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发生医疗纠纷你该如何处理?

首页>>法律知识

    发生医疗纠纷你该如何处理?一、发生医疗纠纷你该如何处理?1、和解(协商解决)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和解应注意以下问题:(1)医患双方的和解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只能就民事责任进行协商,不能规避当事医院、当事医务人员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2)参加和解的患方必须直接与医院发生利害关系,在法律上享有民事权利,依法承担民事义务,如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患者本人,或者其监护人、继承人、代理人等。(3)参加和解的院方必须由院方法定代表人即院长参加和解,其代表医院的行为,应认定合法有效。医院的其他人员如参加和解,要持有盖有医院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其和解行为才合法有效。2、调解(卫生行政部门等第三方介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对调解进行了规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3、诉讼在诉讼之前,当事人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医学会鉴定,医疗过错鉴定由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进行鉴定并不是医疗纠纷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在举证责任方面,患者对患方和院方存在医患关系,以及产生了损害后果负有举证责任,院方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医疗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负有举证责任。在案由选择方面,医疗纠纷涉及的案由主要有三大类,包括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和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有些案件还可以以普通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案由。实际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案由进行诉讼。二、发生医疗纠纷应该向哪里投诉?1、住院病人及家属对医疗服务质量不满意或持有异议,首先向科室主任反映,由科主任调查或安排有关人员给患方作出解释或答复。2、对科室解释或答复的问题若有异议,患者或家属可投诉到医院相关管理部门(属医疗方面的问题,向医务科投诉;属护理方面的问题向护理部投诉;属医疗收费问题,向审计科投诉;属医德医风问题,向党办投诉)。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作出解释和答复。3、对医院管理部门作出的答复意见仍有异议(属医疗质量或技术问题,可向市卫生局医政科申请医疗鉴定,或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属于医疗服务及医疗行风问题,可向市卫生局监察科或市纠风办投诉解决)。综上所述,您基本上都有去过医院的经历,医疗纠纷其实有时候就在你身边,处理医疗纠纷要选择合理合法手段。和医院协商沟通无法解决,还可以考虑通过第三方机构调解仲裁,实在不行,还有司法诉讼这条路可走。懂得了发生医疗纠纷你该如何处理,遇到此类事情的时候就知道该怎么维权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医疗过错认定要求有哪些
      医疗过错认定要求有哪些?一、医疗过错认定要求1、医疗事故鉴定的任务是综合分析医疗过错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错行为的责任程度。2、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错行为责任程度分为:①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


·国家赔偿医药费是以什么标准赔偿的
      一、国家赔偿医药费是以什么标准赔偿的?《国家赔偿法》中有明确规定,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


·解决当前医疗纠纷的有效途径是什么?
      解决当前医疗纠纷的有效途径是什么现如今,医疗纠纷发生的频率以及数量等等越来越大,这也导致我国的医患关系十分紧张,医患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影响社会的和谐建设和发展。当我们面临医疗纠纷的时候,一定要采取周全的处理措施。那么,在我国,解决当前医疗纠纷的有效途径是什么呢?跟着我们的脚步来......


·山东医保报销比例
      山东医保报销比例现在在我们的生活中,会接触到很多种类的保险,医疗保险就是其中一种,医疗保险很普遍,在山东也不例外,买了保险,自然就是希望能够报销,山东医保报销比例您都清楚是怎么样的么?我们给您详细说说比例是怎么样的。一、山东医保报销比例山东省社会保障制度较为完善,社会保险水平......


·门窗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门窗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我们知道,门窗对于房屋来说是重要工程,对房屋门窗进行合理的设计,并在选材上严格把控,规范施工,有利于使得外墙防水工程更加完善,为人们的生活及工作提供一个舒适安全环境。那么,门窗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的......


·环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如果企业或个人对环境造成污染,那么
      环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如果企业或个人对环境造成污染,那么,将会受到相关部门的严厉处罚。对于企业造成的污染,如果给他人造成损害,应当给予受害人一定的补偿。那么,环境污染事故赔偿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范围受害者一旦......


