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该如何处理?

首页>>法律知识

    现在的交通事故发生越来越频繁,当你遇到交通事故并收到交警给您的需要你签字的事故认定书时,你发现你并不认同此次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那您是否需要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您又应该通过怎样的方式来对此次的事故进行申请复核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可向办案人员索取有关证据及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以解开心中的疑团。有关证据包括事故现场图、现场拍摄的照片以及鉴定结论(痕迹鉴定、车速鉴定、车辆安全运行技术状况鉴定、酒精检测鉴定)等。认定责任的依据是指事实依据、理论依据和法律依据,其中事实依据是各种证据加以证明的交通事故发生的有关事实,理论依据是指有关碰撞力学、汽车理论、交通心理、法学、痕迹学等理论,法律依据是指有关交通法规和事故处理法规。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理由主要是指为什么要认定当事人负交通事故责任和具体负哪一种交通事故责任。
  二、如果疑团仍未解除,甚至还认为:责任认定事实不够清楚,证据不够充分,法规适用不准等,可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后,15日内依法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对公安机关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以原责任认定进行询查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原责任认定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1、拟写申请书: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申请书:包括首部、主文、尾部三部分。首部主要由:一是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住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二是被申请人是哪个公安机关的;三是重新认定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和单位等。主文应当写明何时接到公安机关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重新认定的事实和理由,如有证据或证据线索也应写明,对事故责任认定有何具体要求。尾部应写明申请重新认定的年、月、日。注意不要写成拟写申请书的年、月、日。
  2、注意事项:在拟写申请书时,应注意弄洁楚以下几个问题:(1)申请人必须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为交通事故责任是绝交通事故当事人定的,不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如车辆所有人、当事人的单位以及其负责人、当事人的雇主等都不能成为重新认定的申请人。如果当事人丧失了行为能力或死亡,其近亲属(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人均无权代理)可以以当事人的名义申请重新认定;如果当事人无行为能力及无近亲属,可以请法定代理人提起重新认定,但申请人仍是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只是以代理身份出现。(2)被申请人是认定责任单位,而不是个人。这里有很多当事人会认为是某个办案人员办案不公,认定责任有偏向性,而对办案人员进行申诉,要求对事故责任进行重新认定,这是错误的。因为交通事故责任不是某个办案人员认定的,而是公安机关集体认定的。所以,被申请人是指某个公安机关而不是指个人。(3)第三人,这主要是在责任重新认定时,利于第三人进行申辩,因为上一级公安机关如果认为责任认定不当需要变更时,会涉及到第三人的责任变动,从而在行政处罚、损害赔偿等方面影响到一系列法定权力,有必要让第三人到场申辩。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均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重新申请认定者,均为申请人,则不存在第三人。
  3、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责任书后,30天内会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并会及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重新认定决定书》,分别送交申请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原责任认定部门接到后,应在5日之内向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公布重新认定的决定。这里要注意: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只有一次,也就是说重新认定为为最终决定。因此,无论是申请人还是其他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不服的,都不得再向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发布的有关通知,当事人可对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或就民事损害陪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事故时有发生,首先我们在收到交警的事故认定书时我们可以在上面签字并留有一份,当你结合相关的证据仔细研究过后还是不服时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复核。具体的做法可以参照上述内容料。如果还是不能解决你的困惑和麻烦,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哪些会是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哪些会是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一)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70号令)》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主要有:1、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


·商品房交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商品房交房要满足什么条件一、商品房交房要满足什么条件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建设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备案表通常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址、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工程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


·对于社会抚养费交给谁?
      现在我国已经开放了二胎政策,现在有很多夫妻会选择生二胎。但是有些因为想要男孩可能会超生,所以国家会对那些违反了计划生育相关规定的家庭采取相应的处罚,一般情况下会要求当事人缴纳社会抚养费,那么社会抚养费交给谁呢?本文我们将带您一起去了解。一、社会抚养费交给谁一般去当地计生办交纳......


