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在哪些情况下会对犯罪分子判缓刑
首页
>>
法律知识
我们发现,有的刑事案件中,虽然法官对犯罪分子做出了判刑,但同时却也宣告了缓刑,此时犯罪分子就不用实际到监狱服刑。但也不是所有刑事案件都能判缓刑,那实践中,到底在哪些情况下会对犯罪分子判缓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在哪些情况下会对犯罪分子判缓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予关押不至于危害社会的,才能适用缓刑。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累犯不能适用缓刑。
二、缓刑期间要注意什么
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那么此时罪犯就必须要满足《刑法》中规定的缓刑条件,否则的话法官也是不能随意作出缓刑宣告的。当然,缓刑也有一定的考验期,在此期间也是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和遵守的规定。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刑事辩护与刑事代理有什么区别
刑事案件中,聘请的律师有的时候说是刑事辩护,而有的情况下又说成是刑事代理,那究竟这个刑事辩护与刑事代理有什么区别呢?导致很多人都分不清楚,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刑事辩护与刑事代理有什么区别(一)诉讼任务不同。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证明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应减......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0万如何量刑
我们每个人都是有一定的隐私的,是不希望别人知道的,而个人信息对于很多人来说,就是隐私的一种,如果万一不不幸被泄漏出去,后果是不堪设想的。但是,还是有很多不法分子,对于个人信息进行买卖,获取非法收益。对此,我国制定了一定的惩罚的标准,那么,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0万元的金额,在量刑上我们都是有哪些标......
·
最新盗窃罪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
盗窃赃物是否构成盗窃罪,如何进行处罚?
我们知道,盗窃罪是侵犯财产的犯罪,盗窃他人的财物会构成盗窃罪被判处刑罚,但是大多数人就有疑惑,盗窃他人财物构成盗窃罪,那么如果盗窃的是赃物,还会构成盗窃罪吗?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为你做出解答,供你阅读了解。一、盗窃赃物是否盗窃罪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
·
法律判定抢劫银行什么罪的有关规定
许多人都有疑问,法律判定抢劫银行什么罪有哪些规定呢?其实,在我国,没有特别规定抢劫银行属于哪种犯罪,抢劫银行按照抢劫罪来处理,那么法律对抢劫罪又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我们将为你带来相关知识。一、抢劫罪?抢劫银行仍按抢劫罪处罚。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依法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
·
生活中经常会接到陌生的电话,一些机构、诈骗分子不知是如何找到
生活中经常会接到陌生的电话,一些机构、诈骗分子不知是如何找到个人信息的,这很可能是有人向他们泄露了自己的个人信息。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只收了三千元好处费的情形也不少,非法贩卖信息获利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制裁。下面我们在本文中将进行介绍。......
·
房屋拆迁土地使用权怎么补偿
房屋拆迁土地使用权怎么补偿一、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
·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规定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规定是什么?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中,股份的占有和转让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内容。那么为了维持公司的正当经营,我们则需要明确其中恰当的程序流程,掌握相关知识,并合适地将所掌握信息应用在生活中,如此方能在经营公司的路上轻车熟路。下面......
·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向哪个人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因此,如果欲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应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倡导理性解决离婚问题,为和谐家庭的建设保驾护航。南京离婚律师致力于婚姻领域案件,常年提供婚姻家庭、婚姻继承、婚姻诉讼等方面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代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包括离婚财产、财产分割、保全、抚养等婚姻诉讼。为当事人处理......
·
南京市看守所
南京市看守所地址:南京市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江东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北侧),内有女子监区,家属被拘留,需要会见、取保候审、从轻缓刑、无罪罪轻刑事辩护的,可以直接联系律师。★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
·
泰州市债务追讨律师谈民间借贷、合同欠款等
泰州市债权债务追讨律师咨询,泰州市债务追讨律师代理个人债务追讨、公司债务催收、企业债务清欠,擅长追收公司恶意倒闭债务,深入追究股东责任、追加成为被执行人。泰州债务律师谈连带债务的债权人: 对于单一债权人而言,债权人对于其所享有的债权有......
·
2023年最新南京市各看守所地址、电话
南京市...监管支队:025-8442091384420904茶亭东街188号邮编210017南京市看守所:025-84420930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210017南京市第二看守所:025-84427947建邺区下圩村19号210036南京市第三看守所:025-84427177余粮村晓庄186......
·
变更合同相对人起诉状范文
变更合同相对人起诉状范文起诉状原告××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法定代表人黄××。被告上海中船长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法定代表人周××。诉讼请求1、变更原被告签订的《中船××××基地一期工程1#线生产......
·
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的相关内容
劳动使人们赖以生存的最基本手段,在此过程中劳动人民须签订劳动合同,正是因为这样,目前在我国劳动合同实践中,违约金的设定和支付成为了一个争议较大的问题,对此,我国的《劳动法》中也没有相关的具体规定,因此在这一方面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漏洞,下面,为您......
·
如何泄露个人信息?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接到陌生人的骚扰电话,其中有不少是诈骗电话,这都是个人信息遭遇泄露的后果。在信息化高度透明的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显得越来越重要,公民一定从自身行为出发,保护好个人信息。那么如何泄露个人信息?有哪些防范技巧?我们通过下......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离职员工骗取前公司货款,您好
·
那具体分是依据什么呢?,大货车与摩托车相撞
·
我要离婚,老公出軌,家暴
·
我7月31日收攀枝花公安局东区分局信件,2o21年7月10日
·
今忘记交了,昨天用医疗卡才知道。续交在什么地方交合适呢
·
请问夫妻在未离婚前妻子可以私自扣押儿子吗?
·
购车意向金能退吗
·
孕期妇女被辞退,律师您好!我在用人单位已工作2个月
·
打人者会多长时间被法院放出来
·
离婚时协议房子一人一半,但因男方没有钱就一直没有到位,十后的现在要把房子给男方妹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