·正式入职需要交的材料是什么
      现在的经济发展压力比较大,每年的毕业生都比较多,所以现在的就业压力比较大,很多毕业生找到自己人生中的第一份工作,在入职的时候都比较忐忑,但是也很兴奋,对很多新的知识并不是很了解,比如说什么是试用期,应该注意什么问题?正式入职需要交的材料有什么?正式入职需要的材......


·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收集有哪些注意事项?
      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收集有哪些注意事项?一、劳动仲裁收集证据需要注意什么事项?1、如证据中涉及视听资料的证据种类,如录音证据的,除需提交录音光盘外,还需提交录音的书面文字材料,文字材料中须按录音情况进行如实记载,注明录音资料中的当事人情况、录制时间等基本要素。2......


·法院调解离婚需几天 调解后还想离婚该怎么办
      诉讼离婚中的调解包括了诉前条件和诉中调解,其中诉中调解属于法定必经的程序,即要是夫妻诉讼离婚,法院在受理了离婚案件之后,必须要先进行了调解之后,才能根据情况对案件作出判决。那通常法院调解离婚需几天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一、法院调解离婚需几天如你指的......


·作为购房者,为降低自身风险,在买房时,一定要事先查清楚对方有
      作为购房者,为降低自身风险,在买房时,一定要事先查清楚对方有没有办理相应的证件。只有对方依法办理了这些证件,购房者才能放心的买房,不用担心出现无房产证等情况出现。那在实践中,购房者买房子时应看什么证件?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买房子时应......


·建筑工地施工高空坠物建筑方有责任吗?
      建筑工地施工高空坠物建筑方有责任吗?人们的生活离不开衣食住行。而衣食住行中,住是人们最重要的需求之一。因此我国的建筑市场一直处在不断增长状态。然而由于建筑的长期以及建筑中无法避免的一些事故情况,经常会出现一些责任纠纷。那么,今天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建筑工地施工高......


·随着近几年我国房屋交易市场的繁荣发展,在房产价格不断走高的同
      随着近几年我国房屋交易市场的繁荣发展,在房产价格不断走高的同时,交易数量也不断增加,作为一般老百姓家庭中最重要、价值最大的资产,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除了价格、地段以外,最关心的就是房屋安全质量问题了,那么,西安房屋质量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呢?一、我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8801590479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睢宁县看守所
    江苏省睢宁县看守所地址在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睢城镇八一西路,是......


·浙江省各市民商事仲裁委员会地址、电话
      1杭州仲裁委员会杭州市湖墅南路356号锦秀大厦3楼、6楼057......


·绑架罪的证据具体包括了哪些
      绑架罪的证据具体包括了哪些一、绑架罪的证据有哪些1、证明绑架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据。如证明被绑架人被暴力劫持、被威胁、被麻醉、被强制或被骗至非法关押地点、被非法拘禁、被剥夺人身自由、被虐待、被伤害、被杀死等能够证明绑架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据。2、证......


·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
      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合同的签订都会涉及到期限的问题,劳动合同也是如此。劳动合同到期后,合同双方有两种选择,续签或者终止,那么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详细请阅读下文。一、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


·关于票据债务人的抗辩权的解读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票据关系是
      关于票据债务人的抗辩权的解读在债权债务关系中,票据关系是很常见的。债权人,即是指持票人,是拥有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的,那么相应的票据债务人则享有抗辩权。抗辩权是相对于债权人的请求权而存在的,以此来对抗债权人所提出的请求。票据债务人的抗辩权在......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工伤,家具厂,电锯锯伤右手大拇指
·债务问题,某人借我钱,某人借我钱,可是现在电话关机,家里没人,
·我该怎么维权呢,我老公在私企老板那里干了十八年
·相邻关系的通行权
·取保候审的条件?
·老婆和他人已连续姘居十二,其间又瞒着本人买了房,儿子今/span>
·公司被收购,法人代表要变更,员工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我弟弟给老板打工后来走失了如何办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