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公司债券该怎么发行 如何发现公司债券

首页>>法律知识

    公司债券该怎么发行 如何发现公司债券 一、公司债券该怎么发行
  公司债的发行程序主要包括:
  1、公司董事会制订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3、公司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报请批准;
  4、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5、证券经营机构承销发售公司债券;
  6、公众应募、缴款并领取债券;
  7、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
   二、发行的公司债券能否回购
  发行的公司债券可以回购,但是需符合一定的回购条件,就连交易单位都有明确的限制。
   1、回购条件
  (1)用于回购的券种目前包括国库券,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以及企业债(3A级,发行额5亿以上,剩余期限5年以上)。
  (2)在债券回购交易过程中,以券融资方应确保在回购成交至购回日期间其在登记结算机构保留存放的标准券的数量应等于回购抵押的债券量,否则将按卖空债券的规定予以处罚。回购期满时,如融资方未按规定将资金划拨到位,其抵押的标准券将用于平仓交割。
  (3)在债券回购交易过程中的以资融券方,在初始交易前必须将足够的资金存入所委托的证券经营机构的证券清算帐户。在回购期内不得动用抵押债券。
   2、交易单位
  即证券交易所对回购交易双方参与回购交易委托买卖的数量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参与回购交易进行委托买卖的数量规定为:
  (1)申报单位为手,1000元标准券为1手。
  (2)计价单位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
  (3)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5元或其整数倍。
  (4)申报数量为100手或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万手。
  (5)申报价格限制按照交易规则的规定执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债券回购交易的申报单位为张,100元标准券为1张;最小报价变动为0.01元或其整数倍;申报数量为10张及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万张。其它规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类似。
  公司债券的持有者相当于公司的债权人,但是却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利润多少一无所知,有时候都不知道自己的债权是否可以实现,如果有一天公司破产了这债权又该如何实现?这一问题不妨问问专业的律师,也可以在公司破产时请律师帮忙申报债权。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国有企业债务执行难的原因,该如何应对
      国有企业债务执行难的原因,该如何应对国有企业在实际的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债务即国有企业债务。对于国有企业债务的偿还以及执行往往都是实践中很难处理的问题,针对常见的国有企业债务执行难的现象,我们为您分析了国有企业债务的原因及解决方法。国有企业债务执行难的原因1、货币偿付能力极差许......


·购买公司债券可能会遇到哪些风险,如何防范?
      购买公司债券可能会遇到哪些风险,如何防范?公司债券是企业募集资金的一种方式,而对于投资者而言,便是一种投资方式。既然是投资,就肯定会有风险。因此,当投资者购买公司债券时,应对企业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多方面进行考察,减少不必要的风险。虽然公司债券没有特别高的风险,但风险还是存在的,......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债务和公司债务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债务和公司债务是什么关系一般情况下,公司法人对公司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并且公司法人如果在生活当中有着犯罪记录的话,是不可以被确立为公司法人的,除此之外,只要满足国家的相关规定,就可以担任公司的法人。在下文当中,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债务和公司债务是什么......


·企业在商帐追收的预防
      企业在在应收欠款产生前如果采取一些必要的防范措施,企业在欠款中就会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作为债权方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重视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二是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三是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四是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五是审查债务方......


·离婚起诉前是否需要调解 起诉离婚是怎样调解的
      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要是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话,此时必须要先进行调解才行,这是法定的程序,如果没有经过调解就直接作出判决的话,就会构成程序违法。那具体来说起诉离婚是怎样调解的?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离婚起诉前是否需要调解?夫妻离婚,按......


·通缉的对象、条件及通缉令发布的机关、范围
      第一款是关于通缉权和通缉的对象、条件的规定。根据本款的规定,公安机关具有通缉权,通缉以发布通缉令进行。通缉的对象必须是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这里既包括具备本法第六十条规定的逮捕条件,应当依法逮捕,而下落不明的犯罪嫌疑人,也包括已经依法执行逮捕,羁押期间......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以及损害了其他人的或者是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样恶劣的行为,应该及时的惩罚,防止犯过该罪的行为人还是继续犯同样的错误。那么关于行为人租车醉驾怎样取车?一、关于行为人租车醉驾怎样取车?要搞清楚是......


·车辆划痕险算出险次数吗
      车辆划痕险算出险次数吗影响第二年保费吗一、划痕险算出险次数吗划痕险算出险次数可以从两方面进行考虑:1、在划痕险的理赔方面是不算出险次数的。也就是说出现多次划痕险理赔,到了理赔次数上限,保险公司也不会不给赔偿。所以说,划痕险在赔付方面是不算出险次数的。2、划痕险有......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程序有哪些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程序有哪些海外并购,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受到了越来越多的企业的欢迎,不少企业都开始尝试进行海外并购,但是在这之前,了解一定的风险和并购程序是十分必要的。那么,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程序及其法律文件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员工如何取证有劳动关系?
      一般来说,企业与员工之间要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最直接的凭证。但现实中会有许多企业并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就导致了双方如果发生劳动纠纷,员工需要搜集相关的证据证明互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员工如何取证有劳动关系?我们为您搜集了相关的内容,相信可......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责任人并应该按照责任认定书的内容进行理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责任人并应该按照责任认定书的内容进行理赔。但是在有些恶性交通事故中,事故责任人担惊受怕,便不肯出面解决,这让受害者迟迟拿不到赔偿。这样,对于受害者维权产生了一定麻烦。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人不出面怎么办?这个问题愁怀了很多事故受害者,下面我们就听......


·造成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婚姻关系终止其实也就意味着夫妻之间要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实践中,夫妻离婚并不是说无缘无故的,这总是会有一定的原因。那通常造成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呢?针对这问题,我们收集了有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造成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婚姻关系是因为男女办......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相关内容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地址在哪?怎么去?乘车路线?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详细地址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下圩村19号,邮政编......


·律师指导当事人补充证据,提出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得到采纳
      代理:原告结果:胜诉价值:本案原告为一公司总经理,后被公......


·解除合同的一审判决书有效吗?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解除合同的一审判决书有效吗?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一、解除合同的一审判决书有效吗?关于合同解除,一般认为依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必须经过通知的程序,法院并不能直接判决解除合同,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以解除合同作为诉讼请求,并被......


·外国人在中国犯罪如何聘请律师?
      外国人在中国涉嫌刑事犯罪,与中国公民享有同样的刑事诉讼权利,但是,其在聘请律师为其辩护方面有其独特性,需要特别注意。首先,依照中国的法律规定,外国人在中国涉嫌刑事犯罪必须聘请中国执业律师。外国律师在中国是不能以律师身份办理案件的。其次,外国......


·非法集资诈骗罪如何举证?
      生活中,不法分子通过诈骗非法集资构成集资诈骗罪,是要受到刑事处罚的。国家制定相关法律条文规定了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受害人在报案时有必要保留相关的证据,警察才能根据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定夺。那集资诈骗罪如何举证?本文接下来就关于这个问题为您进行......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渭源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共同赔偿我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各种损失费
·长期不住的房子,并且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未交物业费被起诉,如何维护业主权益
·跟卖淫女处对象,被他们只认是我介绍的
·欠我70万元。我去要账被他们打了。打成轻伤一级。我想雇律师起
·你好吴律师,我女儿结婚三年多了,自从怀孕三月,老公有了外遇,
·婚前男方全额买房,结婚后加女方名字,离婚后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嘛
·员工在家里摔伤谎称在厂里摔伤有第一时间承认错误被开除有没有补
·请问我的父母在法律上有无连带责任?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