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在生活中,我们总会遇到财产问题,最常见的就是夫妻,他们对财产难免也会有争执,而且也希望各自有更好的主控权,而我们首先要面临的问题是那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什么呢?我们需要对此了解一下,对已经结婚或者未婚的人都大有好处,下面让我们来为你们解释下:
  1、夫妻共同财产是指什么呢?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 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2、怎么证明夫妻共同财产
  1、离婚 诉讼书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2、离婚诉讼书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3、离婚诉讼书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4、离婚诉讼书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5、离婚诉讼书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充分了解夫妻共同财产是指什么了,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并且还额外增加了对于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财产证据的说明,相信您会有了更深的了解,那么如果对此还有疑惑不解的读者们,可以去咨询对此相关专业的律师,或到当地律所进行进一步了解。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男女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
      不论父母有什么错,孩子总是无辜的。因此不管是夫妻离婚,还是男女解除同居关系,在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都需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那么一般来件男女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要想解决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的问题,首先需要了解自己属于哪种同......


·一方在婚内出轨离婚怎么判
      现如今,夫妻中一方甚至双方在婚内出轨的情况都是比较多的,而因此导致夫妻离婚的也很常见,当然也不是必然的。那要是一方因为对方在婚内出轨而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的话,此时婚内出轨离婚怎么判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一、一方在婚内出轨离婚怎么判1、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


·国家免检产品申请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国家免检?
      国家免检产品申请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国家免检?在广告中我们时常可以听到国家免检产品这个词语,作为一些厂家生产的产品,如果经过了国家的认可申请到的标签,我们自然也会对产品放心很多,购买产品的欲望也就会更加的强烈,但是对国家免检产品的申请其实有很多人都不了解,不知道国家免检产品的免检条......


·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能够就离婚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否则的话就不能通过这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但此时有的人可能想要起诉离婚,这就要注意了,也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可以诉讼离婚的。那么法律中规定的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况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况有哪些(1)夫妻一方......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妇女的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所谓隐私权,是指妇女所享有的对......


·公司倒闭,员工的工资该如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该先申请破产,然后债权人申报债权,处理公司资产,先行支付工人的工资,最后清偿债务。根据与李先生的对话,他们虽然是为该公司工作,可是是老板承揽该公司业务,所以公司的注销与他们的工资没有关系,应该由他们的老板支付工资。......


·在我国,对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来说,如果能够申请到取保候审的
      在我国,对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来说,如果能够申请到取保候审的话,这是属于一种最轻的刑事制度。虽然自己的人身自由也会受到限制,但是最起码可以不用呆在看守所。所以生活当中有一部分醉驾的人员在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以后,可能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醉驾提保候审是怎么规定的?......


·抚养权能转让给老人吗?
      抚养权都是父母享有的权利,在父母没有履行抚养能力的时候,是可以转让抚养权的,这时候法院也是支持的,那么抚养权能转让给老人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抚养权能转让给老人吗在孩子的父母没有抚养能力的时候,抚养权能转让给老人......


·城市房屋拆迁的主要程序
      城市房屋拆迁是指为了实施城市规划、旧城区改造,运用国家强制力,组织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实施房屋拆迁,并对原房屋权利人(包括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出租人、承租人、转租人等)给予补偿、安置的活动。  城市房屋拆迁的主要程序包括:  1、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么?
      正常情况下,要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话,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进行续签。当然,实践中也有一些不续签的情况。那么在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可能很多劳动者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1、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


·商品房交房时房屋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存在较大的误差怎么办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严格按照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施工,因擅自变更建筑设计等原因引起面积误差的,按下列规定处理:  1、未征得购房者同意擅自变更建筑设计、不按施工图纸施工或向房屋土地调查机构提供不实资料等原因造成建筑面积增加的,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或不承担由此增加建筑面......


·医疗责任事故罪应如何认定?
      医疗责任事故罪应如何认定?一般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如果造成的当事人死亡或者是受到严重伤害的,就有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那么,医疗事故罪应该如何来进行认定?下面,就简要讲述一下有关医疗事故罪怎么认定的具体问题。医疗事故罪的认定,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认定:(一)......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德清县看守所
    德清县看守所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武康镇龙山村(现合并到阜溪......


·南京海事法院泰州法庭挂牌成立!
      南京海事法院泰州法庭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52号......


·有欠条打官司流程是怎样的
      有欠条打官司流程是怎样的?打官司讨债需要哪些证据?一、有欠条打官司流程是怎样的1、首先确保你的债权没有过诉讼时效:看看借款是什么时候发生的,还款日期是什么时候。法律规定是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如果你在这两年内没有起诉,也没有催款,就过了诉讼......


·取保候审后会判缓刑吗?
      一般能够申请取保候审的都是罪刑相对比较轻的,但有的人在申请获得了取保之后,就在问之后如果判刑的话可能适用缓刑吗?但其实获得了取保与之后是否判缓刑,并没有太大的联系。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一下取保候审后会判缓刑吗。一、取保候审后会判缓刑吗缓刑......


·公民如何应对非法搜查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非法搜查现象。某学校保卫处为寻找被盗物品,由几名女教师对该校某班女生逐一搜身。当时无一女生进行违抗,事后方知自身权益受侵害,被搜身女生联合对该校提起诉讼。某村民财物被盗,派出所叫该村村委会主任先摸摸情况,而村委会主任却......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借钱不还,我有借条,我有借条,可对方迟迟不肯还钱,怎么办
·村间路上租的地可以盖简易房
·你好,利用他方合同转账钱被他方收到了,人联系不上了,事情发生
·因感情破裂双方自愿离婚,想咨询律师离婚协议怎么写
·昨天进的看守所,现在可以送衣服吗?牙刷牙膏能带吗
·律师您好!我们有对方的银行转账卡号,能不能请您帮忙查询身份证
·法院执行完毕后多久会转账给我san
·叔叔家的地,口头协议是让我们种的,现在村里把地收回去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