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所有的近亲结婚都是无效的吗

首页>>法律知识

    一、所有的近亲结婚都是无效的吗
  
  如果仅仅是生活上面走的很近的亲属,但其实并不是属于这里的近亲,那其实也是可以结婚的。而生活中,老百姓说的所有的近亲结婚其实就包括这样的情况,此时并不会认定婚姻无效。
  
  
  二、什么是近亲结婚
  
  近亲(或称亲缘关系)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如果他们之间通婚,称为近亲婚配。近亲婚配的夫妇有可能从他们共同祖先那里获得同一基因,并将之传递给子女。如果这一基因按常染色体隐性遗传方式,其子女就可能因为是突变纯合子而发病。因此,近亲婚配增加了某些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疾病的发生风险。近亲婚配使子女中得到这样一对纯合或相同基因的概率增加,这一相关系数称为近婚系数。
  
  我国明确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之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即所谓己身所从出或从己身所出的血亲。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等,皆为直系血亲。
  
  旁系血亲指双方之间无从出关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亲。如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伯、叔、姑至侄子女之间,堂(表)兄弟姐妹之间皆为旁系血亲。同父母所生者为全血缘亲属,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所生者,为半血缘亲属。
  
  三、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包括哪些
  
  1、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当然不能结婚。
  
  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
  
  3、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
  
  4、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5、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
  
  6、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至于老百姓常说的“远房亲戚”,一般都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不属于禁止结婚的近亲属范围。
  
  四、近亲结婚对后代有什么不利影响?
  
  这个问题有过争论。在人类文明尚未开化的远古时代,近亲通婚非常混乱,不仅旁系血亲,甚至在直系血亲间也可通婚。古埃及统治者认为,只有皇室同族通婚才能保持皇室血统的纯洁和高贵,所以多是亲兄妹结婚。然而,人们从无数事实中得出结论,血缘近的男女结婚生育率低,后代的死亡率高,并常常出现先天畸形和遗传性疾病。近代更有大量资料证明,表兄妹结婚,痴呆儿发生率比非近亲结婚高150倍,新生儿死亡率和畸形率也比非近亲结婚高3倍多。还有人报道,近亲结婚者的子女在20岁前死亡者达13.9%,而非近亲结婚仅为1.7%。大量事实证明近亲结婚对后代不利,应当禁止。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婚配。近亲即指有亲缘关系的人,更确切的说是指有不太远共同祖先的人,通常追溯三代。
  
  五、近亲结婚了怎么处理?
  
  无效婚姻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当视为共同共有,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抚养问题,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的规定。这里所称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您需要明白一点我们说的近亲可能与法律上面规定的近亲是不太一样的,其中法律意义上的近亲主要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当然,如果仅仅是生活上面走的很近的亲属,但其实并不是属于这里的近亲,那其实也是可以结婚的。而生活中,老百姓说的所有的近亲结婚其实就包括这样的情况,此时并不会认定婚姻无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协议离婚诉讼离婚要符合什么条件
      夫妻不管是选择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若不能满足对应的离婚条件,最后自然是无法顺利解除婚姻关系的。而在我国不同离婚方式下需要满足的条件不一样,那究竟法律中规定的协议离婚诉讼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新婚姻法关于诉讼离婚的条件:新《婚姻法》第三十二......


·在我国如何上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和结婚,这对于当事人来说都是一生当中非常重要的决定。如果真的已经决定要结束自己的婚姻关系,而且和对方也没有办法对这样的决定作出一个协商的结果的话,那么还有一个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办法就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在我国如何上法院起诉离婚?在我国如何上法院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哪个法院受理?
      如果夫妻一方主张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夫妻双方同意离婚但对于财产的分配有争议,这些情况下双方可能会选择起诉离婚。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的一种,我国对民事诉讼的管辖作了相关的规定,那诉讼离婚哪个法院受理?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一看吧。一、诉讼离婚哪个法院受理?1、《......


·实际要怎么改孩子抚养权?
      对孩子抚养权进行变更这是法律所允许的,但变更也要区分一下情况,而不是只要一方提出了变更之后,就一定可以变更成功。从《婚姻法》中的规定可以看出,要想改孩子抚养权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那究竟要怎么改孩子抚养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要怎么改孩子抚养权孩子抚养的变更,有两种形......


