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怎样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管辖法院?
首页
>>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
发生后,有时会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达成调解,但是有时却调解不成,走
上诉
讼的道路。提起
交通事故
诉讼,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
交通事故
如何确定
管辖
法院,一旦确认
管辖
法院,法院受理哪些
交通事故
诉讼?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介绍。
一、怎样确定
交通事故
诉讼
管辖
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因此
交通事故
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管辖
:1、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当
交通事故
案件存在数个被告的情况下,其中任何一个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均有
管辖
权。2、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法院均拥有此
交通事故
案件的
管辖
权。当
交通事故
的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与原告住所地一致时,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
管辖
权。
二、法院受理哪些
交通事故
诉讼
1、当事人因道路
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时,除诉状外,还应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
交通事故
责任认定书,以及其他。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应予受理。2、当事人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3、作出紧急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指定预付伤者医疗费、处理尸体的决定,当事人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4、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
交通事故
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作出的
行政处罚
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损害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的,以及人民法院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伤残评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5、对于案情简单、因果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轻微和一般事故,公安机关可以按照《道路
交通事故
处理程序规定》采用简易程序当场处罚和调解,但当事人不同意使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不适用简易程序。当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当事人可以持公安机关的调解书或者调解终结书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6、道路
交通事故
发生后,被公安机关指定预付抢救伤者费用的当事人,以其无道路
交通事故
责任或者责任轻而对预付费用有异议的,持公安机关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认定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亦应当受理。行文自此,我们了解到依据哪些条件来确认
管辖
法院以及法院受理
交通事故
诉讼的范围。选择一个有利于自己的
管辖
法院,不仅节约时间和金钱,案件审理时也有诸多好处。如果您还想进一步了解相关内容,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我们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耐心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喝酒开始已经是违反了交通法规,醉酒开车更是如此,醉驾的行为更
喝酒开始已经是违反了交通法规,醉酒开车更是如此,醉驾的行为更是恶劣的,有的醉驾导致了严重的交通事故,醉驾肇事在现实中也是存在的,但是您不禁要问醉驾肇事与车主有关吗,这也是很多人心中的疑问,接下来,我们就给您详细的介绍醉驾肇事和车主的关系。一、一般情况下醉驾肇事与车主有关吗与车......
·
天津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成为很多人的代步工具。与此同时,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在攀升。那么天津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法律问题。一、天津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一)现场勘查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
·
取保候审保证金如何退,取保候审保证金如何交纳
取保候审保证金如何退,取保候审保证金如何交纳在申请取保候审的时候,大部分犯罪嫌疑人都会选择以交纳保证金的方式取保。然而,这个保证金在日后通常是会退还的。不过您知道取保候审保证金如何退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取保候审保证金如何退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
·
走专用车道该怎么处罚
走专用车道该怎么处罚很多大城市的道路都设置的有专供公交车、出租车行驶的道路,我们称之为专用车道。而要是社会车辆不小心上了专用车道的话,那么就会受到处罚。那究竟社会车走专用车道该怎么处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走专用车道该怎么处罚专用车道指的是规定只允许某种车辆行驶或......
·
离婚后成年子女抚养权是否存在?
一、离婚后成年子女抚养权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父母离婚后,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止。”也就是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至子女成年之后就不存在了。然而,大多数子女刚满18岁时还在上大学,那么子女大学期间的学费、生活费怎么办,能够以子女不能独立生活为由要求父母给付抚......
·
股权转让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么?
股权转让原股东承担公司债务么?一、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前债务由原股东承担么?股东转让公司全部股权时应充分披露公司对外债务,因此为保证受让股权不存在瑕疵,新股东可要求原股东可在协议中承诺对股权转让前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在协议为平等主体之间达成、系当事人真实意......
·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辩护词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的委托,并经被告人×××同意,特指派××律师担任其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的二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进行了会见、阅卷和调查取证,并参加了庭审,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请合......
·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
┌─┬─────┐ 年 月份要车计划表│发│名称: │ │货│代号: │ │单│地址: │ 月 日提交 批准计划号码 单位章 │位│电话: │ ┌─┬─────┬─────┬───┬─┬─┬─┬───┼─┼─┬─┬─┤......
·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会有什么后果?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
·
遗弃武器装备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遗弃武器装备罪,是指军职人员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的侵犯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所谓武器装备,是指用于杀伤敌人和破坏敌人作战设施的武器和军事技术设备,如枪、炮、弹药、战车、飞机、舰艇、化学武器、核武器和侦察、通......
·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内容有哪些?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制定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
·
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飞速发展的今天,买车的人越来越多,但是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了,据高速交警事故处理部门统计,60%的交通事故都与超车有关,而面对因超车而引起的交通事故该如何划分责任您是否了解呢?如果您还未知或一知半......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相关内容
·
浦口债权债务律师
南京市浦口区债权债务律师擅长处理讨债、民间借贷、债务纠纷转让......
·
金华律师与金华市中级法院法官对话良性互动
金华律师与金华市中级法院法官举行座谈会,座谈会上,金华律师们......
·
法院能判决离婚吗?哪些情况下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当夫妻之间的矛盾被激化到一定程度时,许多夫妻都会选择协议离婚。然而,部分夫妻双方的一方可能不愿意离婚,那么,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之下,我们都会向法院寻求公平裁决,那么,法院能判决离婚吗?在什么样的情况之下,法院能够判决离婚?接下来,我们为您作简单......
·
可撤销合同的范围有哪些
可撤销合同的范围有哪些一、可撤销合同的范围有哪些在德国法中,可撤销的法律行为主要指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许多大陆法系国家也将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归入可撤销合同的范畴。我国《合同法》第54条列举了可撤销合同形成的原因:1、重大误解即行为人因对......
·
采矿区内倒车伤人怎么处理 一、采矿区内倒车伤人属性的划定:
采矿区内倒车伤人怎么处理一、采矿区内倒车伤人属性的划定:采矿区内倒车伤人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1、交通事故的定义:“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怎样才属于*博,我和两个朋友在火车上玩牌
·
你好,我想问下宝山监狱这个月怎么没有让里面的人给家人打电话,
·
农村户口一户能申请几栋自建?
·
关于暖气和燃气等初装费的疑问
·
欠款,我一朋友欠我3万多就是不还
·
微信诈骗三万八千块一共一百多人,三年的,是2817至2819
·
孩子有可能判给谁,结婚7年了
·
我驾校报了名!但是科目一还没考可以退钱不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