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吴江区信息公开指南介绍

首页>>法律知识

    吴江区信息公开指南介绍

信息公开简单的来说就是把信息想社会或者是个人公开,在如今社会是非常常见的。而且很多的政府也会把一些好的或者坏的信息公开,以便激励或者提醒其他人。而且政府的信息公开是需要申请的,而且也有信息公开的指南。那么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下,吴江区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指南》)的要求,本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吴江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吴江区统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单位的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公共查阅室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单位网上公开的信息为与全市统计工作有关的工作动态、统计数据、统计信息、统计分析等,具体网址为www.wjtj.zgwj.gov.cn;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单位查阅,联系电话63493074。 本单位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1、通过报纸、杂志等公开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监审信息、以及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其他信息。 2、在单位设立政府信息公告栏,公开政务信息。 本单位网上公开的信息,除特殊情况外,网上存留的期限为5年。超过存留器期的信息,本单位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单位档案室查阅这类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最晚在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其他处理。 本单位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单位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的,本单位将依法处理。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首批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吴江区统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吴江”门户网站或本单位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吴江区现行文件查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申请获得相应的政府信息。

(二)受理机构 本单位自2005年1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吴江区统计局监查室,办公地址为吴江区笠泽路世纪大厦2003室,办公时间为上午9:00至下午5:00。受理机构联系电话为63493074,传真号码63493078,通信地址吴江区笠泽路世纪大厦2003室,邮政编码215200。

(三)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吴江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除领取,也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本单位将当场答复予以公开。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当场提出申请。

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四)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公民申请后,将通过责任科室工作人员当场查验申请材料。查验标准: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符合标准的,当场受理。不符合标准的,当场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告知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并做工作记录。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单位根据受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求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单位根据受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位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以上就是关于吴江区信息公开指南的分析,而且信息公开的指南包括主动公开和公开形式,公开形式也有很多种。无论是信息公开制度还是信息公开方法都不够全面,还需要慢慢改进,好的公开制度也可以更好的保护人民的权益。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前员工违约申请仲裁属于劳动争议范围吗?
      前员工违约申请仲裁属于劳动争议范围吗?一、前员工违约申请仲裁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前员工违约在先,然后申请仲裁的,不属于劳动争议得范畴。二、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2、劳动......


·商业信用筹资是什么?
      商业信用筹资是什么?一、概念商业信用是指在商品交易中由于延期付款或预收贷款所形成的企业间的借贷关系。商业信用筹资是利用商业信用进行融资行为;商业信用的具体形式应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等。二、商业信用筹资的方法(一)赊购商品。......


·承兑汇票最后持票人的确定 北京银行承兑汇
      承兑汇票最后持票人的确定北京银行承兑汇然而,近年来,民间私下买卖银行承兑汇票,买卖双方仅通过单纯的交付进行票据转让,原告因欠缺票面记载难以证明自己是最后持票人,也难以证明自己与票据前手之间存在基础法律关系,成为审理难点。如何确认承兑汇票买卖......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如何管理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如何管理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如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投资者和股东利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各项业务的合......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苏州律师提醒:讨债公司必须合法运营!
    苏州律师提醒,目前市面上的一些所谓“职业讨债人”、“苏州讨债公司”均是违法存在的,合法讨债应该求助于专业讨债律师。市民如果发生类似经济纠纷,一定要走法律途径,绝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寻求“黑社会”的帮助而采取不正当手段讨要债务,否则很容易让不......


·旌德县看守所
    旌德县看守所地址在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北门居委会,是旌德县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旌德县看守所禁止家属会见,可以聘请律师去旌德县看守所会见了解案情、取保候审、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构成犯罪等,争取从轻处理。★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


·德州律师—仲裁不支持双倍工资、加费班,法院判决支付双倍工资、加班费。
      当事人因为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找到我申请劳动仲裁的一个劳动争议案件,在x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当事人夫妻分别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数额不同的情况下,仲裁委竟然做出一份仲裁裁决;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转变成承包..,从而判......


·扬州房产纠纷律师,扬州房产继承纠纷律师
      扬州房产纠纷律师,扬州房产继承纠纷律师一、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继承房产有哪些条件,继承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房产继承法律规定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


·协议管辖约定不明怎么处理
      协议管辖约定不明怎么处理现在一些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时候,都会约定出现纠纷的时候选择哪家法院解决问题,当然,也会出现一些管辖约定不明的情况,那么协议管辖约定不明怎么处理?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协议管辖约定不明怎么处理......


·我国机动车违章处罚有哪些
      我国机动车违章处罚有哪些一、我国机动车违章处罚有哪些1、酒后驾车(1)、违章范围:机动车驾驶员饮用白酒、啤酒、果酒、汽酒等含有酒精的饮料后,在酒精作用期间驾驶机动车的。(2)、违章处罚:血液中酒精含量≥0.03克、100毫升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


·遗嘱见证人要求有哪些?条件是怎样的?
      在一些案件中,需要见证人对案件事实本身的有关情况作证。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订立遗嘱时也需要有见证人在场,见证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下面笔者为您详细介绍一下遗嘱见证人的要求,您可以了解一下相关要求。一、遗嘱见证人要求是什么?(一)遗嘱见......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现在公安户籍与民政局方面是否全国联网?
·我是柳钢一治打工工人,我是焊工,工作时焊蒸气管通,因操作工失
·有3万借条想找你起诉
·债务问题,您好,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家父把房产证抵押给房
·异地离婚。快速离婚。双方已同意。
·公司要求我不报工伤,领导要求我不报工伤以后在工资方面给我多发点钱
·我是来来自贵州省的外来务工人员,来温州已经十年,现要准备起诉
·我在镇上上班几个月,工钱脱了4年了没给齐!现在电话打不通,微
·能作为法院判定有血缘关系的证据
·弟弟拘留在无锡市看守所,不知在哪里?公安说是和修车铺合伙诈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