·投资入股协议书的范本
      投资入股协议书的范本包括哪些内容在我们国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公司,如果股份制公司。公司的经营发展,对于公司的未来成长有着重要的作用。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有闲散资金的时候,可以通过购买经营状况良好的公司的股份,如果该公司在未来的发展良好,我们就可以获得投资收益......


·办理收养公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办理收养公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一、办理收养公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收养公证是收养中的一种形式。收养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证明领养别人的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法律行为和收养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司法活动。办理收养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公证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一)当事人的身份证......


·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是怎样的
      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是怎样的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其实是分开的,即交强险赔偿范围和交强险赔偿限额,这是两个不同的东西,但却都是交强险赔偿中十分重要的内容,接下来,我们围绕交强险赔偿范围和限额的内容,为您做详细分析。一、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


·p2p借款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p2p借款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P2P网络借贷是一种新的金融交易形式,它避开了传统的借贷中间人,将借贷双方直接连接起来,是一种个体通过独立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达成借贷交易的互联网借贷模式,实践中p2p借款合同有多种分类,包括居间合同、担保合同以及委托理财合同。不过很多时候p2p......


·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函
      律师事务所函【】第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本所接受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特此函告律师事务所(章)年月日...


·医保断交后必须补交吗?
      医保断交后必须补交吗?医疗保险现在已经成为了老百姓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大减轻了百姓看病的负担,但是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由于工作更换空档等原因造成医保断交的现象,那么您是否了解医保断交的利弊?是否可以补交?医保断交后必须补交吗?养老保险是“部分积累制”,即用现在的......


·轿车超载一人怎么处罚
      一、轿车超载一人怎么处罚私家车超载一人扣2分,罚款两百元。载客汽车超载一人扣6分。二、超载的处罚《道路安全条例》第六十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人数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对机动车驾驶人按下列规定处罚:(一)超过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二十的,处以二百元罚款;(二......


·认定贷款诈骗罪有什么标准
      认定贷款诈骗罪有什么标准在日常生活中,很多大中小企业、甚至于各家各户,都会贷款。贷款买车、买房也很普遍。但是,进行贷款诈骗的案件也越来越多。那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该怎么认定贷款诈骗罪呢?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贷款诈骗罪有什么标准?下文中将针对这两个问题为您做一一解答......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相关内容
·盐城市大丰区看守所
    盐城市大丰区看守所由大丰市看守所改建而来,位置在盐城市大丰区......


·一审法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从轻判处贩卖运输毒品案件被告人
      前段时间,因受疫情影响,拖延三年多的一件毒品案件开庭审理完毕......


·妨害动植物防疫罪客体要件是什么?
      在我国法律《刑法》中,对妨害动植物检疫罪进行了一些修改,于是有关本罪客体要件的争论逐渐显现出来。对此,我们将一些观点进行了归纳、总结,并在下文中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下面您可以了解到,妨害动植物防疫罪客体要件是什么?希望可以帮助您对其有进一步的认......


·劳动者的赔偿责任
      违反合同的法律责任一般有三种:一是继续履行;二是支付违约金;三是赔偿责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第三人承担的是连带赔偿责任,即第三人因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经济上的赔偿责任。因此劳动者违反......


·外商股权投资企业是什么?
      外商股权投资企业是什么?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行各业也都在不断的快速变化。有很多国内的大老板想要去国外做生意,而国外的企业家也争相恐后的来国内投资,因此就会有很多的外商股权投资企业。那么你知道外商股权投资企业是什么吗?外商股权投资企......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在微信开*博从中抽利,背抓现关在海安县二里村看守所,是这个月
· 这事该怎么处理呢,我们公司有位员工入职第一天就拿走了部门聚餐的400元之后联系
·女儿女婿过世有一个女儿,岳父岳母有分女儿女婿财产吗?
·算不算能不能鉴定为医疗事故
·别人向我借了钱,不还,我该怎么办?
·要结婚了。父母陪嫁我一部车,但是本人没有驾驶证,所以车只能写男方的名字
·就是我有一笔钱,转给我舅周转,几个月没转给我,也沟通不了,我
·农村卖地本村民有权知道具体价格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