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管道工程专业承包的工程范围包括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管道工程专业承包的工程范围包括什么?
  我们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会牵涉到很多方面的工程项目及内容。我们在从事相关工程建设的时候,要知道相关的内容。这样有利于帮助我们更好的实现自身的利益。管道工程就是我们城市建设中一个很常见的工程。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管道工程专业承包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管道工程专业承包的相关内容是?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管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直径1.6米及以下混凝土管道和直径250毫米及以下其他各类管道工程;80米及以下管道穿、跨越工程;2万立方米及以下储罐制作、安装工程。
  
  三级企业:可承担直径1.4米及以下混凝土管道和直径150毫米及以下其他管道工程;50米及以下管道穿、跨越工程;1万立方米及以下储罐制作、安装工程。
  
  注:
  
  1、管道工程内容包括:输送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燃气、热力、矿浆、灰浆、输水、供水、排水等各类介质的钢管道、铸铁管道、玻璃钢管道、混凝土管道等的制作与安装,以及与其配套的站场工程。
  
  2、管道机械设备主要指吊管机、弯管机、内对口器、水平钻孔机、高、中压试压设备;1.2米以上混凝土管道机械施工设备主要指16吨以上自行式起重机、挖掘机。
  
  道直径指公称直径。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2项以上所列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直径250毫米以上、长度100公里以上的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道工程,累计500公里以上;
  
  (2)直径250毫米以上的燃气、热力、矿浆、灰浆、水等管道工程,累计400公里以上;
  
  (3)单体容积2万立方米以上储罐及配套工程;
  
  (4)直径2.0米以上混凝土管道工程30公里以上;
  
  (5)直径1.6米以上混凝土管道工程100公里以上。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管道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2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9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管道工程是我国城市建设中的一个必须的建设工程。管道问题也也是我国目前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一个常见问题,所以我们国家的管道工程建设队伍应该知道管道工程专业承包的相关内容,从多方面的角度考虑。只有这样我们的管道建设才是安全有效的,否则就会造成我国城市管道建设的隐患。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劳动合同法律师的收费是怎样计算的?
      在日常生活以及工作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需要请求法律帮助时,我们总会要寻求律师咨询,这时我们便会思考针对不同的法律案件、不同的律师其收费是怎样决定的呢?我们接来下带您探讨劳动合同法律师的收费是怎样计算的?遇到此类法律问题,首先应该详细描述案情电话咨询一下律师,让其帮您分析一下案件案......


·雇佣童工导致什么结果 用人单位雇佣童工如何处理
      原则上,我国是禁止用人单位雇佣童工的,而在我国关于童工的定义也就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而要是用人单位违法雇佣童工的话,则就会产生一些不利的后果。那到底雇佣童工导致什么结果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一、什么是童工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工伤认定 常见问题有哪些?
      现如今,科技虽然在发展,但是劳动工人依旧是必不可少的角色,所以工伤也是无法避免的现象,但是很多人不了解关于工伤的相关事情,导致自己既受了伤,也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下面,我就来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常见问题的解决办法。工伤认定常见问题1、工伤认定程序怎么走?到劳动局拿工伤认定申......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违约么?
      实践中,多数劳动合同中都是对合同做出了具体的期限要求的,通常在合同到期之后会进行解除,那要是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此时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违约吗?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违约吗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是行使辞职权的行为,不应当承担违约......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变更是否影响工伤责任承担?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发生变更,只是其内部的组织结构发生了变化,并不影响企业对外民事责任的承担。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企业现在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


·酒后逃逸怎么处罚?肇事逃逸后自首怎么判刑?
      酒后逃逸怎么处罚?肇事逃逸后自首怎么判刑?一、酒后逃逸怎么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公司律师法律援助规定的具体内容
      公司律师法律援助规定的具体内容一、什么是公司律师公司律师:公司律师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司法部颁发的法律执业资格,在企业内部专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为企业内部提供法律服务并依法取得公司律师执业证书的从业人员。我国建立公司律师制度,可以使公司律师通过参......


·什么是国家赔偿、国家赔偿的标准
      一、国家赔偿的含义国家赔偿是1995年实施《国家赔偿法》之后,由国家对行使公权力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而国家赔偿金则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也是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二、国家赔偿费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处理?如何申请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
      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需要由交警部门作出一个事故责任认定书。但对于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可能出现当事人不服的情况。那么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处理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救济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一般都会......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简易程序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
      水上交通事故处理和陆上交通事故处理不同,是由各地海事局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在执法过程中,有些部门存在违规现象,损害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此我国出台了《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简易程序规定》,要求海事部门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处理水上交通事故。那么《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简易程......


·企业改制土地拍卖的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改制土地拍卖的程序是怎样的?近年来,为了更好的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很多国有企业纷纷进行改制。企业改制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涉及到股权结构调整、人事变动。如果因为重组需要扩建厂房的,企业还要拿到一片土地,通过参加土地拍卖是企业拿地的主要方式。那么企业改制土地......


·违约损害赔偿中可得利益的计算方式之五,综合裁量法
      这是实践中法院较多采用的方法,其往往综合获利情况、当事人各自的过错因素、当前经济形势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综合裁量法同估算法有类似之处,但是这两种方法仍有一些细微差别。除前文指出的计算原则区别外,估算法通常是由守约方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来证明估算的损失数额,且此种......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相关内容
·嘉善县看守所
    浙江省嘉善县看守所地址在嘉兴市嘉善县魏塘街道南署村南侧,路线导......


·常州市金坛区看守所地址在哪里?电话、位置导航
      常州市金坛区看守所(俗称金坛城西看守所)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


·一、醉驾入刑 重在执行 《刑法》,醉酒驾驶将作为危险驾驶罪
      一、醉驾入刑重在执行《刑法》,醉酒驾驶将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二、醉驾将以危险驾驶罪量刑醉酒驾驶、飙车等行为将以危险驾驶罪入刑。针对《刑法修正案(八)》实施,最高检、最高法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


·诈骗罪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诈骗罪侵犯的是公私财产,属于典型的财产犯罪,而实践中不管是定罪还是量刑处罚,这都需要充分考虑到诈骗所得的犯罪数额。而这就会影响到是否判缓刑的问题,虽然诈骗罪也是可能判缓刑的,但此时有条件需要满足。那到底诈骗罪缓刑的条件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


·起诉离婚想撤诉是否可以
      有的人因为生活中的小矛盾就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之后夫妻经过沟通又和好,这样的情况下就萌生了撤诉的念头。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一方起诉离婚想撤诉是否可以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起诉离婚想撤诉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一年前我跟上海东言品牌有限公司签了个合同
·我是一名司机,在邯钢上班开清扫车,因为罚款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出差补助的标准和内容具体是什么?有无具体的法律规定?
·一个朋友借了000块钱 当初答应4小时可是他总是找借口 我看他也没有还的意 我
·修文县看守所电话
·男方前几查出有精神分裂症,时好时坏,没有病时已经打我了,有病后发病时也会对我恶言
·在石料厂意外身亡,且该石料厂无牌照,应付怎样的法律责
·2018月份退休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只补发了两个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