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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怎么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配偶一方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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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损害赔偿
离婚
损害赔偿是指配偶一方过错侵害配偶他方基于配偶身份而享有的合法权益,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
离婚
时无过错配偶对由此所受的损害有权请求赔偿,过错配偶负有赔偿损失,给付抚慰金等侵权民事责任的民事法律制度。如果满足法定条件,即可申请
离婚
损害赔偿。那具体怎么申请
离婚
损害赔偿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申请
离婚
损害赔偿
1、条件: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离婚
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时间:
(1)
离婚
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
离婚
诉讼时或
离婚
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
(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
离婚
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
离婚
诉讼的同时提出,如
离婚
时未提起,
离婚
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
离婚
案件,被告可在同意
离婚
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被告不同意
离婚
也不提起损害请求的,可以在
离婚
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4)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
离婚
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
离婚
后一审内另行起诉。
(5)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
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
离婚
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
离婚
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二、申请
离婚
损害赔偿该如何进行
1、范围:
(1)
离婚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2)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依以下因素确定:
①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③侵害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④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⑤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⑥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实践中通常跟据过错方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程度,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综合判断。
(3)物质损失以实际损失额为限。
2、证据:
离婚
诉讼中,如要求一方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就需要主张方提交充足的证据来支持其对对方的指控,损害赔偿的证据主要包括: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3)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4)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诊断或有关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5)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构成虐待罪、遗弃罪或其他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决书。
(6)左右邻居的证词。
(7)能证明一方有过错事实或行为的照片。
(8)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相关记录等。
另一方面判决不准
离婚
的案件,婚姻损害赔偿请求也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所以如果想要在
离婚
时提起
离婚
损害赔偿的话,最好请专业的
离婚
律师代理,帮助你搜集各项有利证据,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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