合同纠纷仲裁、经济合同纠纷、买卖合同、商业合作、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等。南京经济合同律师熟悉经济合同纠纷、公司股权及公司收并购实务、企业法律顾问、大宗不动产交易、建筑工程款......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地址电话、怎么走?南京市江宁区大连山看守所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淳徐路,邮政编码211123。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南京刑事律师去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会见面谈、了解案情......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范围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宿迁市(不含泗洪县、泗阳县)、新沂市的环境资源案件。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电话:0527-12368·电话:0527-12368在宿迁设立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希望宿迁市中院和宿城区.,特别是环......


·四川达州大竹李鹰律师在检察院阅卷时接受记者采访
      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人民法院为深入推进阳光检务,方便刑事辩护律师在.阅卷,规范卷宗管理,大竹县人民法院案件管理中心出台三项举措,确保律师阅卷的权利,今后,律师只要按照规定,就能很方便地查阅有关卷宗。案卷查阅程序复杂繁琐,案件进展情况心中没底,......


·挪用公款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挪用公款罪的刑法规定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的走私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四款【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


·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头部被打至伤,陪偿问题
·我男朋友就是因为有设施到了诈骗他自己也是不知情情况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殴打事件致原告为一级轻伤,现被判刑一年半,
·老婆出去一年多电话设置了,我可以起诉她吗
·此类现象是否属于未执行义务
·我老公2019年12月27日在工厂洗澡煤气中x,现痴呆
·关于工伤问题,我的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在公司组织的活动中摔伤造成骨折药费都是自己垫
·组织卖淫罪如何界定?有人以开办洗浴中心为名先后组织、容留十san
·拖欠工资7800元长达2年只有微信聊天记录
·笔迹鉴定,对方不配合怎么办?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