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集体土地使用合同的内容

首页>>法律知识

    集体土地使用合同的内容
  
  国家为了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现在也对集体土地流转逐渐放开了限制,所以现在有关集体土地使用流转合同也越来越多。按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要赴任集体土地就要签订集体土地使用合同,那么集体土地使用合同如何书写?因为我们将为您提供集体土地使用合同范文。
  
  集体土地使用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土地所有者):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受让方(土地使用者):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方将依法拥有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根据国家、省、市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甲方,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在受让使用权的土地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省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乙方根据本合同付清全部出让金并领有土地使用证后,在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内,土地使用权按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第五条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抵押的,双方当事人均要签订书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到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和按规定缴纳税费。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地块位于_________,土地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大写:_________平方米),集体土地所有证号为_________,其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附图。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第七条甲方交付乙方的土地的现状为: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规划用途为_________用地。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___年,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用途或增加总建筑面积,应当取得甲方和土地、规划部门同意,并经原批准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批准,依照有关规定补签或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法律法规目前尚未要求缴纳的税款,如合同生效后需补交的,双方同意按规定予以补交。
  
  第十二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单价为_________元/平方米,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十三条经双方商定,乙方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给甲方: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2、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具体如下:
  
  (1)第一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_________日内,乙方须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2)第二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_________日内,乙方须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3)第三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_________日内,乙方须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第十四条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交给乙方使用的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如甲方不能按时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交给乙方使用,延迟期间甲方同意按本合同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大写:百分之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延期超过两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出让金并承担乙方由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应付款项,逾期两个月内(含两个月),乙方愿意按合同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大写:百分之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逾期超过两个月仍未按合同规定缴齐应付的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追索由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乙方已支付的出让金,扣除违约损失后,予以退还。
  
  第十六条乙方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三十日内,应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及申领《集体建设土地使用证》的手续;甲方应予以全力协助。
  
  第十七条出让期间,政府为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的,本合同自行终止;征地补偿(不含地上附着物补偿)属甲方,甲方对乙方所剩余的出让年限应给予合理补偿。
  
  第十八条本合同规定的出让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最迟在期满前一年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或集体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使用权外,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期权;并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双方签订续期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乙方未申请续期或虽申请未获批准的,甲方届时无偿收回该地块的使用权。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双方约定作如下处理:_________。乙方应于期满后三十日依照规定到当地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均不需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并及时书面告知对方。
  
  第二十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调整。
  
  第二十一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①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画押)后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县(市、区)签订。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送土地所在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留存。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贰份由_________市(县、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留存。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手机):_________电话(手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仅供您参考,让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运用本合同不要生搬硬套。您在签订集体土地使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作出合理的修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一定要达成一致,并且同意所约定的条款。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异地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我们知道夫妻异地离婚的,只能以诉讼方式进行,而在向法院起诉离婚之前,当事人最好事先了解一下异地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同时有需要准备好哪些材料,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讲述。一、起诉离婚必须携带的证据有哪些到法院起诉离婚,在立案时,当事人应提交起诉书两份、结婚证复印件......


·到底农村的山林征地补偿属于谁?
      到底农村的山林征地补偿属于谁?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壮大,完善基础建设的步伐也逐步迈进到各个边远地区。而要进行基础建设就必须涉及到土地征用。对此,国家会做出相应的补偿。不过对于广大人民群众而言,最关心的还是土地补偿的归属问题,就拿农村的山林征地来说吧,到底农村的山林征地补偿属于......


·身份证丢了可以在异地补办吗
      身份证丢了可以在异地补办吗身份证在我们生活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身份证丢失,当事人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但有些人因生活在异地,且因工作或者生活的原因而不方便回到原居住地办理补办手续。那身份证丢了可以在异地补办吗?我们将为您提供以下内容供您参......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我们知道,买房的时候是一定要签订合同的,只有签订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才能得到合法的保障。但是,不同地方的买卖合同可能会有所差别,下面,我们带来了一篇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


·离婚后男方不抚养孩子吗
      离婚后男方不抚养孩子吗对于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离婚后,双方对子女依旧需要履行抚养义务,孩子的抚养权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和法律的判决来决定子女由哪一方进行抚养,但另一方仍旧需要支付抚养费,那么离婚后男方不抚养孩子吗成为无能力抚养孩子母亲的疑问,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离婚......


·劳动合同法收押金吗
      劳动合同法收押金吗一、劳动合同法收押金吗>已经明方规定了不能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的.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扣押劳动者居......


·有的当事人在办理房产抵押的时候,会选择进行房产抵押公证。但是
      有的当事人在办理房产抵押的时候,会选择进行房产抵押公证。但是也有些人不了解房产抵押公证的相关知识,特别是办理房产抵押公证需要哪些资料?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办理房产抵押公证需要哪些资料抵押权人应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希望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的一种意思表示。2、要约一经发出,邀请方可以不受自己的要约邀请的约束,即受要约邀请而发出要约一方当事人,不能要求邀请方必须接受要约。...


·新婚姻法婚后买车名字只写一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新《民法典》婚后买车名字只写一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如果是用婚后收入买的车子,即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应平均分割。2、如果是用婚前的积蓄购买的......


·交通事故案件应当起诉谁
      交通事故纠纷,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个时候起诉的人就是原告,那么具体应该起诉谁呢?换言之,也就是交通事故案件的被告是谁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法律上还规定有其他情形,例如借用,雇佣,挂靠等等,具体情况都有具体的法律规定......


·工伤事故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工伤事故的解决途径有哪些既然工伤事故已经发生了,那么此时最该做的就是积极的去处理工伤事故。对此,有一些具体的处理途径可能需要当事人了解清楚,那到底工伤事故的解决途径有哪些呢?本文就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工伤事故的解决途径有哪些发生工伤事......


·员工的劳动关系怎么写证明?
      员工在企业工作就与企业有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但员工在办理一些如贷款、买房等业务时可能会被要求出具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一般来说,员工只要到所在企业打一份劳动关系证明即可。那么,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怎么写证明?我们为您提供了相关的范文,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员......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相关内容
·南京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律师(伪基站犯罪)
    南京律师代理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等破坏广播电视等......


·【平凉胡森轩律师亲办案例】婚约财产纠纷(彩礼返还)原告诉讼后,双方调解彩礼大额返还
      案情简介:原、被告双方经他人介绍相识,于2020年2月9日认识......


·房产在孩子名下的财产分割
      1.孩子名下的房产父母离婚不能分  赵男和王女结婚多年,女儿10岁。今年年初,两人到法院离婚。由于他们购买的两套住房都登记在他们女儿的名下,因此双方名下没有产权房。现在女儿尚未成年,这两套住房到底该怎么分割成了他们最棘手的问题。我们德本律......


·建筑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什么形式
      建筑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什么形式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


·非法集资罪判一年多合理吗
      非法集资罪是指个人或者是单位没有通过国家的审批,擅自就股票等项目进行集资的行为。非法集资是属于一种严重违反法律的事情,而且违反的是我国刑法,因此在适用法律的时候会判处有期徒刑。那么非法集资罪判一年多是否合理,非法集资罪和合法的民间借贷有什么......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离婚财产问题,我是广州市人
·,宿州市拘留所在哪里?
·请问,一村民承包村集体渔池合同期满两年后,该承包人向村集体负
·我可以拒绝公司上夜班的依据是什么?
·我是不对的我女朋友我们在一起两了,她比我大两岁我们一直很好的,可是我们的性格太不
·公司是生产型企业,春节要求员工上班,但一员工三天未来上班,应该怎么处理合理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买卖吗
·下了判决可以去接见家属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