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有限公司破产了债务怎么办
首页
>>
法律知识
有限公司破产了债务怎么办1、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也就是说,有担保的,可以优先受偿)
2、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对于普通的企业债务,如果在上述第一点与第二点支付后,还有剩余的,则对于欠款按照比例偿还,如果不够偿还的,那也不需要再偿还了)
3、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如果企业没有财产可分配的,不需要偿还了)。
所以,因为是有限责任,说的是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企业承担的是无限责任,所以企业破产,不需要股东拿自己的钱出来还债的,现在的电影电视剧很多都是企业破产了,老板的房子、车子、存款都会被冻结用来还款,都是错误的。所以,如果企业还有钱,那么偿还,如果没有钱了,就不需要偿还了,对于债权人而言,就是损失了,这也是企业的经营风险。
综上所述,有限公司破产之后的债务是依靠清算程序中的清偿顺序来进行的。要依照相关的法律常识固定,依法对有优先清偿权利的优先清偿,在优先清偿和共益债务之后按规定顺序清楚,最后无财产可分配的,就直接终结破产程序了。更多公司破产了债务怎么办相关知识请咨询相关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公司法与破产法的关系是怎样的
公司法与破产法的关系是怎样的?公司是否可以持续经营下去,与公司的资金、管理都有很大的关系,有些公司在经营一段时间后会面临破产。我们知道,公司无论是设立、经营还是破产都应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而公司的破产相关事项同时也在破产法中有所规定,那公司法与破产法的关系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
·
破产清算净资产是怎样清算
破产清算净资产是怎样清算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清算是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后,依法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并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终结公司所有法律关系的行为。法律赋予公司在经济活动中的独立人格,股东仅在其出资......
·
公司没有破产清算,也要申报债权吗
公司没有破产清算,也要申报债权吗公司没有破产清算,也要申报债权吗公司没有破产清算,不需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指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依法定程序主张并证明其债权,以便参加破产程序的法律行为。《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后,债务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
·
股东破产清算对所投资的债权的影响是什么
股东破产清算对所投资的债权的影响是什么破产是欠款远超于收入并且不能及时偿还的公司所做的清算财产的经济活动。一般来说,公司都有几个乃至数十个股东,依靠股东的投资,公司才能在最开始时有资金运营。在公司资金不足时,股东会通过向公司贷款的方式向公司提供资金,那么,股东破产清算对所投资的......
·
离婚时保险如何分割?
一、首先要明确几个概念:A保险费:保险费是指被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B保险金:是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给付的金额;或者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对物质损......
·
非法行医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非法行医罪的处罚是怎样的你知道实践中的哪些行为是构成了非法行医罪的吗?而我国对非法行医罪的处罚又是怎样的呢?非法行医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还容易耽误患者的治疗时间,严重的甚至还会造成患者的死亡。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非法行医罪处罚的内容,希望对你有......
·
起诉离婚举证时间大概有过久?
民事诉讼的胜诉与否关键在于证据材料是否充分,如果在诉讼过程中能提供最直接有力的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诉讼目标也就能尽可能的实现,离婚诉讼案件自然也不例外。但是诉讼案件的举证是有时限要求的,当事人必须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时限内提交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那么起诉离婚举证时间......
·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机关
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警告、50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机关派出所裁决;在农村,没有派出所的地方,可以由公安机关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其他任何党政机关、单位或者事业、团体学校组织都没有对违反......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用工认定
第一,关于与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人员建立的用工关系的性质认定。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人员再就业情况非常普遍,对于这类人员的用工关系如何定性,目前司法实践争议不大。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是......
·
建筑工程劳务人员工伤谁负责
建筑工程劳务人员工伤谁负责一、建筑工程劳务人员工伤谁负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虽然劳动者在实际用人单位工作,但劳动者只与派遣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发生工......
·
合同印章和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的范本
合同印章和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的范本合同印章和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在合同的管理中是十分必要的,只有制度具有规范性,才能够更好的保障合同的规范化、合法化,保障好双方的利益。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合同印章和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的范本的相关的知识。合同印章和合同文......
·
民间借贷一分利是什么意思
民间借贷一分利是什么意思一、民间借贷一分利是什么意思民间借贷中常说的几分利一般是指月利率,比如一分利就是指月利率1%,由此计算出的年利率为12%二、民间借贷利息有何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0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
栖霞区遗产继承律师
南京市栖霞区遗产律师处理因遗产引发的财产继承、房产继承等遗产......
·
南京市看守所电话地址电话,南京看守所会见律师
南京市看守所电话地址、电话、会见时间汇总:一、南京市看守......
·
什么是侮辱罪情节严重的情况?
侮辱这一名词我们都很熟悉,如果是用暴力或者其它方法贬损他人人格,并且破坏他人名誉的,情节严重的侮辱行为会构成侮辱罪。侮辱罪也只有是严重的侮辱行为才能构成,但是如何判断情节严重是一个困难的问题,在法律上什么是侮辱罪情节严重的情况?一、什么是侮......
·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哪些?
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1、工业、手工业,是指从事自然资源开采和商品的生产、制造、加工,矿产开采,以及生产设备、工具修理等;2、交通运输业,是指从事公路、水上客货运输,装卸搬运等;3、饮食业,是指从事饭馆、菜馆、饭铺、冷饮馆、酒馆、茶......
·
离婚诉讼中的调解与判决
1、离婚诉讼中的调解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表明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适用调解程序,其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草率离婚,以及在双方当事人不能和解时,有助于平和、妥善地处理离婚所......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你好,我想离婚,需要3份协议书吗?,协议书是要怎样写?
·
您好,我做了个工程已经做完现在尾款还有15000元,迟迟不给
·
陈律师你好,我向你咨询一个事情,是这样的,去年我经过别人介绍
·
1、 请求判令被告履行拆迁承诺交付二套位于杨浦区房屋
·
我现以遇到要打官司的事了,想委托
·
退伍战友借钱不还,三番五次欺骗。
·
商业征用山地,租用别人的山地
·
政府信息不公开怎么办呢?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