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民法中何为遗失物与遗忘物

首页>>法律知识

    民法中何为遗失物与遗忘物在我国的民法中非常多看似很相同的概念,但是他们却存在着天壤之别的差距。比如说民法中常见的遗忘物和遗失物,虽然他们两个看似相同,但是却有很大的差别,在生活中有很多人将这两个概念混淆,那么民法中何为遗失物与遗忘物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这个问题。
  一、遗忘物和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
  1、遗忘物是遗忘人意识地将自己持有的财物放在某处,因为一时疏忽而忘记拿走 而暂时失去控制的财物。2、遗失物则是偶然将某物失落在某处,以至脱离自己的控制。通俗的说 遗失物的主人很难知道物品遗失在什么地方 ,难以找回而遗忘物的物主一经回忆较容易找回。3、我国刑法只规定侵占遗忘物,而未规定侵占遗失物,也就是说侵占罪只能是侵占遗忘物 而与拾到遗失物拒不归还的只能追究其民事责任。
  二、遗失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遗失物是指他人丢失的动产。遗失物并不是无主物,也不是所有人抛弃的或因为他人的侵害而丢失的物,而是因所有人不慎所丢失的动产。不过,除所有人以外,因占有人不慎丢失的合法占有的物,也为遗失物。动产是否为遗失物,应具备以下条件:1、须占有人丧失占有;2、占有丧失非出于占有人自身意思,占有人如果故意放弃占有,则为所有权的抛弃行为,将作无主物处理。占有辅助人或直接占有人未经主人同意,私自抛弃动产,应认定为非出己意丧失占有,仍构成遗失物;3、须现无人占有,如果物品已由他人占有,则不能构成遗失物,如盗窃物品不能构成遗失物;4、丢失的须为动产且非无主。不动产的属性决定了不能丢失,所以,遗失物只能是动产。由于动产不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而丧失占有,因此,不是抛弃物,而是有主物。遗失物被拾得人拾得后,就在遗失人和拾得人之间形成一种法律关系,拾得人是基于拾得行为而取得遗失物占有的人,拾得行为为发现遗失物并实施占有的行为,拾得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具有行为能力。拾得人拾得遗失物以后,负有通知所有人、遗失人或者其他有受领权的人,并将遗失物返还的义务。在遗失物返还和交付之前,拾得人还有依据善良管理人标准予以妥善保管的义务。遗忘物主要是物品的所有人对该物品暂时遗忘了,也就是说暂时对该物品失去了控制,物品所有人是可以再找回来的。遗失物主要是指物品的所有人将该物品弄丢了,不知道丢在什么地方,完全失去了对该物品的控制权。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完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答辩状范文
      完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答辩状范文农民双方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对簿公堂的时候,原告会通过代理律师提交诉讼状。在法院庭审阶段,被告代理律师根据掌握的资料进行答辩,会提交一份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答辩状。那么这个答辩状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范文了解一下,相关内容......


·有抵押的房产该如何购买
      对于有抵押的房产来讲,虽然法律中允许当事人进行购买,但毕竟此时房产上面设立的有抵押权,因此实际交易的时候可能与购买普通房产的流程是不一样的。那究竟对于有抵押的房产该如何进行购买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对公诉案件的庭前审查程序
      对公诉案件的庭前审查程序,是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以后所进行的初步审查程序,涉及三个问题:一是审查的内容;二是审查的方法;三是审查后的处理决定。(一)审查的内容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0条和《法院解释》的有关规定,庭前审查应当审查下列内容:1.案件......


·国有土地使用自由租用可以么?
      国有土地使用自由租用可以么?企业通过拍卖的方式拿到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对其进行买卖、转让和出租等。现实生活中,也有不少企业将手中不用的土地对外出租,以此获取一定的租金收入。一些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也想将土地租出去。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自由租用可以么?下面我们给您具......


·外资并购中的资产评估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下称“并购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并购当事人应以资产评估机构对拟转让的股权价值或拟出售资产的评估结果作为确定交易价格的依据。并购当事人可以约定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应采用国际通行的评估方法。禁止以明显低......


·土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有哪些
      土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有哪些?如今这个社会,土建筑工程是越来越多,我们可以看见高楼大厦不断的盖了起来,这种现象促使了经济的增长和我们城市的发展速度,但是很多时候会遇上土建工程质量事故。国家法律对于这一方面有相关的规定,那么土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呢?下面我们为您整......


·刑诉法163条规定宣告判决后要送出什么文件?
      刑诉法163条规定在法庭上宣告判决的,需要送判决书给当事人所在的单位或是当地派出所,但不会送到当事人家人手中。代理人、检察院也会收到判决书。判决书分为一审和二审,当事人若是不服判决结果,可请律师协助向原审法院或更高级的法院提起上诉。那么判决书都包括哪些内容呢?以下......


·离婚时一方或双方拥有的公司股权的分割方法
      夫妻结婚后,夫妻一方作为股东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离婚时拥有的该公司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股权分割有以下三种办法: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转让公司股权。在夫妻一方是公司股东的情况下,如果不持股的一方希望受让股权,而持股方同意,则这种股权转让方法和向任意第三人......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8856597441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苏州市第一看守所
    苏州市第一看守所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是苏州市......


·成功代理杨某某诉A公司确认劳动关系再审案
      一、案情     申请人杨某某的父亲杨......


·招标投标合同签约流程是怎样的
      招标投标合同签约流程是怎样的?在公司交易活动中,公司往往会选择招投标的形式,选择出最合适的交易方,完成一份完整的招投标活动;而且有一些项目是国家规定的必须通过招投标形式才能完成的。招投标是一个相对专业的经济活动,我们为您介绍一下招标投标合......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有哪些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有哪些内容?我国的保险类型种类繁多,投保人会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自己所要投保的险别,保险已经成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财产支出,第三者责任险就是在所有险别中投保人选择较多的一种,很多人在买过车后就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下面......


·办理广州社保有什么好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险是现代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方面。在生活中几乎每一个人都会缴纳社保,就是平时所说的五险,让自己退休后老有所依、看病不在发愁等等。社保可以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广州社保有什么好处?您是否知道,下面我们的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广州社......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要咨询一下潍坊看守所的电话
·他项权证做抵押后是否还在本人手里
·电动车把一老人碰到了,怎么办???
·以死亡者日记叙述内容证明房产归属是否有效?如何鉴别真
·我是买断工龄并有特殊工种的工人,接劳动法规定45岁可以退,但社保说要有单位挂靠否
·结婚后实际在一起居住2个月,女方就回娘家了,没有性生活,女方提出离婚,男方想起诉
·张律师您好!我父亲在医院做手术之前CT报告显示胆很好,第一次
·最严重的结果会是什么,我的弟弟被一个朋友叫上去给另一个人要帐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