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员工入职责任协议书范文是怎样的
首页
>>
法律知识
用人单位入职之前,我们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相关的协议合同,其中签订员工入职协议书就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如果没有签订入职协议的话,后续很多情况我们的权益都无法得到保障,所以对于入职协议书我们一定要有所了解,在入职之前一定要签订,那员工入职责任协议书范文是怎样的呢?
员工入职协议书范文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任乙方为部。
二、聘任时间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的薪资为元。甲方视乙方工作情况,酌情延长或缩短乙方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如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突出,考核成绩达标,可随时终止试用,转为正式入职。
三、试用期薪资为元/月。如在第一周终止试用,薪资按每日20元结算,不扣除餐费;超过一周终止试用的,按原定的试用期薪资标准结算,扣除餐费。(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
四、乙方的薪资为元/月。(在职期间的薪资调整依据个人工作表现及岗位考核达标情况决定;提成根据各部门的具体规定给付;奖金则依据个人表现,按照公司的奖励制度给付)员工入职协议书员工入职协议书。
五、乙方的薪资由甲方在每月的15日发放(若薪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则做顺延发放)。
六、乙方在职期间,可享受多项福利待遇(见附件一)。
七、乙方在职期间,如工作成绩突出,公司将给予额外奖励。
八、乙方在职期间,由甲方安排提供午餐和晚餐,乙方每月只需支付餐费100元,其余由公司给予补贴(此项补贴不做现金发放。不在公司内用餐的员工不享受此项补贴)
九、乙方在职期间,考勤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出勤记录及公司考勤制度执行(加班计时以乙方所在部门主管的加班安排记录为据);每月出全勤可获100元全勤奖励!
十、乙方在职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实际工作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合理调整。
十一、乙方在职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自觉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十二、甲方每月转出乙方10%的薪资作为留存薪资,该部分薪资在乙方正常履行本协议期满后的第一个月全额返还。
十三、在职期间,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提出解除本协议时,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理、总监、主管须提前三个月做出书面离职申请),以便商洽、办理工作交接及薪资发放等事宜。交接手续办理完毕方可正式离职,否则,将依照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做出相应处理。
十四、乙方任职期间,如违反了公司的制度或规定,公司有权据制度做出相应的处罚。
十五、乙方在职期间,如甲方有正当理由认为乙方不能继续在公司任职(发现乙方违犯国家法律、有意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规定——严重失职、出现重大失误、执行工作指令消极、弄虚作假、泄露公司机密……),可随时终止此协议。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经济损失的追究,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六、乙方在任职协议执行期间擅自离职,未按正常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有权追究其
违约责任
。除追究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薪资及留存薪资作为违约金处理。
十七、在职期间,员工违反公司安全条例(违规用电、用火、违规使用燃气具、酗酒滋事、打架斗殴、进入非正规的娱乐场所或网吧、到非正规的场所游泳、夜不归宿……)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十八、本协议期满前的一个月之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新一年度的聘用协议。十九、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已详知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承诺遵守。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员工入职协议书中一般会对员工入职的要求进行说明,在其中一般还会包含公司的基本要求规定,所以在签订员工入职责任协议书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对协议书的内容进行仔细查看,如果在其中有一些不合理的地方或者说对自身要求太苛刻的地方,一定要及时提出进行协商,以免后续出现问题。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劳动仲裁中的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5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中华人民共......
·
解除合同双倍工资的情形
解除合同双倍工资的情形一、解除合同双倍工资的情形1、未签劳动合同双倍赔偿;2、非法解除劳动合同;3、无故克扣拖欠工资,除应尽快支付工资外,额外赔偿25%的赔偿金。二、合同解除的类型合同的解除,是指已成立生效的合同因发生法定的或当事约定的情况,或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而使合同关系终止。......
·
计件工资有没有加班费?
