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关于未成年犯罪的取证调查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首页>>法律知识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有呈现上升的趋势,未成年人因其年龄较小,分析辨别能力较弱,易因冲动导致犯罪,但是其主观恶性较小,因此我们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要慎之又慎,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关于未成年犯罪的取证调查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未成年犯罪的取证调查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取证调查的相关规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情况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
   二、我国《刑诉法解释》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取证调查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开庭时,应当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法定代理人无法通知、不能到场或者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第四百八十四条规定:对未成年被告人情况的调查报告,以及辩护人提交的有关未成年被告人情况的书面材料,法庭应当审查并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上述报告和材料可以作为法庭教育和量刑的参考。
   三、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辩护工作指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取证调查的相关规定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辩护工作指引》第二十六条规定:律师进行社会调查时,应当告知受访对象要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不得泄露未成年人涉嫌违法犯罪的信息,并将此记入笔录。
  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走访未成年人所在的学校、社区、工作单位前,应当取得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三十四条规定:律师制作的社会调查报告及在开展社会调查时收集的能够证明未成年人情况的证据材料,应及时向司法机关提供,并根据社会调查的情况,结合本案案情,及时向司法机关提出撤销案件、不起诉、取保候审以及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缓刑等有利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建议。
  关于未成年犯罪的取证调查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通过上文可知,我国刑诉法、刑诉法解释及工作指引的相关条文均给出了相应的指导性条款。未成年人犯罪,我们既要给与其教育、指正,同时更要考虑尽量降低因犯罪事件对于未成年人今后生活的影响,因此在对其取证调查时做好保密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更多关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请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刑法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任何商品的生产和销售都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检查,并颁布许可证件才能进入市场。却难免有商贩想尽办法制造假冒伪劣商品,这时就需要国家部门人员进行执法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在此期间,如果执法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徇私舞弊,我国法律就会对部门执法人员进行处罚,刑法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


·被判缓刑需要什么条件
      对于犯罪分子来讲,要是最后能够被判缓刑的话,那么肯定是比较好的,好歹不用实际在监狱里面服刑了。但要想被判缓刑,也是需要符合一定条件的。那么法律中规定的,被判缓刑需要什么条件?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被判缓刑需要什么条件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


·减刑假释最新规定细则是怎样的
      减刑就是指对正在服刑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减期服刑的行为,假释就是指对在监狱里表现良好的服刑人员进行提早释放的行为,下面您就跟的我们一起来看看减刑假释最新规定细则是怎样的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程序,确保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合......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诈骗罪要多久
      非法集资破坏了不少家庭的和谐,是我们深恶痛绝的犯罪行为。我们知道,非法集资是犯罪行为,法律对于相关的犯罪行为是有明确的惩罚的。在惩罚之前就是要进行审理的。那么,关于审理非法集资诈骗罪要多久?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非法集资诈骗多久结案案件侦查终结后,由公安机关的办......


·防水工程的保修期限应不低于多久 说起防水工程,与每个人的生
      防水工程的保修期限应不低于多久说起防水工程,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大到看不到的地下防水,小到我们家家都有的卫生间厨房,还有顶层的屋面防水,而在生活中,也经常见到大大小小的防水维修公司,正是因为防水公司各式各样,做的防水质量也有好坏,那么,防水工程的保修期限......


·未成年人可以立遗嘱吗?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关于公司法人变更后原法人有责任么?
      关于公司法人变更后原法人有责任么?世界万物都在变化,没有什么事情是可以静止不变的,就像法人也是不可以的,所以当法人变更之后就会发现有很多的问题需要解决,比如当公司法人变更后原法人有责任么,以及当原公司法人在时有债务需要承担吗,这一系列的问题在法人变更时都要考虑......


·常州医患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哪些
      常州医患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哪些一、常州医患纠纷处理的途径有哪些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患方认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可以选择下列途径解决:(一)与医疗机构自行协商;(二)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房地产合同模板是什么?
      房地产合同模板是什么样子的在我国,目前各房地产商正如火如荼的进行当中。不过开发商不管要使用我国哪一块土地,都在国土资源局有着严格的审核和报备,并且往往房地产的土地使用量是非常大的,只有在确认过开发项目以后,才会引起对土地进行使用。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房地产......


·限购房范围是什么?
      近几年,因为炒房团数量大幅度增长,国家政府为了规避这一现象,推出了房屋限购令,大大的减少了炒房团的数量,也切实的为老百姓带来了购房福利。那么,对于限购房范围是什么以及对于单位的福利房来说,算不算在限购房范围之内,今天我们就给您分析一下。一、限购房的实施范围限......


·病历龙飞凤舞难以辨认?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很多医生书写的病历龙飞凤舞难以辨认,被人戏称为“病历体”。以下为卫生部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供维护医疗权益时参考。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资金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企业在扩大生产、对外并购的时候会用到大量的资金,而很多企业自有资金是不足支撑企业需求的。这时,就需要企业进行融资,花费一定的成本,从社会上拿到资金。如今企业融资的渠道越来越广。那么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相关内容
·深圳市第三看守所
    深圳市第三看守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梅村路预审监管支队大......


·大连姜冰律师解读 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供的材料
      大连姜冰律师解读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供的材料:  (一)书面劳......


·退房是购房者对所购房屋不满意时,经常会涉及到的一个问题。而对
      退房是购房者对所购房屋不满意时,经常会涉及到的一个问题。而对于这个问题一旦没处理好,就可能会给购房者带来不小的损失。那么,购房过程中,在已交了首付的情况下究竟应该如何退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已交了首付如何退房如果购房人已经支......


·国家赔偿责任分类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老百姓普遍都知道,教育孩子的时候是有错一定要勇于承担责任,并且对此作出一些补偿,与此相同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大的方面来说,国家如果在一些场合作出对公民不利的事情,也是应该积极承担责任,并且进行赔偿。那么,国家赔偿责任分类包......


·如何办理公证财产继承人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我们都知道,如果想要继承亲人的遗产,就要证明自己是合法继承人,要取得财产继承人证明并进行公证,那么如何公证财产继承人证明呢?我们为你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你了解这方面的知识。一、公证财产继承人证明流程1、到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承办的公证......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天然气公司供气一后不给供气,起诉后可是要回安装费和天然气灶费吗
·我们是不是可以延迟上诉的时间
·用偷拍照片威胁和骚扰是违法吗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工地工伤一只眼失明,属几级工伤?赔付多少合理·
·诈骗案,四川张某于2005年以找工作为由骗取冯某人民币70000万元
·楼上打*将天天到深夜十一二点,*将机的声音很大,违法san
·王律师你好!把你电话给我好吗?我想找你帮我上诉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