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企业招聘到新员工后会要求员工向企业提交一些相关的材料,这些材

首页>>法律知识

    企业招聘到新员工后会要求员工向企业提交一些相关的材料,这些材料一方面是进行员工的等级和员工资料的办理,另一方面是对个人的资料进行审核,查看是不是存在造假的情况,还有就是银行卡的办理,那如果企业招聘面试通过之后我们入职需要哪些材料呢?
  
   企业入职所需材料
  1、个人信息登记表:也就是简历,无需赘言。
  2、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大部分企业都会要求提供,这里说明一下常见的身份证复印件会用到什么地方:公司员工档案、集团公司总部备案、社保理赔和费用报销、劳动合同备案、厂区安保登记、薪金卡、社会保障卡、公积金联名卡等,所以建议要9张,当然如果公司档案实行无纸化办公,1张也可以。
  3、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用途基本差不多,而且照相的时候一般都是一版8张或9张,根据公司实际用途要6-9张都可以。
  4、学历、职称证书:一般3份即可,基本用于档案建立。
  5、银行卡:1份即可,但是最好身份证正面和银行卡证明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让员工手抄一遍银行卡号,写上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因为再次复印时,可能因为复印件墨粉的问题导致银行卡号码看不清。
  6、无犯罪记录证明或声明:这个是很有必要的,特别是财务、安保、物品管理等岗位,需要注意的是,无犯罪记录证明是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如果不是,伪造的可能性很大;但是一些省外的人员,因为不方便提供,可以要求提供担保人和书写无犯罪记录声明。
  7、入职前声明:主要声明与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原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竞业限制和商业机密,不将原单位或第三方商业机密带入公司,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保守商业机密等。
  8、离职证明:避免双重劳动关系和商业间谍。
  9、体检报告/健康证明:又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材料,建议写入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书写时要避免涉嫌就业歧视),健康的身体条件是胜任工作的基本条件,而且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员工一入职就各种病假、产假甚至猝死等。
  10、岗位责任告知书:主要用于后期试用期是否合格的评估和避免因工作内容、职责不清导致的劳动纠纷。
  11、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在日常工作中用到的次数较少,主要用于公积金贷款等,但是关键时刻,特别是寄发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通讯地址联系不上员工的时候(搬家未告知单位)时就很有用。
  12、担保人文件:和无犯罪记录声明配套使用,或者一些涉及到财务的岗位须要提供,之前我们有客户的员工,挪用公款后联系不上员工,即使报警,处理起来也费时费力,特别是涉及金额较小时,基本上就不了了之了。
  13、其他:如员工原单位继续给员工购买社保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社保是强制的,不要幻想员工自己写书面的放弃材料有用,但是社保政策规定社保不能重复参保,如果有单位给员工购买社保,现单位就不需要购买)。
  强调:所有欠缺的材料,务必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员工,即使口头通知,事后也要补书面通知!
  企业入职资料对我们新入职的员工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些资料不仅是对我们的资料的核实,而且企业办理许多相关的证件都需要使用这些证件,所以入职需要哪些材料这样的问题是需要我们去重视的。企业入职后也有很多需要我们去做的事情,都需要我们去重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二手车买卖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二手车买卖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二手车买卖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警惕税费风险购二手车时,容易因旧车手续不完善引发各种交易后遗症。尤其是低价实用车型,在出售旧车后更容易引发路费纠纷、承担交通责任等后果。不少新旧车主缺乏应有的保险知识,许多车在过户后,却没有进行保险变更手续。而导致新的车主出......


·交通事故是非常不幸的,有时候甚至会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对于交通
      交通事故是非常不幸的,有时候甚至会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对于交通事故的致害人而言,必须要付出相应的代价,所以确定交通事故各方的责任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应该怎么划分交通事故致死责任呢?确定了各自承担责任的比例,自然就是要根据这个比例作出赔偿,那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又该如何赔偿呢?请一起在下文......


