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公安机关无主物处理办法遗弃物的认定条件
首页
>>
法律知识
公安机关无主物处理办法遗弃物的认定条件 一、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成立要件
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成立,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需要认定的财产必须是有形财产。无形财产或者精神财富,不能成为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对象。
2、财产所有人确已消失或者财产所有权人不明,权利。的归属问题长期无法确定。
3、财产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其无主的持续状态超过一定期限。财产无主的情况,大致又发生在以下几种情形:所有人不明的蝴藏物、隐藏物被发现;遗失物(包括源流物、失散的饲养动物等)被拾到,经公安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公告招领满一年无人认领的财物;无人继承的财产,包括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继承人、全部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丧失继承权情况下的遗产.
4、财产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的,如果产所有人不明,停靠在海边的船舶所有人不明等等。
二、法院如何处理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1、是否受理的审查。法院接受申请人的申请后,应对其进行审查,经过审查,认为申请不符合条件或者财产有主的,判决驳回申请;认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认定财产无主案件成立要件并由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应当立案受理。
2、受理后的处理。法院立案受理后,应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财产的种类、数量、形状,公告期间以及寻找财产所有人认领财产的意旨。公告期间为1年。公告期间,该项财产处于无主状态,人民法院可指定专人管理。公告期间内,如果有人对该项财产提出所有权请求,法院应对其请求进行审查。经过审查,认为该项请求成立,应作出判决,驳回认定财产无主的申请,终结特别程序并通知原主认领;认为该项请求不能成立,则裁定予以驳回,按认定财产无主的特别程序继续审理。公告期间届满,仍然无人认领的,或者申请认领的请求不能成立的,法院即应作出判决,认定该项财产无主,视情况的不同而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判决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对此判决不得上诉。对占有该财产的,责令非法占有人交出财产,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3、原财产所有人或者其继承人出现时的处理。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原财产所有人或者其继承人出现时,如原财产所有人或继承人的提出请求,法院应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但是,原财产所有人或者其继承人提出请求必须在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对财产提出请求,即原财产所有权人或者继承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法院判决认定财产无主之日起,在2年内行使请求权,请求作出认定财产无主判决的法院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法院针对申请应当在审查属实后,实事求是地作出新的判决,撤销原判决。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原财产所有人或其继承人请求返还财产的,不予保护。
一般来说遗弃物就是简单说明他人不要的物品,这种物品其实在社会中还是比较常见的,但同时也可能是盗窃后偷盗者遗弃的物品,所以无法直接认定的话最好还是选择交公处理,公安机关无主物处理办法中明确表明了物品的处理方式,遗弃物品的处理是我们不用去担心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还没有文章
·
2023年度广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如果你是常在路上奔忙的老司机,那么你就会需要了解即将到来的广西道路交通事故损伤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在这个交通事故说发生就发生的年代,有备无患的您才能安心上路。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提供的具体的计算方式及相关数据,供您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事......
·
环境污染损害是一种比较严重的现象,对大家的生存环境会十分不利
环境污染损害是一种比较严重的现象,对您的生存环境会十分不利,而且对您的健康也会有所损害。那么,您知道,环境污染损失鉴定机构的要求有哪些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环境污染损害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过程中或发生后造成的各类......
·
合同免责协议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合同免责协议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免责协议规定了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条款的情况且不需承担违约责任,是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共同协商妥当的协议。因此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协商免责条款,切勿小心。那么签订合同免责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为您解答。一、合同免责......
·
多次盗窃不论数额都入罪吗?
刑法中只有关于盗窃罪的相关规定以及多次盗窃的处罚,但没有对多次盗窃详细的说明,所以很多人对多次盗窃不是很了解,那么多次盗窃不论数额都入罪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多次盗窃不论数额都入罪吗?多次盗窃......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相关内容
·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石榴园28号(已经合并至南京市第二看守所),邮政编码210004,具体地址在南京市新街口西南方向,王府大街边,聘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无罪申诉罪轻辩护的。律师提示:因区划调整,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
南京经济合同律师
南京经济合同律师办理经济合同类案件,包括合同诈骗、合同纠纷仲裁、经济合同纠纷、买卖合同、商业合作、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等。南京经济合同律师熟悉经济合同纠纷、公司股权及公司收并购实务、企业法律顾问、大宗不动产交易、建筑工程款......
·
泰州律师谈债权债务案件中唯一住房的处理方式
马某某拖欠21个债权人300多万元的债务,其只拥有一套评估价值为67万元的房产,如果拘泥于马某某生存权的保护,对房产不做拍卖处理,则所涉21个债权人300多万元债权的实现将遥遥无期,不利于债权人合法权利的保护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维护。反之,如果拍卖马某某的......
·
乐陵 离婚律师田树森总结婚姻案件子女抚养的具体规定
近期以来,田律师接待了很多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其中大部分对子女抚养存在疑虑,下面,田律师结合相应的法律规定,就如何抚养子女及抚养费如何承担等问题,做出了全面总结,以便对有该方面法律需要的朋友有所帮助!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
·
从徐玉玉学费被骗一案看电信诈骗如何处罚
从徐玉玉学费被骗一案看电信诈骗如何处罚相信您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如果你刚在售楼部看了房,那么装修公司、家具公司的电话紧接着就来了;如果你刚买了新车,那么保险公司的电话就接踵而至。您对于这样的现象已经见怪不怪了,知道这是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泄露的结......
·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要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就赔偿产生了争议的话,相信此时大多数的人都会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议吧。但到法院提起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的,此时有一定的流程。那到底交通事故赔偿诉讼的流程是什么呢?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1、交通事故赔偿案......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城镇国有土地的改革需要合理开发、利用,关于经营土地的管理,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经济发展。制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是中华人民公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它组织和个人的共同责任。本条例......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买了个商铺,签了合同,办理了贷款,全款已经给了开发商,收房的时候觉得问题太多,维权又困难,不想要,
·
买一个回迁的房子必须全家人签字。可是他孩子在外地回不来怎么解决
·
在QQ留言上骂了别人,别人说要告我,能告吗
·
你好邱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工伤理赔方面的问题,您方便解答一下吗
·
去年别人打架我哥也参与了,今年我哥刚被抓进去。我们现在该怎么
·
在医药费问题上 如果不出示原件而用复印件法院会支持吗
·
只有借条可以通过法律起诉吗?
·
公司制度颁布是否可往前追溯?
·
这算不算受贿,一朋友,一朋友,担任一国有单位物流中心主任,另一
·
用工单位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