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首页>>法律知识

    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我国的商品房都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拿到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期限的。也就是说老百姓买到的商品房,房屋所有权是自己的,但是产权却有一定限制,像普通住宅的话,最长是70年。那么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下面我们结合最新政策和您讲一讲。
  一、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关于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您不用担心,年限到期后,可以续期。《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所以说,商品房在土地使用年期期满了之后,也无需担心会被扫地出门无家可归。您是可以对土地进行一个续租的,但是,目前尚无关于续期的细则,是免费续期还是收费续期,收费标准是什么,都没有定论。而商业用地届满之后的续期,则无明确的规定。
  二、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是什么?
  购房者大多对房屋产权问题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土地使 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屋产权是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出让的。所谓房地产使用权,其实只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决定了房产的使用权。业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外,还拥有该房屋的国土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产权到期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我们谈了下自己的看法。现在国家并没有具体的政策对此做出规定,但是从物权法来看,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应该可以通过续期的方式继续持有该商品房。国家不会因为使用期限到期而对商品房强制征收的。随着房地产市场改革的推进,国家在这方面的政策早晚会清晰起来。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山东省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合同范本
      山东省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合同范本山东省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合同范本发包方:×××市×××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订立本合同的背景:______年,由______镇农工商总公司与甲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实际上由乙方承......


·征地拆迁怎么拆,拆迁补偿包括哪些
      征地拆迁怎么拆,拆迁补偿包括哪些找专长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如今,不少地区都开始进入征地拆迁的关键阶段,政府相关部门对此肯定是轻车熟路,但对于广大被拆迁人来讲,可能就不知道征地拆迁怎么拆,于是就不能很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接下......


·政府征地补偿或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政府征地补偿或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如果由于一些市政工程的需要,对相关人民的土地进行征收的话,那么市政府是需要向相关的人民进行赔偿的,但是对于征地赔偿的问题,各个政府也是有相应的标准的,赔偿的时候也是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赔偿的,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政府征地补偿或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土......


·有什么合法有效的讨债方法 本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近几年
      有什么合法有效的讨债方法本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近几年,出现了不少欠债不还的事件,其中不乏债务人恶意不还清。在这种情况下,有的债权人就会通过一些很极端的手段来讨债,这也是不可取的。那么实践中,有什么合法有效的讨债方法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有什么合法有效的讨债方......


·租房一族是我国社会生活当中的一个社会常态问题,并且现如今的租
      租房一族是我国社会生活当中的一个社会常态问题,并且现如今的租住关系是非常紧张的,其中最主要的原因莫过于房租一直在不断的增长。其实对于现在的年轻人来说,购买一套房子十分不容易,但是在租房的时候左面临的问题也是比较多的。下文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房屋转租提高租......


·律师办理专利法律事务指引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专利非诉讼法律业务第三章专利民事诉讼法律业务第四章与行政机关有关的专利法律业务第一节专利行政调解及查处第二节专利行政诉讼法律业务第三节专利海关备案及保护法律业务第五章专利海关备案及保护法律业务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


·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当中是将致死与致残分开的,而关于致残则根据实际的损害情况,区分为了一到十级伤残等级。针对不同的伤残等级有不一样的赔偿。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医疗费:以发票为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住院天数三、营......


·怎样注销土地使用证有期限?
      怎样注销土地使用证有期限?土地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我们知道土地使用证是有期限的,不是永久的,那土地使用权到期限后注销土地使用证有期限需要经过哪些流程呢?土地有很多用处,土地使用权按照土地用途不同其使用期限也是不同的。下面的我们就为您介绍。一、国有土地......


·被网络诈骗可以异地报警吗
      被网络诈骗可以异地报警吗在我国,有着形形色色的犯罪行为,依据犯罪构成要件的不同,刑法上规定了不同的罪名。诈骗罪,就是经常见的犯罪行为。随着网络发展,网络诈骗这一新型诈骗愈演愈烈,严重危害着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和谐。很多朋友有这样的疑问,被网络诈骗可以异地报警吗......


·泰州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对于很多的罪名,虽然已经有《刑法》作出了量刑,但实际上也是允许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区的情况制定更加详细的量刑规定的。以江苏省泰州市为例,具体关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是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作出规定的。下面,我们整理泰州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的具体内容,各......


·转包合同无效后怎样结算工程款?
      1、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工程款结算通常情况下,工程转包没有发生纠纷时,在工程完工后,发包人都会按照将相应的工程款支付给承包人。但因工程转包发生纠纷,工程转包合同被依法认定为无效时,承包人不可以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也不可以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人工费......


·6根肋骨骨折与工伤鉴定等级是怎样的?
      现实生活中经常会有工作情况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伤残的情况发生,这种情况下是要求我们的企业员工进行工伤鉴定,这份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在已经被认定为确实是工伤的基础上,进行劳动力鉴定的行为,那么6根肋骨骨折与工伤鉴定等级是怎样的呢?一、6根肋骨骨折与工伤鉴定......



江苏 刘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7670467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相关内容
·南京讨账
    南京讨账律师办理债务追讨,利用合法高效的要账技巧,承接各地欠款......


·行使探望权受阻怎么办?
      一、探望权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


·公路工程索赔程序是怎样的
      公路工程索赔程序是怎样的?承包方拿到公路工程项目后,应该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可是在地质条件差的地方施工,有时候会因为自然灾害导致工期延误,增加施工成本。这时,承包方可以向建设方提出索赔,请求赔偿损失。那么公路工程索赔程序是怎样的?下......


·农村住宅工程质量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农村住宅工程质量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我国的房屋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则开发生修建的房屋,一则自建房,在城镇由于一个地方的城区建设是由规定的,所以自建房一般是会被批准的,故而,自检方一般只出现在农村。自建房也算做是一个工程,农......


·精神病如何司法鉴定,需要那些材料?
      司法鉴定是在诉讼活动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做为事实判断的重要证据,其中涉及的类别也很多,在民事和刑事诉讼常也会对一个人的精神状态进行鉴定,精神病如何司法鉴定呢,具体流程又是怎么样的,接下来的我们为您说明如下。(一)精神病司法鉴......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担保人责任,请问;我给朋友担保买的挖机、雇的司机失误碰死了人、我作为担保人该付什
·你好,我打牌借的钱,写了欠条,但不是我本人的真实名字,现在被
·幼儿在幼儿园受到意外伤害责任归谁?
·你好!张德军律师,我在抖音认识到你,我想见面咨询,不知道你是
·该房是否属于我,能否拍卖
·请问下律师去六盘水市第二看守所会见需要提交核酸检测报告吗?
·怎么维权?,律师你好!我是安庆桐城市**镇人
·11月10日韦律师有空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