·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怎么写
      一、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怎么写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被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址,申请事项申请法院对被申请人所有的???????予以查封。保全数额???????元事实与理由???????。为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遂申请法院对被申请人所有的车辆......


·随着现在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私家车开始出现在我们的
      随着现在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私家车开始出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随之而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有不少人都是死于醉驾,醉驾也越来越受到大众的关注,那么就又出现了一个问题,军人醉驾部队怎么处置的,是否能够公正的处理,今天我们就来给您整理一下关于军人醉驾的问题。一、军人酒后驾车怎......


·竞业限制补偿费标准是怎样的,怎么约定竞业限制补偿?
      竞业限制中,员工负有保守单位相应商业秘密的义务,而此时单位也需要按照约定支付员工对应的竞业限制补偿费。那么您知道这个竞业限制补偿费的标准是怎样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竞业限制补偿费标准是怎样的,怎么约定竞业限制补偿?竞业限制(竞业禁止)是通过对劳动者自......


·最新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德宏州盈江县土地共有三类:  ......


·民事诉讼要多久开庭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民事诉讼要多久开庭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想必在生活中对于民事诉讼这个词不陌生,民事诉讼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出现呢?还有民事诉讼的程序还有过程是怎样的呢,下面请跟随我们去了解所需要了解问题,在生活中还有很多的知识需要我们去了解到,那么民事诉讼要多久开庭呢?看下文中的分析。......


·委托合同中受委托人的义务
      依《合同法》的规定,委托合同中受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是:  一、依合同约定处置委托事务的义务。  受委托人的基本义务是依委托人的指示亲自处理委托处理的事务,《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受委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事务,须经委托人同......


·民事判决书(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70    (××××)×民再字第××号    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原审被告(或原审被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原审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


·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
      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法院判决书生效后,根据判决书内容执行,但是实际中还是存在不执行生效判决书的情形,那么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还是有流程的,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


·单位行贿犯罪的认定
      在认定单位行贿犯罪时,重点是确定犯罪主体是否具备单位主体身份、体现单位意志、为了单位利益,如是则构成单位行贿罪,反之则构成个人行贿罪。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情况较难区别:一是假集体真个人的犯罪。挂集体之名实为个体性质的经济组织,有一定的组织机构,经工......


·最新的土地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最新的土地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一、土地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编号:当事人双方: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鉴于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南京讨账
    南京讨账律师办理债务追讨,利用合法高效的要账技巧,承接各地欠款......


·威海辩护律师为盗窃案被告人争取了缓刑
          一、被告人基本情况:  &#......


·建筑公司薪酬及福利分配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在公司内部结构上,往往会制定一套属于自己的建筑公司薪酬及福利分配管理制度,有了这套管理制度,员工就可以明确自己的工资待遇,以及以后未来的发展方向。不仅如此,还可以让员工更加努力工作。那么,针对此,我们给您做了以下相关内容分析。建筑......


·深圳债权债务清理律师对企业清理债务核查的办法的意见
      深圳债权债务清理律师对企业清理债务核查的办法的意见一、债权的管理办法总体思路:依法清欠,有情操作;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一)债权清理原则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2、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3、诉讼保全,依法清欠,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撤销重作的条件有哪些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进行责任划分的一个重要的依据,但是,如果我们对于结果表示不服,是可以重新认定的。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撤销重作的条件是什么呢?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撤......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退役伤残军人加级,我是八级伤残军人
·爷爷去世剩奶奶一人,长子去世,长8岁,两个小叔,奶奶应该由谁共同赡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多少时间内起诉有效
·关于房产的问题,你好,你好,我现在所住的房子是用公公的名字买的
·鄱阳县拘留所今天一个值班民警服务不好,对看望亲人不理不接,我
·请问一下莱州看守所什么时候解封我因盗窃罪现被监视居住
·1998绿本孑上被涂改了怎么
·买房当时在开发商分期付款 现在因为资金问题 剩余0万不能一下子付清 又因为个人的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