·交强险赔偿范围与标准各是怎么样的?
      交强险赔偿范围与标准各是怎么样的?交强险是每一位司机都会购买的一种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根据责任限额内提供赔偿,当然,交强险赔偿是要范围和标准的,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交强险赔偿范围与标准各是怎么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交强险赔偿范围与标准各是怎么样的?1......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可以是有限公司吗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可以是有限公司吗个人独资企业相比其他公司来说有些不同,在我国法律中对此也有详细的解释和说明。简单来说,我国法律对个人独资企业的类型有明确的限制规定。每个公司都要严格的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那么个人独资企业名称可以是有限公司吗?一、个人独资企业名称......


·涉外收养协议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令第15号发布)第九条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收养协议。协议一式三份,收养人、送养人各执一份,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时收养登记机关收存一份。书面协议订立后,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共同到被收养人常......


·关于建设工程包括我们所居住的房子、外面的工厂,商城这些都是与
      关于建设工程包括我们所居住的房子、外面的工厂,商城这些都是与我们的建筑工程相关的,所以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的要求就非常的重视了。国家在对建筑工程质量出台了相关的政策。那么建设工程质量的概念是什么意思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单位工程由分部工程组成,分部......


·道路交通单、双方事故和涉及人员伤亡、车上货损以及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的案件所需单证
      道路交通单、双方事故和涉及人员伤亡、车上货损以及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的案件所需单证1、保险单正本或保险单正本复印件;2、出险地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事故调解书、出险事故原因证明(如属单方事故,保险公司人员已赴现场查勘的可不提供该材料,如不......


·小三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小三的孩子属于私生子,也就是非婚生子女。由于很多人认为私生子是见不得光的,因此对生父的遗产也是不享有继承权的。不过,从法律层面来看的话,到底小三的孩子有继承权吗?作为私生子又享有怎样的权利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小三的孩子有继承权吗所谓非婚生子女......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间可以约定吗?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固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固定劳动合同里面需要填写用工时间,很多劳动者并不知道这个时间怎么填写,那么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间可以约定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间可以约定吗?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间是可以约......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是对于管理劳动关系提出的规范制度,因此,合法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是对于管理劳动关系提出的规范制度,因此,合法的遵守和实施,可以减少或避免可能发生的劳资纠纷法律风险,同时可以保证双方的权益。那么,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罚款是怎样的?下面就将对这一问题进行介绍,您可以了解一下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一)总则......


·公司法一致行动人是什么?
      公司法一致行动人是什么?公司法一致行动人是什么?简单来说就是为着共同利益并做出一致行动的人,通常我们也可以把他们简单称做合作伙伴,但要细论起来,很多合作伙伴在一些情形里又不能被称作是一致行动人,因此,我们整理出了一致行动人的几种情形来帮您辨别。一致行动人:指投资......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南京公司纠纷律师
    南京公司纠纷律师精通经济合同纠纷、公司股权及公司收并购实务、......


·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全额追回货款本金
      一、案情概要原告向被告供应建筑模板,货物由原告送货至被告......


·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律师事务所函
      律师事务所函【】第号:本所接受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律师。特此函告律师事务所(章)年月日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员工离职的方式包括哪些
      实践中,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员工其实都是享有一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权的,对于单位来讲就是辞退或开除员工,而对于员工来讲则就是自己辞职或离职。而员工离职有一定的方式,那具体说来,员工离职的方式有哪些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员工离职的方式包括哪些......


·30万遗产打官司费用应该交纳多少
      如果父母去世后,子女无法在继承遗产的问题上协商一致,很多人往往会选择打官司的方式让法院来做出判决,而打官司就肯定要交纳一定的诉讼费,那你知道30万遗产应该交纳多少诉讼费吗?这个问题,请看我们下文讲解。一、30万遗产打官司费用是多少(一)根据《诉......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是浙江省丽水市的我弟弟在您那鲁中监狱服刑,请问我和我妈妈
·现在出现中重度耳聋,和公司交涉无效,在公司不管的情况下,怎样
·岗位被调整,并降薪,被迫离职。这种情况能不能上告?
·刨腹产后宫腔内有胚胎物残留。。。
·你好,我们可不可以去见见孩子呢
·买房子合同原件在,首付的收据丢了,有影响吗?
·如果孩子抚养权归男方,没有写抚养费的问题,现在协议中男方给女方的经济补偿不给,还
·您好我在4S店购买了一款车0186号买的到现在已经7个月。可是在11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