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如何判定强奸罪,强奸罪是怎么处罚的?

首页>>法律知识

    我们都知道,强奸罪是侵犯女性的性权利的犯罪,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强奸罪到底是如何进行认定的,大多数人并不是特别的清楚,强奸罪到底该如何判定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详细的解答,供您阅读。
  
  
  
  
  一、如何判定强奸罪
  
  (一)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它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二)强奸罪具体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
  
  1、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
  
  判断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是否违背妇女的意志,要结合性关系发生的时间、周围环境、妇女的性格、体质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不能将妇女是否反抗作为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愿的惟一要件。对于有的被害妇女由于受到威胁、害怕等原因而不敢反抗、失去反抗能力的,也应认定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志。同无责任能力的妇女(如呆傻妇女或精神病患者)发生性关系的,由于这些妇女无法正常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因此无论其是否"同意",均构成强奸妇女罪。
  
  2、行为人必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这里所说的"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施以殴打或人身强制等危害妇女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施以威胁、恫吓,进行精神上的强制,以迫使妇女就范,不敢抗拒的手段。如以杀害被害人、加害被害人的亲属相威胁的;以揭发被害人的隐私相威胁的;利用职权、抚养关系、从属关系及妇女孤立无援的环境相胁迫等等。"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抗拒、无法抗拒的手段,如假冒为妇女治病而进行奸淫的;利用妇女患病、熟睡之机进行奸淫的;将妇女灌醉、麻醉后进行奸淫的等等。
  
  因此,犯罪分子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妇女进行性交的,就认定构成强奸罪。
  
  二、强奸罪时如何进行处罚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罪是侵犯女性的性权利的犯罪,因此,主要强迫女性与自己性交的,都会被判构成强奸罪。我们还要提醒您,如果与未满14周岁的少女或者精神病人发生性关系,无论其是否自愿,都认定为强奸罪。要是你还有不明白的,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犯盗窃罪被抓是怎么处罚的
      由于盗窃罪是一种财产性犯罪,它的处罚力度一般是按照犯罪数额的大小来确定的。因此,在不同的案件当中,法院一般会根据盗窃金额的多少来确定最终的刑期。可见,要回答这个问题不是一两句就能说清的,那么到底行为人犯盗窃罪被抓是怎么处罚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对于盗窃罪怎么处罚这个问......


·非法拘禁罪的判刑程序
      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有人因为债务或者感情等纠纷私自对人拘禁,当然这种限制别人人身自由的方式是犯罪的。法律也有相关规定,那么关于非法拘禁罪的判刑程序是怎么样的呢?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一、非法拘禁罪判刑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以下案件:(一......


·我国刑法量刑的原则是什么
      只有在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之后才能确定一个人是否构成犯罪,具体应该如何对其作出刑事处罚。而法官在量刑处罚的时候,也有一定的原则需要遵循。那到底我国刑法量刑的原则是什么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看看。量刑的一般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刑的范围内或基础上,决定对犯......


·刑诉法移送案件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公检法机关最重要的三个部门之间的权利是相互制约的,在侦办刑事案件的时候,每一个部门行使的职责是不一样的。就比如说公安机关仅仅是负责侦办刑事案件的,但是公安机关并没有权力直接起诉犯罪嫌疑人,在这一过程当中就涉及到案件的移送。接下来您就可以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了解一下刑诉法移送案件法......


·诈骗罪的定罪金额如何确定
      生活中往往有些不法分子设下一些陷阱导致某一方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失,对方损失金额达到一定数目即构成诈骗罪。诈骗的手段多种多样,因此诈骗的定罪金额也不尽相同,接下来由的我们为您普及有关知识。诈骗罪的定罪金额如何确定1、诈骗罪(1)数额:3000以上不满4万元量刑:3年以......


·大家千万不要低估了醉驾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有多大,有些司机其实
      您千万不要低估了醉驾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有多大,有些司机其实在喝酒以后,尽管说当时自己的意识和各方面都是非常清醒的,但是在开车的过程当中会受到各种各样的因素的影响。其实也就是说醉驾是极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事故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增城醉驾两尸四命的后果是什么?......


·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冲突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财产或其他事务进行的预先处分,并于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依照遗嘱所进行的继承,称为遗嘱继承.民法上的遗嘱主要是处分财产。实际生活中遗嘱还可以处分其它事物,如是否开追悼......


·民事诉讼案件开庭程序是什么
      民事诉讼案件开庭程序是什么一、民事诉讼案件开庭程序开庭前,由书记员查点到庭人员,如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宣布法庭注意事项。审判人员入庭后,由审判员宣布开庭,宣布所审理的案件,查明当事人的姓名、年龄、籍贯、住址和职业。如果当事人、证人、鉴定人有未到庭的,法庭......


·票据权利的保全方式
      票据权利的保全方式包括票据提示、作成拒绝证书、中断时效。  (1)按期提示票据。持票人在法定期间内提示票据行使票据权利,就是保全票据权利的方式之一,我国票据法明确规定持票人只有在法定期间内提示票据请求付款被拒绝的,方可行使追索权;期前追索的进行也以按期提示请......


·山东征地拆迁补偿是怎样的
      山东征地拆迁补偿是怎样的山东征地补偿一、本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是指征收一般农用地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之和,其他地类以综合地价标准为基础按以下系数调整:农用地中的基本农田1.2;建设用地1.0;未利用地0.8。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标准。二、......


·非法组织领导传销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传销是非常不好的一种行为,传销触犯了法律,还会吞噬加入者的思想,对社会造成了非常大的危害,是社会毒瘤。对于组织传销的人来说特别是组织巨大,人数众多的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那么传销罪又该如何量刑呢?下文对非法组织领导传销罪量刑的标准是什么做出了详细的回答。一、......


·新婚姻法女方彩礼钱的规定有哪些?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在我国一些农村地区,到达法定结婚年龄,且欲结婚的男女双方,由于当地风俗的需要,女方家长一般会要求男方支付一定的彩礼钱。在司法实践中,要求对方退还彩礼钱的现象也是较为常见的。一、女方彩礼钱的规定有哪些1、......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相关内容
·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
    南京离婚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及诉讼代理,专业代理婚姻家庭......


·石斌律师曾成功办理张某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
      办案结果:张某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石斌律师担任张某一审辩......


·小额贷款公司是否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属于:根据最高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法释{2020}27号;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提示(粤高法{2020}10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关于适用范围问题。经征求金融监管部门意见,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小额贷款公......


·离婚财产分割之住房公积金
      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取消福利实物分房后,为促进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转换住房分配机制,提高职工解决自住房的能力等而在全国建立和推广的一种新制度。根据《婚姻法》17条的有关规定由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公司债券期限注会核验都有哪些
      公司债券期限注会核验都有哪些规定一、公司债券期限《证券法》第16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不予核准或者审批的,应当作出说明。”二、公司债券注册会计师的核验《关于做好......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问一下自动离职的工资怎么san
·朱律师你好!发生交通事处我人颈椎腰椎软组织损伤法律上怎么赔偿
·请问原单位应陪我多少钱?
·我们干了活,老板把我们辞了,工钱没有结算,我们想尽快要出san
·医院乱收费,欺骗病患,误导强制消
·你好,买了房子没有给房票可以san
·我应该向谁要这笔钱呢,朋友向我借款20万元
·办理无劣迹证明需要什么手续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