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认定交通事故工伤时需要什么材料

首页>>法律知识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要是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此时也是有可能认定为工伤的,而在认定交通事故工伤时,也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认定材料,经过认定之后才能享受到相应的待遇。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认定交通事故工伤时需要怎样的材料。
  
  一、认定交通事故工伤时需要哪些材料
  
  1、属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统计范围的伤亡事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具体的结论批复;
  
  2、因工作紧张突发疾病,应提交工作紧张的证明材料;
  
  3、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提交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4、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因公外出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5、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1)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证(证人、证言)、物证(一般事故责任认定中会有基本的描述和确认)。
  
  (2)交通管理部门有关事实及责任的认定(如果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应该准备相关证据争取推翻认定,不过,实践中很难)。
  
  二、交通事故工伤的待遇
  
  职工发生工伤,首先是抢救治疗,保证生活。然后是进行工伤认定,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范围。再后是鉴定伤残等级,作为计发待遇的依据。
  
  其待遇项目主要包括: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用由工伤基金支付。住院治疗期间按因公出差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的时间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确定为1至24个月,最长不得超过36个月。
  
  (3)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收入。
  
  (4)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按月发给。护理费分为三个等级,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部分护理依赖。分别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发给。
  
  (5)工伤致残等级分为十个等级。一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工作岗位,终止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本人负伤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的90%至75%。其中: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
  
  (6)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负伤前十二个月内平均工资收入的18至24个月工资。其中: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
  
  (7)需易地安家的,发给相当于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
  
  (8)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工作,并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6个月至16个月的工资。其中: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
  
  (9)旧伤复发需要治疗和休息的,经鉴定确认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津贴。
  
  (10)被评为五级和六级且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伤残程度被评为七至十级,职工本人愿意另谋职业并经企业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后本人另行择业的,可以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11)职工因工死亡的发给丧葬补助金,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发给。
  
  (12)供养亲属抚恤金,其标准为:符合供养条件的配偶每月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加发10%。发给月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月工资收入。
  
  (1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因工伤事故直接死亡或在医疗期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个月。
  
  现实中,认定交通事故工伤的程序比较复杂,需要准备的申请材料非常多。而且很多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因此职工发生交通事故工伤后,单位也不会积极主动的办理工商认定手续,甚至会阻挠职工自己进行认定。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电瓶车闯红灯被撞责任如何认定 一、骑电瓶车闯红灯发生交通事
      电瓶车闯红灯被撞责任如何认定一、骑电瓶车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二)无法查明交通事故原因,按下列规定认定事故责任: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


·管辖权异议受理费应交给谁
      管辖权异议受理费应交给谁一、管辖权异议受理费应交给谁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不能成立被裁定驳回的,应当交纳50元至100元。对于该费用的表述,因为没有统一的规范,不同的法官常常会使用不同的名称,如有的表述为管辖权异议不能成立费,有的表述为管辖权异议费,有的表述为案件受理费。《诉讼费......


·如何计算车辆贬值损失
      如何计算车辆贬值损失一、如何计算车辆贬值损失关于赔偿事故车辆的贬值损失是由事故责任方赔偿。目前保险公司还没有车辆贬值费这个理赔项目。尽管车子碰撞后造成价值贬损这是客观事实,可目前保险公司不会为这部分费用买单。今后,随着车主维权意识提高,当索赔“车辆贬值损失”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时,......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范围有哪些?
      汽车等交通工具的出现使得交通更为便利,但也造成了诸多问题,如交通意外、交通事故等。所以购买交通事故险很有必要,可以在发生事故后凭借保单及所造成的的伤害损伤到保险公司理赔。那么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范围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


·监护人确定协议怎么写?
      监护人是对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和限制民事能力负有保护和监督作用的人。监护人是有明确的顺位关系,一般都是父母,但是父母离婚或其他情况,监护人需要签订一份协议。我们就为您推荐一篇确定监护人协议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监护人确定协议怎么写?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我国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是指什么
      您对于劳动关系普遍的认知可能就是,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后,就正式的发生了劳动关系。但是如果劳动关系没有法律的保护的话,肯定就是属于一个严重不平等的状态。我国制定劳动法就是要强调劳动关系中的主体,用人单位和公司是属于一个平等的地位。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


·商品房申请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有哪些?
      商品房申请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有哪些?在我国,房屋的类型有很多,比如说有住房,既就是居民房,还有就是商品用房。不管是哪种用房都必须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知识不同的房子和土地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和程序会有所不同,那么商品房申请土地使用证的程序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


·人参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人参的临床用途有哪些?
      人参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人参的临床用途有哪些?人参是一种草本植物,是闻名遐迩的东北三宝之一,它是一种很罕见的药材,正是因为人参的罕见性,所以导致了人参的价格居高不下,对于想要购买人参的人来说,他们就需要和卖家签订一份人参购销合同,那么这样的合同应该怎么写呢?......


·入职签了合同就离职有问题吗?
      在我们寻找到工作时,就涉及到签合同这一环节。签署劳动合同是劳动者所关心的问题,因为它十分重要,它是劳动者的一种保障,并具有法律效益。劳动合同是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关系的一个依据,关乎双方的利益,因而解除劳动关系就涉及许多问题。那么,如果入职签了合同就离职有问题吗?下......


·劳动关系的主体是主要是什么
      我国劳动关系当中的劳动主体在法律层面上来说是平等的,实际我国大多数劳动者对于劳动关系的认知都是非常简单的,有一部分人并不清楚劳动关系的主体是主要是什么?实际上我国制定的诸多关于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主要就是为了平衡制约劳动关系当中的劳动主体,确保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关于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
      婚姻是家庭的基石,夫妻离婚无疑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孩子作为无辜的一方更应当受到法律的庇护,那么在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过程中需要了解哪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关于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的妥善解决是很重要的,下面就请您跟随我们的共同了解下吧。一、关于抚养权的定义抚养权......


·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租房的现象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是很常见的,在租房过程中经常会引起各种矛盾与纠纷。为了尽量确保租客在租房过程中的利益不被侵害,通常需要签订租赁合同。那么,您知道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都有哪些吗?房屋租赁合同中都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接下来我们为您一一解答。一、房屋租赁合......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相关内容
·张家港市看守所
    江苏省张家港市看守所位于杨舍镇西新村(原址在长安北路266号),......


·新疆律师办理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二审代理词
      代谢某上诉与艾某、蒋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二审代理词尊敬审判长......


·建设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建设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合同的签订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是比较多的,而这都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利益,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那么您知道建设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吗?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关于这方面的知识吧。一、关于发包......


·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应被理解为管理性的强制性规范而非效力性的强制性规范。当事人未采取书面变更形式不能认为其违反了强制性规范,不能因此宣布已经客观形成的合意无效。只要变更后的合同内容不违法且经过一定期间劳动者未提异议的。就应当......


·浙江商标买卖的程序是什么?
      浙江商标买卖的程序是什么?一、浙江商标买卖的步骤1、合同转让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继受转让注册商标的继......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我有一个经济纠纷的案子想咨询一下,现在忙吗
·酒后驾车无证驾驶肇事一般新交通法会怎么判?
·信用卡逾期了,收到一封经济侦查科的传唤通知书应该怎么
·*博拘留十五天可以保释或者探视吗?
·借款到期,未还如何办
·你好,我是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陆女士。想加你微信或电话问你个
·贷款办不出,谁来担责任!
·劳动合同的签订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