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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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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 民事法律援助的申请人须符合两项条件:
1、基于合理的理由参与诉讼;
2、财产状况必须符合法律援助法律、规章的规定。而诉讼理由是否合理、财产状况是否符合要求,由各级法院来判断和执行。其中财产标准经常调整,如1995年,年收入 7187英镑(人身伤害案件为7920英镑)以下的人,才有资格申请民事法律援助。其中年收入在2425至7187英镑之间的人,在接受法律援助期间每月应将其年收入中超过2425英镑部分的三十六分之一捐给法律援助委员会;年收入在2425英镑以下的人,没有捐助之义务。另外除主管机关特别授权之外,申请民事法律援助的人,其“可支配资产(Disposable Capital)” 金额不得超过6750英镑(人身伤害的为8560英镑)
法律服务委员会认为,符合《2000年社区法律服务(诉讼费用保护)规则》第5条规定如下标准的,方可承担当事人的诉讼费用:
1、诉讼的最终裁决结果对当事人有利;
2、在根据第11条第1款作出诉讼费用命令3个月内,未资助当事人以书面形式表示拟向法律服务委员会寻求命令;
3、法院认为,从公共资金中支出有关诉讼费用公正、衡平的;
4、如诉讼费用在一审程序产生的,则诉讼程序由法律服务委员会资助当事人提起,若不作出有关命令,未资助当事人将发生严重经济困难的。如诉讼费用由法律援助基金或其他援助支出的,对援助当事人的诉讼费用应进行详细评定。
申请法律服务资助,须签署经济状况声明 ,并载明当事人根据《2000年社区法律服务(诉讼费用保护)规则》第6条提供的信息,并陈述在提供信息之日后,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并无明显变化,或者根据具体情况写明经济状况变化的细节。法律服务委员会负责对资助当事人的经济状况进行评估。就《1999年接近司法法》第11 条之目的,评估法律服务委员会资助当事人的经济状况时,不予考虑资助当事人100,000英镑总资产或家庭财产以内的部分。接受诉讼费用当事人不得申请拍卖资助当事人的家庭财产,但可以通过扣押令的形式,要求其以100,000英镑以外的财产进行担保。
总的来说,申请民事法律援助条件并不苛刻。只要经济困难并开出相应凭证,即可申请法律援助。不过单单是经济困难不能申请法律援助,必须是你参与的诉讼官司你是占理的这一方,才能申请 ,否则如果是不占理的一方,司法局会拒绝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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