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单位是否可以随意约定劳动合同违约金

首页>>法律知识

    我们发现在劳动合同里面其实也是有关于违约金的约定的,但需要注意劳动合同与其他的合同不同,我国在这方面作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限制。若当事人需要进行违约金约定的话,那么单位可以随意约定劳动合同违约金吗?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单位可以随意约定劳动合同违约金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两种情况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一是,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约定服务期。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可按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是,如劳动者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双方可约定劳动者负有保密义务,用人单位可与其约定竞业限制,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如何确定违约金数额
  违约金的数额的设定都要求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根据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等因素合理确定。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但是,约定的违约金数额畸高的,当事人可以要求适当减少。双方当事人因违约金发生争议的,可以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至于怎样的数额才不算“畸高”,究竟如何根据劳动报酬“合理确定”,对不起,就没有下文了。浙江、江苏等地的规定也大致相同。看来只得依靠“自由心证”了。
  违约金约定的规范性、合理性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找到一定的平衡性非常重要,江劳、上海等地的规定极大地限制了用人单位约定违约金的条件,导致劳动者随意解除劳动关系,却没有有效的措施去约束;而北京、天津等地却没有为违约金的约定限制条件,用表面的平等掩盖了实质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不平等性,都是不合理的。法律应当就约定违约金确立一个前提条件,即应充分考虑当地的平均工资水平、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岗位性质等合理确定。
  虽然,法律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但出于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此时除了法定的两种情形外,不允许格外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但要是约定由单位承担违约责任的话,则就是可以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违法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违法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为了使经常补偿的规定更好的操作,制定了本办法。这是对法律法规的补充,实际性更强,了解其内容在日常生活有很好的帮助。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违法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是双方开展合作的纽带,那么,对于建设工程中的资质问题造成的合同无效要如何处理,想必这还是部分人心中的疑惑,接下来,为您解答。一、无效合同的界定: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


·公司用童工会受到什么处罚
      我国法律会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年龄在16岁以下的工人则被称作是童工,法律规定,任何用人单位和企业都不得雇佣童工,但是还是有用人单位因为贪图利益会雇佣童工,但是雇佣童工的处罚也十分严重,那么公司用童工会受到什么处罚?在下面的文章中会带来具体介绍。一、对使用童工如何处罚1、用人单位使......


·劳动关系的主体是主要是什么
      我国劳动关系当中的劳动主体在法律层面上来说是平等的,实际我国大多数劳动者对于劳动关系的认知都是非常简单的,有一部分人并不清楚劳动关系的主体是主要是什么?实际上我国制定的诸多关于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主要就是为了平衡制约劳动关系当中的劳动主体,确保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一、劳动关系的主......


·网络诈骗可以取保候审吗
      网络诈骗可以取保候审吗?网络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且人们也非常的依赖网络,那么这就让很多的犯罪分子有机可乘,那就是通过网络诈骗,只要诈骗2000元以上,就会构成刑事犯罪,如果一旦发现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网络诈骗可以取保候审吗?一、什么是取保候......


·房子无疑是现在很多人眼中最重要的东西,为了买房争得头破血流的
      房子无疑是现在很多人眼中最重要的东西,为了买房争得头破血流的现象比比皆是。据此北京出台了“两限房”这一优惠政策房。但是,很多购买者会发出这样的疑问,北京两限房可以出售吗?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回答一下这个问题。一、北京两限房可以出售吗?北京两限房可以买卖,但有限制条......


·民法总则撤销权除斥期间是什么?
      民法总则撤销权除斥期间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民法总则撤销权除斥期间是什么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中有对应规定。根据某些民事纠纷的发生,国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群众日常的行为,也为法院解决民事纠纷等案件......


·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续期?
      土地承包经营权怎么续期?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反应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土地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民法典》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村的土......


·未成年犯罪记录可以消除吗?
      未成年犯罪记录可以消除吗?一、未成年犯罪记录可以消除吗?犯罪记录不可能消除,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信息要封存,没有法定情形不得公开。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


·国家赔偿法赔偿请求人包括哪些?
      当发生了由于行政行为或者是刑事行为造成的受害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的时候,受害人是向国家申请赔偿的,当然也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成为国家赔偿的申请人的。到底哪些人才可以成为国家赔偿法赔偿请求人呢?下面给您介绍一下赔偿请求人的范围。行政赔偿请求人,是指因其合法权益......


·解除劳动关系工资发放的流程
      我们经常到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和问题,当我们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如何才能获得了自己应得的利益呢?相信很多人都很关心解除劳动关系工资发放的问题,今天就由我们来向您介绍关于解除劳动关系工资发放与补偿金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公司解除......


·两个小孩共同抚养权如何取得?
      现在国家已经开放了二胎政策,只要夫妻双方愿意孕育二胎,那么这个家庭可以拥有两个孩子。但是有些家庭可能因为夫妻双方感情不和而导致离婚,会出现同时争夺两个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那么两个小孩共同抚养权如何取得?我们就这个问题给您整理了相关资料,我们可以从本文进行详细的了......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8801590479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相关内容
·南京债务追讨律师
    南京债务追讨律师处理债务纠纷法律问题,为个人及企业进行债权追讨......


·买卖租赁购车指标被判无效 北京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想要购车上牌的摇号大军不断壮大,社会上各种倒腾购车指标的“对......


·居间服务合同房产方注意事项有哪些?
      居间服务合同房产方注意事项有哪些?居间服务合同房产方注意事项1、居间服务内容要明确规范的居间合同会写明中介会提供给购房者怎样的居间服务,具体的服务内容有哪些等等,但是一些不法中介也会利用售房者对居间服务内容不了解的缺陷,而在合同中做手脚......


·离婚财产分配法律全文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配法律全文是什么?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当事人也是需要签订一份合同的。而对于房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当事人也是需要签订一份合同的。而对于房屋买卖合同,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撤销的情况,那到底房屋买卖合同可撤销的情况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房屋买卖合同可撤销的情况有哪些可撤销合同指当事人订立......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货已发,对方不付款怎么办?
·未婚先孕需要付法律责任吗
·你好,我在往左边掉头,掉头的时候没有看到直行车来,正准备倒车的时候直行车没有减速也没用刹车直接撞到
·开摩托车抢夺中撞人重伤怎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律师您好:我这次发邮件主要想和您咨询农村土地使用权的问题
·律师您好! 您是龙田法庭里面的律师吗? 我在6月22日向
·我要离婚,老公出軌,家暴
·债权转让车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