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试用期是否有社保 单位不缴纳社保怎么办

首页>>法律知识

    试用期是否有社保 单位不缴纳社保怎么办一、试用期是否有社保
试用期限被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双方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限,关于试用期的期限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但前提是不得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并且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关系建立后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对于建立了劳动关系应该缴纳社会保险应该已有了清晰的概念。
二、单位不缴纳社保怎么办
许多用人单位都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该如何主张权利呢?首先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保存好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一些证据。(如上岗证、工装、工资条等证据)另外最好能够找到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开始工作的时间的证据,这有利于计算应缴纳保险的时间。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确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争议案件需要经过仲裁程序才能向法院起诉,所以劳动者只能先向当地的仲裁委提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或者仲裁委不予受理后可以向法院诉讼,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即使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是应当为职工购买社保的。因此关于试用期是否有社保的问题,答案就是肯定的。对于单位不购买社保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此时职工可以通过一些法律途径来进行维权。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什么继承是什么?代位继承适用于遗嘱继承吗?
      当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此时的继承权该如何行使?这就涉及到了代位继承。但是代位继承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发生?代位继承适用于遗嘱继承吗?您对这一直存在疑问,下面我们为您解答。一、代位继承适用于遗嘱继承吗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未丧失继承权的被......


·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是指出卖人出卖的物品经双方约定,必须要达到的技术等级,如国际认证标准、国家标准、部门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或者符合产品质量法规定的其他标准,出卖人出卖的物品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应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对出卖......


·天津五险一金缴费比例是怎样的
      五险一金,是每个劳动者在工作中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五险一金关系到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因此,每个劳动者都应该对五险一金有所了解,比如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等,因各地的规定不同,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也不相同,那么,天津五险一金缴费比例是多少呢?天津......


·私募基金认购费率以及注册公司流程
      私募基金认购费率以及注册公司流程私募基金认购费率认购费为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内认购基金时需要一次性缴纳的费用,认购费主要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认购费的具体费率因基金种类不同而不同,通常为投资者承诺出资金......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江苏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899400889
⊙相关内容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婚姻律师为南京离婚人士提供专业的婚姻纠纷解决方案,包括: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家庭暴力、婚姻继承、离婚律师费标准、涉外离婚等。南京离婚律师咨询解答婚姻家庭法律疑问,熟知南京市各级法院的离婚诉讼程序,善于处理离婚房产分割......


·南京市各区看守所电话、刑警大队电话是多少?
    南京市各区看守所、刑警大队电话号码是多少?怎么联系?最新电话号码大全。提供江苏省看守所电话、南京市一看、二看、三看、玄武区、秦淮区、鼓楼区、建邺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浦口区、江宁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的看守所电话等,南京刑事律师......


·南通市有几个看守所?位置在哪里?
      南通市市区有看守所,下属每个县有个看守所,南通刑事专业律师总结了南通市所有的看守所地址电话,供大家参考。南通市看守所详细地址:南通市星明路乘车路线:南通市看守所位于南通市星明路,青年路园林路口往东一点有个小路口标明的,与收教所,戒毒所......


·济南公司律师--杨淑清处理公司纠纷案件,注重调解,提高社会效益
      2013年12月20日,青岛某某热力工程有限公司因与淄博某某热力有限公司及刘某某股东出资纠纷一案,诉至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请求依法确认被告刘某某对被告淄博某某热力有限公司的出资行为无效。后被告刘某某委托山东坤泽律师事务所杨淑清律师为其一审诉......


·医疗损害产品责任纠纷的特点
      医疗损害产品责任纠纷的特点在当今社会,医疗产品责任纠纷发生的越来越频繁。医疗产品责任不同与医疗损害责任,它是由于医疗产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引发纠纷,生产者需要承担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接下来的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医疗损害产品责......


·没收财产执行机关是谁,哪个机关可以执行没收财产的处罚?
      刑法中规定的处罚措施都是有一定的机关来执行的,当然不同的处罚,法律规定的执行机关都是不同的。那么对于没收财产来讲,执行机关是谁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没收财产执行机关是谁没收财产,是指把犯罪人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依法无......


·医疗纠纷和解后能反悔吗
      医疗纠纷和解后能反悔吗医疗纠纷的解决可以是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有的人可能在签字之后,觉得自己的利益其实是受到了很大损害的,对自己不公平,因此就想要反悔。那么,实践中医疗纠纷和解后能反悔吗?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医......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工伤如何处理,申请工伤认定进行伤残鉴定
·土地征收补偿纠纷
·劳动保障,我在自己的工作岗位被小野猫咬伤
·工伤于伤残的赔偿公司没有全部
·我在工作期间被酒店的经理打伤应该索赔多少
·购买了商品房一套住宅,开发商将住宅交付使用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协助办理产权登记,邹
·起诉小偷进行赔偿的起诉书怎么写
·你好高律师,有情权,钱权,权权交易疑难执行案件求助,不知道你
·我有一台车卖给了车商他又转手了如果车出现意外伤人了。车没过户我的名字请问能生效吗
·喝酒两个人打架,我去拉架,拉开后,对方一个人就要打我,结果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