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现在这个社会属于网络时代,网络的快速发展不仅给我们带来了方便

首页>>法律知识

    现在这个社会属于网络时代,网络的快速发展不仅给我们带来了方便,同时也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但是网络给我们带来快捷的同时也存在者弊端。有些人觉得网络是一个没有人约束、管制的平台,在网络上随意散播谣言诽谤他人名誉,那么网上诽谤他人信息如何处理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网上诽谤他人信息如何处理
《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在网络上侮辱诽谤他人要负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诽谤信息被转发超500次可判刑,行为人不明知而发布转发的不构成诽谤罪在网络辱骂恐吓他人属于寻衅滋事罪有偿删帖可被追究刑责,举报部分内容失实但非故意不属诽谤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犯罪,为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综上可知,网络上诽谤他人的后果是很严重的,其行为也是一种极其恶劣的行为,危害他人名誉的同时也会给自身带来刑事纠纷。如今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进行造谣诽谤等违法犯罪现象比较突出,如果自己遇到网络恶意诽谤事件的时候,一定要及时的收集到相关的证据,维护好个人的权益,积极起诉对方。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网。
通过本文我们可以知道,在网络上随意诽谤他人的对受害人造成严重后果,随时有可能触犯刑事责任。网上诽谤他人信息如何处理,利用网络信息进行诽谤他人,发布诽谤信息转载诽谤信息,同一诽谤信息如果被点击或者浏览次数达5000以上,将属于情节严重的,将构成诽谤罪。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出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如何维权?
      房屋的优先购买权,一般因房屋租赁合同,存在房屋共有人等情形而存在,若出租人转让房屋给第三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承租人请求判决其与出租人在与第三人同等条件下成立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出租人为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经审查承租人购买房屋的意思......


·想要抢注商标要多少钱
      想要抢注商标要多少钱注册商标图标商标,是识别某商品、服务或与其相关具体个人或企业的显著标志。图形?常用来表示某个商标经过注册,并受法律保护。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


·民事诉讼要开庭吗流程是什么?
      民事诉讼要开庭吗流程是什么一、民事诉讼需要开庭吗?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诉讼关系。具体而言,包括有关财产的纠纷(例如土地或不动产的归属,借款的归还等)或身......


·债务人无偿转让债权的损害有哪些
      债务人无偿转让债权的损害有哪些一、债务人无偿转让债权债务的全部转让,通常也叫做免责的债务承担,是债的持有者或者债的旅行者与第三人之间的一种协议。债务转让之后债务将会由第三人代替行使其义务,债务全部转移是需要通过协议的,达成债务全部转移给第......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南京离婚女律师
    南京离婚女律师为婚姻家庭纠纷排忧解难,致力于婚姻家庭案件研究和实践,保障当事人在婚姻、财产、子女抚养这三大方面的合法权益,解决您婚姻家庭的疑难问题。☆南京离婚女律师谈涉外婚姻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特别规定,我国《婚姻法》具有明确的规定......


·南京市看守所
    南京市看守所地址:南京市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江东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北侧),内有女子监区,家属被拘留,需要会见、取保候审、从轻缓刑、无罪罪轻刑事辩护的,可以直接联系律师。★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


·刑事辩护律师:残疾人犯罪是否可以从轻处罚
      残疾人殴打抢劫另一残疾人并至受害残疾人重伤。请问这犯罪嫌疑残疾人将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应该属于抢劫罪。按照刑法的规定,只有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其他残疾人犯罪与其他人犯罪是一样的,不构成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潍坊律师王思军,专业代理民商事案件
      潍坊经济纠纷律师王思军:业务伙伴生纠纷,诉至法院追货款    二零一二年三月份,我接受广东珠海一家大型医药公司的委托,为其与潍坊某家大型医药公司间的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代理。经过努力,两家公司达成调解,我为广东的这家公司追回......


·人身损害赔偿的举证是怎样的
      人身损害赔偿的举证是怎样的人身损害赔偿中往往容易产生纠纷,而当事人此时最好选择诉讼方式来解决。不过,此时需要当事人进行举证,只有足够充分的证据才能获得有利的判决。那么人身损害赔偿该如何举证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1、原告提起人身......


·用人单位明知是在校学生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实际履行的双方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1、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那么,在校......


·强奸罪光人证可以立案吗,强奸罪立案的标准有哪些?
      现今单身女性遭受骚扰的情况越来越多,作为弱势群体,保护自身不受侵犯是极其必要的。女性在受到侵犯后,及时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的我们在本文中阐述了强奸罪光人证可以立案吗,强奸罪立案的标准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强奸罪只有人证可......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配合法院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受伤
·工伤鉴定是厂里办理还是个人办理啊 ?
·新房装修,楼上卫生间向主次卧扩大
·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员工因病住
·周律师您好,您代理的阳光半岛交房案件,被驳回,我看破产重整早
·各位律师精英:我与丈夫结婚四年,生有一女,由于感情不和,丈夫主动提出离婚,请问孩
·男方出轨,女方想要离婚需要怎么做,有两个孩子
·我是本队户口,土地确权是确定我户口上,他们可以继承父母留下的土地使用权吗
·强*案,xx放走嫌疑人,有明显受贿及违法办案行为
·武威市出的车祸民勤律师事务所可以起诉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