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交通事故的扣车期限一般是多久?

首页>>法律知识

    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有的情况下可能需要对涉事车辆进行暂扣,但需要注意这里的暂扣仅仅是为了配合事故的处理,而不是对当事人的处罚。因此暂扣车辆就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而不能长时间暂扣。那么法律中规定的交通事故的扣车期限一般是多久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的扣车期限一般是多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规定了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应对事故现场勘验、检查,因收集证据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未规定扣留的期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也未明确规定交通事故中交警部门扣车的期限,只在第44条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那么,另一个问题出来了,检验、鉴定的期限多长呢?《规定》第38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也就说,该检验、鉴定的最长期限不超过60日。
但另外,《规定》第43条同时赋予了当事人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权利。“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即,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这样下来的话,检验、鉴定时间可能要超过60天。
我们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应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同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所以,因个案复杂程度不一及检验、鉴定时间的不确定性,我们认为,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何时放车,不可一概而论,只能说是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交警部门应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及其他扣押物品。
二、没有驾驶证造成事故保险公司赔吗?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其中“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 ” 一般是指驾驶人从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已被注销。当时“ 过期未注销 ” 不属于 “ 未取得驾驶资格 ”,不属于保险公司交强险法定免责事由。
因此,没有驾驶证的,不管是由于一直没有取得驾驶资格还是说驾驶证已经被注销的,给汽车投保的,都不能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付。毕竟,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出错方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加上没有主体资格,自身违法,因此不能要求保险公司进行相应的赔付。
综合上文的介绍,我们了解到交通事故的扣车时间一般是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但现实中确定检验、鉴定结论的作出时间又是一个问题。要是在这方面不是很清楚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交五险一金有什么用,怎么用?
      “五险一金”对我们来说可能并不陌生,我们每个月的工资,一定有一部分被划扣缴纳了“五险一金”。然而,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五险一金”并不普及;同时,我国有着大量的无业人员,并没有缴纳五险一金。了解五险一金的作用,能够增加我国的五险一金普及率。那么,交五险一金有什么用?我们为您解答。交五险一金有什么用......


·在异地发生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
      不管是在什么地方发生交通事故,对于当事人而言此时就应当积极的处理事故,以免给自己的利益造成更大的损害。但具体在本地发生交通事故和在异地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上面可能有细微的差异。那到底在异地发生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在异地发生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第一、保留现场,立即报案......


·我们经常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都会得到相对应的赔偿,或者是自己支付
      我们经常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都会得到相对应的赔偿,或者是自己支付赔偿给对方。那么在我国的法律上,对于交通都有事故人伤赔偿标准都有哪些。接下来就是帮您分析关于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


·交通事故诉讼注意哪些问题
      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中,选择打官司的人是比较多的,其实相对来讲,这也是比较好的处理方式,只不过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就需要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多注意一些问题了,究竟交通事故诉讼注意哪些问题,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深入了解。一、交通事故诉讼注意哪些问题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千万别心浮气燥的向法院起......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赔偿怎么办?受害人如何索赔?
      近些年来,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大大增加,人们在生活中遇到的有关交通事故的疑惑越来越多,像“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赔偿怎么办”这一类的问题依然困惑着众人。交通事故的责任无法认定,会导致法院在交通事故诉讼、判决中缺乏证据,造成受害人的损失,无法得到合理的索赔。下面,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一、要求保险公司......


·如何收购企业?包括哪些环节?
      如何收购企业?包括哪些环节?企业收购对于企业提高实力、扩大规模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手段,企业收购过程比较复杂,涉及到前中后各个环节,那么如何收购企业?各个环节有哪些注意事项?我们整理了有关企业收购方面的法律知识,我们通过下文一起做个简单了解。......


·一方死亡后夫妻财产如何分配?
      现今社会事故的发生率越来越高,如果夫妻一方失去生命,则会对家庭会产生严重打击。另外,这种事情发生后,夫妻财产的归属也成为了一个焦点问题,因为争夺财产而引发的诉讼案例也不是没有。那么一方死亡后夫妻财产如何分配?下面我们结合相关法律知识为您具体......


·近亲属具体包括了哪些人
      近亲属主要是指与自己血缘相近的一些人,主要包括自己的父母、配偶、子女等等。当然,在我国不同的诉讼里面,规定的近亲属范围是不同的。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


·抵押担保方式有哪些
      抵押担保方式有哪些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我们面对这些问题有时候不得不向他人或机构做出抵押或者担保,但是你知道关于抵押或者担保的一些法律知识吗,怎样才算法律上严格规定的抵押,抵押担保方式有哪些。小面就有我们为你解答。一、......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相关内容
·南京专业刑事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为当事人提供刑事辩护等法律工作,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调查鉴定证据材料及申请取保候审等途径进行罪轻或无罪辩护,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刑事诉讼、犯罪量刑、故意犯罪、经济犯罪、贪污受贿等。★南京专业刑事律师谈哪些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常熟市看守所
    常熟市看守所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练塘镇鸳鸯桥开发区华强北路,是常熟市...看守所。常熟市看守所设有33个青少年人员监室,位置导航:从常熟市区乘坐公交216路,过了建华转盘1000米,..个红绿灯下车往北500米左拐就到。律师提示:常熟市看守所......


·成都交通事故赔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什么时候委托?
      交通事故律师什么时候委托经常会听到受害者或者家属这么说:“好的,我了解了一些,等打官司的时候我再委托您”、“等我出院了再找你们”、“我做完二次手术再找你们”当我们听到这些话的时候,我们一般也是很尊重当事人的选择,但是其实内心......


·北京律师吴丁亚解读新行政诉讼法
      1.行政案件立案登记制是怎么回事?  答: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行政起诉,人民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对依法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一律接收起诉状。对符合起诉条件的行政案件应当立案,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留置权的催告期相关问题解释
      留置权的催告期相关问题解释留置权是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债权人应当享有的权利,留置权的法律效力与法律内容在《担保法》和《合同法》中都有相应的诠释,对留置权的催告期也有一定的规定和说明。将会为您详细分析留置权的催告期问题。一、什么是留置权留置权......


·投标有效期不足是怎么回事?
      投标有效期不足是怎么回事?根据法律的规定,有些合同的订立必须采用招标投标的方式,因此,招标投标是目前比较重要的一种交易活动。但是很多人对于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知识还是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有关投标有效期不足是怎么回事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适用吗?
      劳动合同法是针对社会中的用工关系的一种标准和规范管理,不过在现实生活中,却有一些人是平常的雇佣关系之外的,例如我们熟悉的事业单位便是如此。那么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适用吗?适用范围有哪些?下面,就让来详细介绍一下吧!一、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适用吗?......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拆迁安置房买卖可以签合同做公证吗,你你可以做吗
·离婚协议,去年我跟我老公五一结婚
·起诉离婚,协商不好。请求法律援助
·我朋友的老公因为网络*博欠下八万块钱的贷款,现在有两个女儿,
·对方中介公司,随意在朋友圈,及业主群散步消息,诽谤及侵犯我的
·我弟弟因为犯x判八年半几年能出来
·我小孩小学一年级在校园被其他小孩故意绊倒造成手骨折伤,现第一
·最近又有消息查说没有脚蹬的电动车,这符合国家法律吗,这个消息真的吗
·你好律师,我想问下,我爸醉酒逆行驾驶无照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相
·你好,我开电瓶车把一个70岁老人幢到,医院鉴定9级伤残,要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