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离婚财产保全1年失败
首页
>>
法律知识
财产问题一直是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最为关心的问题,离婚前财产保全是防止夫妻一方非法隐藏和转移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有效措施,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是有的夫妻一方会遇到离婚财产保全1年失败,对于保全失败带来的问题也很苦恼,容易造成利益受损。下面我们就保全财产的内容作出详细的介绍。
一、离婚财产保全1年失败的损失
离婚财产保全1年失败容易给对方转移和隐匿财产的机会,给另一方造成很大的损失,因此,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的过程中,一定要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及时申请诉讼离婚。
二、离婚财产保全期限有多久
(一)诉讼申请保全离婚的,有效期限是15天诉前财产保全只有15天,15天内申请保全方如果不起诉,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在15天内向法院起诉,诉前财产保全转为诉讼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一概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且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对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必须在接受申请后的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二)诉讼中申请保全离婚财产的,保全财物种类不同,期限各有不同财产保全的效力并不是没有终期的,一般都维持到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之日止。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审查,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根据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职权主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
不同种类的财产的保全期限是不同的,每次采取保全措施后只能维持一定的期限;到期如果没有采 取续封或者续冻措施的,保全措施将自动失效。因此,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仍要继续关注保全措施的到期时间。需要继续采取续保措施的,最好应在期限届满之 日三十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及时安排续保。具体期限为:
1、银行账号、存款:首次六个月,续冻三个月。
2、房产、土地:首次二年,续封一年。
3、股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国家股、社会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6、债券: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7、车辆:无期限限制。
8、机器设备、货物:首次一年,续封六个月。
9、到期债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10、专利、商标权:每次六个月。
财产保全裁定一旦作出立即生效,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人民法院不停止财产保全裁定的执行。
二、离婚前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
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4、申请的法院。
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5、不动产的保全。
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等)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
6、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夫妻共同财产被一方转移走,给自己带来的不小的损失。因此,在离婚之前要及时申请财产保全,这对离婚财产分割是很有利的,至少可以防止一方恶意转移或隐藏夫妻共同财产,减少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必要的纠纷。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配偶可因军人重婚而离婚吗?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该条文构是我国军婚民事保护法律制度的核心,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适用范围。 条文只适用于配偶是非军人一方对军人提起离婚的诉讼案件,而军人向非军人一方提起的及夫妻双方均为军......
·
离婚案件能否公开审判
离婚案件也是属于民事案件中的一种,而对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都是进行公开审判的。但有的人认为自己的离婚案件涉及到了个人隐私,因此就想要进行不公开审理。那到底这种情况下的离婚案件能否公开审判?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案件能否公开审判对于离婚案件,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决定公开或者不公开,......
·
离婚诉讼调解程序
第一阶段: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顾名思义就是起诉前的调解。具体而言,就是当下定决心走进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并不立即立案,而是将起诉材料收下,开一个已收取材料的单子,在45天内会通知你能否成功立案。法院这边的工作程序是将收取的立案材料直接分到承办法官手中,由他先与被告联系,确认被告地址和身份是否正......
·
怎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在父母离婚的当时就需要确定下来,一方实际获得孩子抚养权,而另一方以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但日后也是可能出现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情况,那究竟该怎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
·
子女赡养的责任与义务是什么
在赡养方面,其实子女的责任与义务都是指向的同一类东西,即应该对年老父母履行的内容。那么您知道子女赡养的责任与义务都有哪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子女赡养的责任与义务有哪些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
·
村民之间的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应视为宅基地一并出卖
江某将位于农村集体的宅基地出售给同村的蒋某和王某,但是江某认为自己出售了宅基地,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未出售,蒋某和王某应当支付房屋的价款才可以取得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
·
死刑缓期6个月执行正确吗?
死刑缓期执行,是我国刑法上为了给一些罪犯悔过自新的机会,给予一定时间的考验期,考验期通过就不执行死刑,这对于改造罪犯非常有帮助,有些人认为死刑缓期6个月执行,那么6个月的期限是不是有错误呢?将在下文进行相关介绍。?一、死刑缓期6个月执行正确吗?......
·
夫妻股权分割要评估吗,离婚如何分割股权
夫妻间在婚后拥有的都是属于共同财产,在这之前则不属于。这里有一个问题是我们一些夫妻会遇到的就是股权的分割,那么夫妻股权分割要评估吗?今天网整理查阅了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一、夫妻股权分割要评估吗在股权转让中,评估......
·
故意杀人结果不同的该怎么处罚
故意杀人的,只要具有这样的行为,那么就可以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而此时,由于实际情况的不同,造成的损害结果就是不同的。那么故意杀人结果不同的该怎么处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故意杀人结果不同的该怎么处罚区分故意杀人既遂和......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
南京离婚律师咨询
南京离婚律师承办婚姻家庭案件,处理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涉外婚姻等婚姻、家庭财产纠纷案件,致力于圆满解决婚姻出现的种种问题。南京离婚律师专注于代理南京及各地疑难婚姻家庭类案件,如婚姻过错赔偿诉讼、离婚抚养协议、离婚诉......
·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泰冯路58号,靠近泰山新村,俗称“南京市泰山新村看守所”,联系电话:025-110邮政编码:210032。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会见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
·
淮安市看守所地址、电话、交通导航
淮安市看守所是淮安市唯一的一个市级看守所,负责关押淮安市.、淮安市.清河区分局、清浦区分局、淮阴区分局、工业园区分局、新城分局等拘留或执行逮捕的人员及其他需要关押在此处的人员。除了市级看守所外,淮安区(原楚州区)和市辖的几个县还另设有看守所关......
·
南通市有几个看守所?位置在哪里?
南通市市区有看守所,下属每个县有个看守所,南通刑事专业律师总结了南通市所有的看守所地址电话,供大家参考。南通市看守所详细地址:南通市星明路乘车路线:南通市看守所位于南通市星明路,青年路园林路口往东一点有个小路口标明的,与收教所,戒毒所......
·
私募基金外包费用多少,开展的条件是什么?
私募基金外包费用多少,开展的条件是什么?一、私募基金外包费用多少找券商托管外包;管理费证券类产品一般在1%至2%二、开展私募基金外包的条件1、想要开展私募外包服务业务,根据协会要求,服务机构进行登记:(1)如果是做募集业务,要求在证监会注册并......
·
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能退房吗
贷款买房是否为提前消费还尚有争议,但是贷款买房已然成为现在购房的主流方式,不过在房贷政策的影响下有时候首付比例会有所提高,那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能退房吗?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能退房吗(一)购房......
·
民事诉讼代理的义务和权利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代理的义务和权利是怎样的?代理人需具备下列资格:(一)有被代理人或授权单位的书面授权,或者契约约定代理的范围、期限等;(二)需具备一定的资格和相关的技能;(三)代理人依其代理对象之多寡可分为专属代理人与普通代理人。如:保险、股票、税务、诉讼......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如果我把别人的作品改成剧本是否犯法,前提是原作者本人知道
·
律师想咨询离婚和子女问题
·
居间合同履行问题,你好,你好,请问,期房交易中,居间人向卖房人支
·
离婚时没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都有一个小孩,女方可以向
·
我在医院上班,第一签了合同,第二开始没签,现在公司无故辞退我,有啥补偿标准
·
我是江西九江人,在佛山狮山镇官窑承包了一栋出租房,做二手房东
·
被人骗财要什么办,被人骗财要什么办
·
买房纠纷,买房时跟我说是公寓50年可以按揭买房
·
租房漏水对楼下造成损失
·
中国罕见的一起离婚房纠纷案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