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费率应该怎么算?
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八大类42小类车型保险费率各不相同。但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
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2008版)
车辆大类 序号 车辆明细分类保费(元)调整前保费
一、家庭自用车
1、家庭自用汽车6座以下9501,050
2、家庭自用汽车6座及以上1,1001,100
二.非营业汽车
3、企业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1,0001,000
4、企业非营业汽车6-10座1,1301,190
5、企业非营业汽车10-20座1,2201,300
6、企业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1,2701,580
7、机关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950950
8、机关非营业汽车6-10座1,0701,070
9、机关非营业汽车10-20座1,1401,140
10、机关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1,3201,320
三、营业客车
11、 营业出租租赁6座以下1,8001,800
12、营业出租租赁6-10座2,3602,360
13、营业出租租赁10-20座2,4002,580
14、营业出租租赁20-36座2,5603,730
15、营业出租租赁36座以上3,5303,880
16、营业城市公交6-10座2,2502,250
17、 营业城市公交10-20座2,5202,520
18 、营业城市公交20-36座3,0203,270
19 、 营业城市公交36座以上3,1404,250
20 、 营业公路客运6-10座2,3502,350
21 、 营业公路客运10-20座2,6202,620
22 、 营业公路客运20-36座3,4203,420
23 、 营业公路客运36座以上4,6904,690
四、非营业货车
24 、 非营业货车2吨以下1,2001,200
25、 非营业货车2-5吨1,4701,630
26 、 非营业货车5-10吨1,6501,750
27 、 非营业货车10吨以上2,2202,220
五、营业货车
28、 营业货车2吨以下1,8501,850
29 、 营业货车2-5吨3,0703,070
30、 营业货车5-10吨3,4503,450
31 、营业货车10吨以上4,4804,480
六、特种车
32、 特种车一3,7106,040
33、 特种车二2,4302,430
34 、 特种车三1,0801,320
35、特种车四3,9805,660
七、摩托车
36、摩托车50CC及以下80120
37、摩托车50CC-250CC(含)120180
38、摩托车250CC以上及侧三轮400400
(摩托车车船税统一为120元)
八、拖拉机
39、拖拉机 按保监产险[2007]53号文件实行地区差别费率待定
1、座位和吨位的分类都按照“含起点不含终点”的原则来解释。
2、特种车一:油罐车、汽罐车、液罐车; 特种车二:专用净水车、特种车一以外的罐式货车,及用于清障、清扫、清洁、起重、装卸、升降、搅拌、挖掘、推土、冷藏、保温等各种专用机动车; 特种车三: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运钞、医疗、电视转播等的各种专用机动车; 特种车四:集装箱拖头。
3、挂车根据实际的使用性质并按照对应吨位货车的30%计算。
4、低速载货汽车参照运输型拖拉机14.7kw以上的费率执行
交强险费率计算方式:
一是赔偿原则不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是根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
交通事故中应负的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
二是保障范围不同。除了《条例》规定的个别事项外,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不同程度地规定有免赔额、免赔率或责任免除事项。
三是具有强制性。根据《条例》规定,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四是根据《条例》规定,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
五是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
总的来说,交强险是在发生交通意外时对受害人的保险赔偿,是一种经济保障,了解交强险费率的计算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估大概可以得到的经济补偿,在车流量越来越大的现在,我们永远都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而交强险的存在,虽然不能阻止事情的发生,却能给车主一定的心理保障。希望回答对您有帮助,更多问题请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交通肇事罪要件是怎样的?
针对不同的犯罪,其实都是有相应的构成要件的,而这些构成要件的内容就是认定是否构成犯罪的重要内容。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很容易就演变为了交通肇事罪。那此时交通肇事罪要件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交通肇事罪要件是怎样的现行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
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
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呢?在现实生活中,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的确定标准是什么?请看以下内容吧。一、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双方当事......·
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限是怎么规定的
对交通事故的处理,通常都是有公安交警部门进行的。但事故的处理也是规定了时限的,如果任由交警部门处理事故的话,则就有可能无法及时的处理事故,有损当事人的利益,也不利于事故的处理。那关于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限,我国法律上面是怎么规定的?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限是怎么规......·
儿童车祸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儿童车祸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哪些?近年来有很多新闻会报道关于儿童出现的车祸事故,儿童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家长带领着过马路,基本上市不会出现交通事故的,但是一旦孩子没有家长带领着过马路,就会出现很大的安全隐患,那么儿童车祸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哪些?下面的我们就来为您整理相关内容。小孩容易发生......·
新公司法股权变更登记应注意那些问题?
新公司法股权变更登记应注意那些问题?新公司法的出台,意味着我们要了解其中的变更内容,才能让公司更有效,更高效率的运转。而股权对于一个公司来说,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新公司法股权变更登记,我们应注意哪些地方?其中有哪些法律依据?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股权转让一......·
还没办离婚可以要求分割财产吗
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会涉及到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而若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话,就不能主张进行分割。但有时候夫妻可能还没办离婚,像这样的情况下,是否能够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还没办离婚可以要求分割财产吗根据......·
名义借款人和实际借款人不一致
关于借名借款的主体认定出借人和名义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实际交由第三人使用的,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名义借款人为借款合同的相对人,应由名义借款人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名义借款人向出借人披露了实际使用人,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仅为借名义借款人的名义,名义借款人并不实际参与......·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刑法条文的内容是什么?
现在我们出行的交通工具比较多,包括汽车、飞机或者是船只等等,这些交通工具需要自觉的爱护,但是还是会发生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的行为,这些行为就有可能触犯了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按照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刑法条文规定会受到相应的处罚,而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的处罚力度和破坏的实......·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方式有哪些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方式有哪些一、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方式1、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
刑诉法告知的规定有哪些
我国公安机关在将犯罪嫌疑人批捕以后,肯定会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告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的,关于告知刑诉法当中还规定了其他的情形。因为犯罪嫌疑人在正式被批捕以后,涉及到非常多的程序,其中关于告知就不仅仅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家属。那么,刑诉法告知的规定有哪些呢?一、刑诉法......·
专利申请委托协议书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1.专利申请委托协议书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2.委托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名称应填写清楚,并与申请文件中的名称一致。二、格式:专利申请委托协议书一、委托事项:发明创造名称:□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二、本所工作人......·
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
?试用期是劳动期限的一个特殊时期,试用期的时间不长,但是是非常重要的,而且法律对试用期做了很多的相关规定,那么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什么是劳动试用期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
⊙相关内容
·
衢州市看守所
浙江省衢州市看守所地址在衢州市毛家岭,衢州市看守所建筑面积约......

·
成都制造毒品罪辩护律师/成都毒品犯罪辩护律师:制造毒品超5.6公斤,律师辩护终获刑15年
本案的被告人T某,是一位仅有初中文化且腿脚不便的男人,他是如何......
·
夫妻分居时间怎么算,如何计算夫妻分居时间
我国婚姻法明确要求,夫妻要是分居离婚的则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分居时间,即持续分居两年或两年以上,否则的话是不会做出离婚判决的。那么这个分居时间怎么算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分居时间怎么算分居的两年的时间计算如下:(一)从提......·
不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况有哪些
有的时候,虽然表面上看行为人的某一个行为确实同时触犯了两个不同的法益,按照规定此时就应当数罪并罚的,但实践中往往却没有进行数罪并罚,那法律中规定不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况都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不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况有哪些1、盗窃......·
破产清算组由什么成立 组成人员是哪些
破产清算组由什么成立组成人员是哪些一、破产清算组成员的组成及其地位依据我国《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对非国有企业而言,清算组成员可从律师、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