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有什么区别?

首页>>法律知识

    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有什么区别?我国土地所有制中有一种形式为集体土地。一些符合法律规定的组织或成员拥有集体土地使用权,同时具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那么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有什么区别?下面就跟随的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
  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有什么区别?
  
  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拥有的土地。一般来说,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都属于集体所有,除非是属于国家所有,还有就是一些宅基地和自留地、山等。集体产权的房屋是不能办理产权证的,属于私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产证与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产证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产证经过确权发证,受法律保护,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产证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所购商品房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因此,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商品房受法律保护,可以买卖、抵押等等商业活动。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产证,俗称”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1、两种均为土地使用权属的证明,但是一般的住宅有70年的使用期限,属非永远的土地产权证明,而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是没有使用的期限的,可拥有永远产权证。2、拥有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证的,房屋是可以过户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则不可办理过户。3、国有土地办证的费用比集体土地办证的费用要高,因为需要交较多税费。4、集体土地是无个人房产的土地证明的,因为集体土地没法进行分割,不可以过户交易,而国有土地房屋的产权办理都可正常进行。5、若因某些原因导致拆迁,集体土地的房屋在土地补偿方面也是跟国有土地有些不同。该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同,是不能过户的。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具体介绍,可浏览延伸阅读了解更多相关信息。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岳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岳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行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居)民或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各项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


·国有土地建房手续有哪些?
      顾名思义国有土地是属于国家的全民所有的土地,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满足相关条件下都可以拥有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并在国有土地上进行房屋建筑等行为。那么什么是国有土地呢,国有土地建房手续有哪些?下面我们就为您一一介绍。一、国有土地建房手续1、合法获得土地。首先必须取得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划拨土地能否转让,有什么规定?
      划拨土地能否转让,有什么规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要提前进行申请,相关部门根据土地利用的规划做出是否同意的意见,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划拨和出让,前者是无偿取得的,后者是有价交换。因此对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管理相对严格,下面我们为您解答划拨土地能否转让?一、划拨土地使用权......


·担保公司土地抵押登记
      担保公司土地抵押登记一、土地抵押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抵押人)以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作为抵押财产向债权人(抵押权人)履行债务作出的担保行为。抵押权人不对抵押土地使用权直接占有使用,继续由抵押人使用并收益。土地使用权被当做贷款的担保,如果抵押人在借款......


·阳性居家隔离者,公司支付工资
      依据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合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的规定“(六)保障职工工资待遇权益。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要指导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


·离婚诉讼要经过的三个程序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一、原告起诉(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法院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


·上海市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上海市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可以说几乎所有的医疗机构都遇见过一些医疗纠纷,可能说有些医疗纠纷的损害比较的小,而且医患双方在赔偿方面协商的也比较的融洽,但是有些医疗机构由于纠纷引起的损害比较的大,而且在赔偿协商的时候不能达成一致,其实医疗纠纷的赔偿是有一定......


·医疗事故鉴定暂行办法
      医疗事故鉴定暂行办法我国医疗事故鉴定暂行办法的全称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主要是对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作出的规定。虽然该办法制定的年代已经比较久远了,但如今仍是在适用。那么您知道该办法都作出哪些规定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医疗纠纷医学鉴定陈述书
      医疗纠纷医学鉴定陈述书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简要的治疗经过、陈述的主要意见、理由、申请鉴定时间等,医疗机构要载明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许可证》代码,医务人员要载明专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合法执业资格......


·清明节厦门汽车票提前几天预售
      清明节厦门汽车票提前几天预售一、厦门清明汽车票提前几天预售目前厦门汽车票的预售时间在10天左右,所以要买清明节的汽车票可以提前5天左右买,这时候的票量还是充足的,而且基本行程也是定下来的,出现退票的情况较小。二、厦门清明汽车票怎么买汽车票购买现在也可以通过......


·刑法修正案八,自首的认定是怎样的?
      刑法区别与民法,刑法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惩罚犯罪以及保卫国家的秩序和安全。我国先后通过了九个刑法修正案,不断地完善立法以达到与今天的社会相适应。在刑法修正案九里,对自首有了新的规定。那刑法修正案九,自首怎么认定的,让的我们来简单告诉你。一、刑法及其功能广义刑法是......


·五金交电家电化工商品购销合同(二)
      合同编号: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和《中......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0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提供南京离婚诉讼、离婚财产分割、婚前婚后房产分割......


·大连姜冰律师解读 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供的材料
      大连姜冰律师解读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供的材料:  (一)书面劳......


·一方出轨就可以主张离婚赔偿吗?
      夫妻感情破裂决定离婚的,一方有过错,并且属于法定情况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赔偿。所以,因为一方出轨离婚,而出轨是对另一方的不忠诚,属于过错,因此,无过错方就会主张离婚赔偿。不过,这时候要先确定可以主张离婚赔偿的情形。  按规定,下列情......


·代位权之诉的结果是怎样的?
      代位权之诉的结果是怎样的?一、代位权之诉的条件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的权利。关于代位权《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债权转让合同范本
      债权转让合同范本全文如果要签署协议肯定就避免不了有甲方和乙方,债权转让合同范本就应该有,债权出让方、债权受让方、债务人和债务承担人。这份协议是转让债权为目的的,友好协商,达成约定。网的我们为您提供相应的示范文本供您参考。债权转让协议文本......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砖瓦厂承包合同范本
·我的车被别人扣押可以私自开走吗
·你好我想起诉离婚,需要什么
·农村户口要回当地大队开个证明再去当地房改局批吗
·摩托车撞行人致使行人脑部受到严重伤害该怎么样索
·您好,叶律师, 请问您擅长或者感兴趣代理遗产争议案吗?
·请问从澄江县运蔬菜去昆明要不要交过路费?有绿色通道吗?
·签订合同时双方认识都存在错误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