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新《公司法》改选董事长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首页>>法律知识

    新《公司法》改选董事长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董事长改选流程
  
  董事会的换届选举由公司的章程作出规定。
  
  具体步骤:
  
  1、提出候选人。候选人是职工的,需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召开股东大会,进行投票表决。
  
  3、将投票选举的新董事会成员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4、公示期结束,进行任命。
  
  《公司法》第四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十六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二、董事会成员的产生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三、董事的任期是多久?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四、董事会的职权是什么?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五、董事会会议的相关规定
  
  (1)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2)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那么我们现在知道了改选首先需要按照公司的章程,然后召开董事会,董事会的董事通过表决决定新一任的董事长。同时在这边文章中我们也知道了董事会的相关知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企业并购流程有哪些?
      企业并购流程有哪些?一、被并购企业的确定一般情况下,并购企业寻找被并购企业直接进行兼并洽谈;或通过产权交易市场或中介机构寻找被并购企业;以及在证券市场上收购企业;等。首先,并购企业确定企业战略发展目标,其基本内容是,通过对本企业(集团)的组织结构、母子公司关系、主要业务(产品)、财务......


·企业上市前并购重组运作的意义何在?
      企业上市前并购重组运作的意义何在?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时间在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前进行并购重组,主要是为了解决独立性问题、同业竞争问题、关联交易问题以及保持公司的股权清晰等,通过并购......


·企业派生分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派生分立的程序是怎样的公司的分立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两种,对于公司的派生分立,需要遵守分立的程序,办理分立的相关事项。对于公司派生分立的,需要进行哪些程序?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派生分立是指一个公司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其部分资产或营业进行分离,另设一个......


·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含义
      企业并购财务风险的含义企业并购是指企业兼并和收购的统称,同时并购也是让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手段,通过并购企业可以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然而并购实质上是一项财务活动,企业在并购时会面临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可能导致企业的财务状况恶化甚至财务成果损失等后果,所以规避和防范企业并购财务风险......


·怎么进行抚养权公证?孩子抚养权公证流程是什么?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子女归一方抚养,如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因此,离婚后的父母双方经协......


·婴儿遗弃罪如何定罪 ?
      抚养自己的孩子是为人父母应尽的责任,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不负责任的父母在孩子出生后就将其遗弃,有不少的新生儿因此而死亡。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负有扶养义务者不得遗弃有抚养义务的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老人及未成年人,一经发现将按遗弃罪来论处。那么婴儿遗弃罪如何定罪呢?下面就......


·劳动争议仲裁的要求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的要求是什么一、劳动争议仲裁的要求都有什么(一)劳动争议调解达不成协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具备以下条件:(l)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者。(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如果不是劳动争议,而是民事、经......


·哈尔滨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规定
      哈尔滨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规定一、哈尔滨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规定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


·贷款担保人有风险吗
      贷款担保人有风险吗不少人担心为他人提供担保后,会不会影响自己的贷款。其实,您不必担心,担保人是可以贷款的。但是,作为贷款担保人是有风险的,而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担保人可以贷款吗?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


·离婚诉讼被告不到庭会怎样
      离婚诉讼中肯定是需要当事人双方都到场,然后法官才能了解清楚案件的内容,进而对离婚案件做出判决。那要是离婚诉讼被告不到庭的话会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一、离婚诉讼被告不到庭会怎样离婚案件被告不愿意或不能出庭的......


·刑事诉讼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接到报案,会展开侦查,落实证据后,公安机关会移交给检察院。当检察院认为证据不全的,达不到公诉的条件时,检察院会将案件退回,要求补充侦查。那么刑事诉讼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请看我们带来的这篇文章。一、刑事诉讼法审查起诉......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判决年限是多久
      在实际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用到我们的个人信息,如果监管不严,就很有可能会导致我们的个人信息泄露。在我国,侵犯个人信息是属于违法的,根据犯罪的情节不同,法院的判决也会有所差别。那么,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判决年限有哪些规定?接下来,由我们为您解答。侵犯公民个人......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相关内容
·江宁离婚官司律师
    在南京市江宁区离婚诉讼案件律师费是如何收取的?打离婚官司请个......


·新疆库尔勒律师代理的敲诈勒索案从轻缓刑辩护成功
      L某敲诈勒索案一审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离婚房子过户后贷款怎么办理手续?
      您都明白的事离婚会涉及到两大事项,第一个事项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第二个事项是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需要进行离婚房产过户,那么离婚房子过户后贷款怎么办理手续?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


·公司变更说明函的书写格式
      公司变更说明函的书写格式一、公司名称变更说明函1、公司名称变更说明由于公司发展需要,现将“___公司”名称从___年___月___日变更登记为“___公司”。2、公司业务说明公司更名后,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届时原公司的所有业务由名称变更后新名称......


·土地使用70年后房屋及其土地究竟归谁
      土地使用70年后房屋及其土地究竟归谁房地产可谓是现在的大热的问题,可能想要真正拥有一套房子,可能会花上很多人一辈子去实现。那么到了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那套房子还是否是属于业主本身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究竟土地使用70年后我们的房子会怎么样,毕竟一......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别人借我钱不还请问我该怎么办
·您好,我是一名教师早一个月前就办理"22638008l"""离职,但是原单位以没
·我爸在一家水产加工食品工作了十几年,老板也没有跟我爸签订劳动
·骑摩托车给一个骑自行车的碰了一下。当时给受害者送到了医院。支付了医药费交警和警察
·我想咨询离婚事情的
·我想知道一个人是不是关在这个监狱,他们只给我发了一个逮捕通知
·被网络传销骗了钱,可以要回来吗?怎么要回来?
·您好我这边是机构因为报考漏报,也是因为是最后一次考试,之后无san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