对于领取计件工资的劳动者而言,一般是做完一件东西,那么领取一件东西的钱,工作的时间相对比较自由,对此很多人就认为计件工是不存在加班的,那也就没有加班费可言。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计件工资有没有加班费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计件工资有没有加班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
·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责任是什么
关于工资支付,单位可以与员工协商确定一个具体的支付时间,实践中最多允许在约定时间前后支付工资,否则的话就有可能构成拖欠工资,此时单位就要承担法律责任。那单位拖欠工资的责任是什么呢?本文为你做详细介绍。一、单位拖欠工资的责任是什么1、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
·
危险驾驶罪如何从重处罚
危险驾驶罪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一种罪名,随着刑法修正案九的修改,如今此罪的表现形式达到了四种,这些行为都会对我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产生一定的威胁,必须严肃处理。为此国家专门规定了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的情形,下面让我们一起去了解危险驾驶罪如何从重处罚吧。一、危......
·
继承权、受遗赠的接受和放弃有何规定?
1、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必须在遗产分割前以明示的方式表示,否则就视为接受。2、受遗赠的接受与放弃: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接受的,视为放弃。...
·
夫妻财产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吗?
1、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就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和子女抚养的问题会约定较多的内容。为了保证双方如实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夫妻双方往往还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最常见的方式就是约定违约金条款,通常违约金的数额还相当高。虽然夫妻关系较《合同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有......
·
退休后又找其他工作需要签劳动合同吗?没签能告吗?
事实上,劳动者退休之后重新就业的,不能再依据劳动法律签劳动合同,发现公司不及时签劳动合同的,只能找对方协商补签书面劳务合同,或是就按照约定好的口合同履行,而不能直接去劳动部门投诉。 签订劳务合同时需要跟劳动合同做以下的区分: 1、合同的当事人 ......
·
北京房屋租赁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如今城市流动人口越来越多,所以租房的现象也日益增多,为了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我国制定了关于房屋出租的管理办法,那么北京房屋租赁条例如何?我们在租房的过程中都需要注意哪些的问题呢?为您解答。北京房屋租赁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租赁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房屋租......
·
受贿罪的量刑标准
1、量刑标准(1)司法工作人员询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
·
一入职就签三年合同不想干可以辞职吗?
一入职就签三年合同不想干可以辞职吗?一、一入职就签三年合同不想干可以辞职吗?按合同规定一般可以提前一个月辞职,辞职前交接给相关工作人员交接工作要做好就可以了。二、如何证明劳务关系?(一)确立劳动关系的三大标准劳动者如果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当然好了,但如果没有签订劳动......
·
借钱不还被起诉会不会坐牢?
借钱不还被起诉会不会坐牢?借钱是一件很小的事情,债权人一般都会愿意借钱,因为债务人一般情况都是亲朋好友。但是,实践中会存在借钱不还的现象,那么借钱不还被起诉会不会坐牢?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借钱不还被起诉会不会坐牢?借钱不还被起诉属......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夏骏艺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052927793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0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相关内容
·
江宁交通事故赔偿
江宁交通事故赔偿律师熟悉南京市江宁区交通保险理赔责任认定、伤......
·
“拼车”收费遇尴尬:合理不合法
为节约养车成本,一种邀集多人同乘一辆私家车上下班的“拼车”现......
·
谁可以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谁可以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专利权人在遇到了专利侵权纠纷的时候,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当然也可以有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一般情况下谁可以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谁可以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
在什么情况下禁止结婚
关于结婚,您都知道需要满足《民法典》中的条件才行,而这其中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禁止结婚的条件。那到底在哪些情况下禁止结婚呢?对于准备结婚的的男女来讲,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还是很有必要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分析解答。一、哪些情况下禁止结婚双方属......
·
遗嘱失效的八种情形
遗嘱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立遗嘱人对自己财产的自由处分,只要立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并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遗嘱的内容就有效,而不必经过遗嘱继承人的认可。另外,遗嘱自立遗嘱人死亡时开始生效,之前遗嘱并未生效,遗嘱继承人拥有的也只是一种期待权。......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想咨询下我老婆起诉离婚
·
我想辞职,可是老板要让我们一个月后在
·
我是公交公司的一名驾驶员。从业七八了。与公司签订了无限期合同。今在医院查出患有疾病。于是在家休
·
没有聘用合同是否可以索赔
·
男女谈恋*期间,男方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给女方,现在分手后男方说是之前通过支付宝,微信转给女方的钱
·
我在工地工伤,建筑公司不给赔偿,后经劳动仲裁,已经四年了,迟
·
乘客逆向招手,出租车被投诉拒载
·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