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合法分居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一般来讲,夫妻分居都是合法的,但如果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并且达到了离婚条件的话,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判决离婚。到底这个合法分居离婚的条件包括什么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合法分居离婚条件是什么
  
  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累计)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3、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所以,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
  4、“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我国《婚姻法》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
  二、分居离婚的认定证据有哪些
  认定分居离婚,条件之一就是“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那么具体来说包括下列证据:1、在分床不分房的情况下,如果你已经想好了要离婚的话,那就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定分居证明书或者是分居协议书,上面要有双方的亲笔签字。如果没有写分居协议书,那就最好是口头有所承诺,自然在法律上的时候,必须对方承认才可以。这个在法律上,如果对方不承认,则很难取证。2、感情不和的时候,一方离开家,在其他地方租住房子或者是在亲戚那里借住。若是第一种情况下的话,那在法律面前直接提供与房东签定的租房合同就可以,再找房东做人证。如果是在亲戚家住的话,那自然借住的亲戚家人,就是证人,可以找他们帮助提供证据,证明你处在分居的状态中。3、分居后,法律在取证的时候,不仅仅只是看一方面的证据,而是需要多方面的证据的。所以这个时候,如果你和对方有来往的书信或者是电子邮件的话,一定要把这些内容保存好,在取证的时候,法律会从书信来往的内容而得知你们感情不好,得知夫妻属于分居的状态。4、夫妻感情不和的时候,你们身边的人一定人了解到你们具体的婚姻状态,例如,共同认识的朋友,或者是共同的亲戚。在你们办理婚姻,需要证明分居状态的时候,就需要这些证人来证明。只是,在法律取证的时候,证人的部分言语法律仍不会全部采信,因此,证人需要多找几个来证明你们夫妻分居的状态。5、如果你想以分居的方式来离婚的话,那就需要给对方发一份分居证明材料,里面写清楚,你们现在的状态是分居。这些书面的分居文书最好是以邮政快递的方式寄送,这样你就可以保留寄送的凭证,在法律需要取证的时候,你发件的时间就是你们开始分居的时间。通过上文的分析介绍,我们知道通过分居方式离婚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同时达到了分居离婚要求的时间。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有什么不同
      从历史发展来看,就男女之间在婚姻关系之外建立的同居关系,以前在我国称之为事实婚姻,而现在则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了,统一为非法同居。纵向上,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是一脉的,但他们之间还是存在很多的不同。那究竟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有什么不一样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构成要件不同......


·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全文
      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的全称为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于生活中,一些违法国家计划生育规定,而超生的家庭,就会按照该办法中的规定,进行想要的处罚,征收社会抚养费。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该办法的具体内容吧。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


·什么情况下子女的抚养权判给女方
      一般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争夺也是很激烈的,而此时法官将抚养权判给哪一方通常是看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哪方更有利于自己的健康成长,则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大一些。那实践中,什么情况下子女的抚养权判给女方呢?请在下文中了解详情。一、什么情况下子女的抚养权判给女方1、两周......


·男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规定的
      男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规定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


·刑法224条的内容
      我们都知道,传销活动害人害己,现在社会对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也非常大,公安局都大力鼓舞您举报传销窝点,打击违法犯罪。那么,关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法律法规我国刑法是如何规定的呢?对此,国家刑法224条新增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具体内容我们为您提供如下:新......


·如何处理交通事故未处理的车?
      随着社会工业化和交通的发展,使汽车成为人们出行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但随之而来的是交通事故的不断发生。那么,交通事故未处理的车如何处理?交通事故未处理的车能否出售?在下文中对此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一、事故车辆扣留后如何拿车?1、交够押金在交警蜀粟......


·股权质押提交资料有哪些?
      股权质押提交资料有哪些?一、股权出质登记所需提供资料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盖章);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制作要求:载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签名、捺印;1份;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无需年检后)、复印件(由副本原件直接复印......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方式有几种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方式有几种一、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方式有几种1、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六条的规定,解除权应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一种“私权利”,法律赋予当事人行使解除权的具体方式是通知对方即可。而只有在对方有异议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公司法人代表怎么贷款?
      公司法人代表怎么贷款?公司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资金周转不灵的情形,此时,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有事会选择通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贷款的方式进行解决资金问题。在制定了借贷计划后,一般会委托法定代表人处理借贷事宜,公司法人代表怎么贷款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我国保安公司改制怎么改
      我国保安公司改制怎么改在日常的经营发展过程当中,公司经营的范围和种类是可以有很多种的。在我国有专门的保安公司,保安公司因为性质比较特殊,又属于我国公安部门直接管辖的公司。但是保安公司也为了适应现代化市场的需求,在某些情况下,也会对公司进行改制。那么我国保安公司......


·夫妻离婚必须去法院吗
      一、夫妻离婚必须去法院吗根据当事人对待离婚的态度,婚姻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两种不同的方式来解决。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的协议离婚有两种,一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通过行政登记程序离婚,也叫登记离婚;另一方是一方提出离婚,经过法院的调解,双方达成合意的离婚。因此,离婚不是必......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多长时间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多长时间一、公司法人变更要多长时间公司变更法人,准备资料齐全,最快十五日就可以完成。但是,变更法人之后,和营业执照配套的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银行对公帐户,银行组织信用证全部要变更,整套流程走下来,最快也要一个月才能完成更新手续。二、公司......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新湖大道66号西柿路南......


·连云港债务合同律师办理欠款货款追讨、债务清理、合同索赔等
      连云港债务合同律师为个人及企业进行欠款追讨、货款追讨等债务清......


·可撤销婚姻的范围有哪些,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大多数人都认为,只要夫妻双方去民政局登记结婚了,那么他们之间的婚姻就是有效的,其实不然,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婚姻也可能是无效或者是可撤销的。下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讲解哪些婚姻是可撤销的,有兴趣的可以阅读下文。一、可撤销婚姻的范围有哪些根据......


·无单放货案件的法律风险
      无单放货案件中很多涉嫌国外买方故意欺诈的行为。在审理无单放货案件中,通常交织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货运代理合同、贸易买卖合同等多个法律关系,案情较为复杂。出口商或托运人因为贸易结汇上的问题,没能顺利结汇,仍持有承人签发的正本提单,此时托运人提......


·刑事案件一审不服上诉期限是多久
      法官在对刑事案件做出一审判决之后,此时被告人可以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然后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过此时要注意法律中规定的刑事案件一审不服上诉的期限。那到底《刑事诉讼法》在这方面是如何规定的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如何......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是龙陵县看守所拘留家属,请问一下人现在怎么样了
·我在那个厂里做了一个月但是工资拿不到了,那个老板只是包工头不发工资就跑了电话打不
·算是公共设施吗,编辑可以和物业保安室可以通话的可视电话算是公共设施吗?哪个条例有
·离婚后对方一直不履行协议,继续纠缠同居,怎么
·买高铁票被告知:身份证被法院限制,又去查询,并未列入江苏失信
·我老公在半个月前被邓州市公安局以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
·律师你好,因感情问题在孩子十五岁时我离开了家,分居已经八了,现在孩子已经二十三了
·我孙子12岁,他给主播刷了33,000多块钱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