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同居期间的财产哪些是共同财产

首页>>法律知识

    共同财产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双方可以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同居期间的财产哪些是共同财产,哪些不属于共同财产,同居财产如何分割?对于同居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进行介绍。
一、同居期间的财产哪些是共同财产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双方的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该财产必须是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拥有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其中一方所获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应该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都当然的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若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事先有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就不属于共同财产。共同财产主要包括: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一方同居之前的个人财产,以及因该个人财产所生的孳息(房租、股息、红利等),一般仍作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对待;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
二、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
非婚同居比较复杂,按不同的标准可作不同的分类:以同居的男女双方是否有配偶为标准可分为一方、双方有配偶的同居和双方无配偶的同居;以同居主体是否以夫妻名义为标准可分为以夫妻名义的同居和不以夫妻名义的同居。由于非法同居关系自始无效,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与离婚时是有不同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双方没有婚姻法中夫妻有互相扶养等义务和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按照财产共有的原则进行分割,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对于有配偶的非法同居,人民法院应根据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判决。男女同居属于非法的一种状态,此时双方的利益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尤其是在同居期间的财产问题上面,要是处理不好的话,势必影响自身利益。因此,我们建议,青年男女最好还是不要长期同居,感情到位了的,就尽快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样对自身也是一种保障。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妨害公务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中,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是其主要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是其随机客体。妨害公务罪侵犯......


·抚养权纠纷中要提交怎样的证据
      离婚夫妻要是在子女抚养权问题上面产生了纠纷的话,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了。此时除了抚养权纠纷的时候,起诉的一方首先要提供一定的证据,那到底抚养权纠纷中要提交怎样的证据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抚养权纠纷中要提交怎样的证据......


·有期徒刑的减刑幅度是怎么规定的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如果满足了减刑的条件,那么就有可能被减刑。但具体的有期徒刑的减刑幅度是怎么规定的呢?可能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吧。一、有期徒刑的减刑幅度是怎么规定的(一)判处拘役,三年以下......


·医疗过错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医疗过错鉴定的程序是什么?发生医疗过错后,当事人为了尽快拿到赔偿,确定赔偿金额,会通过司法鉴定机构做一个医疗过错鉴定,和其它司法鉴定相比,医疗过错鉴定的程序是什么?哪些情况不适合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我们就这些问题通过下文给您带来相关阐述。......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相关内容
·南京交通事故索赔
    南京交通事故索赔律师专业代理交通事故纠纷、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肇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索赔。南京专业交通事故索赔律师,在交通事故赔偿领域有独到的经验,尤其是交通保险理赔,提供交通事故诉讼,交通事故损害索赔,可成功后收取律师费......


·南京交通事故理赔
    南京交通事故理赔律师提供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索赔、交通案件诉讼代理、交通事故法律法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肇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理赔标准、交通事故理赔流程等保险理赔法律服务。南京交通事故理赔律师为伤者提供......


·北京律师吴丁亚代理车辆商业保险理赔合同纠纷终获全额赔偿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6层。负责人苏少军,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李媛媛,律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杨颖。委托代理人吴丁亚,律师。审理经过 上......


·刑事辩护律师:被骗了多少钱可以报警立案,怎样能追回钱
      现在网络诈骗越来越多,而且手段千变万化,被骗取的少者上百,多者上万的,那么网络诈骗要达到多大的数额公安机关才会予以立案呢?根据刑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就可以构成诈骗罪。吴丁亚律师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网络被骗多少金额公安机关......


·离婚官司孩子抚养权如何判定?
      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破裂选择离婚的时候,常常在争夺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割上面闹上法庭。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子女抚养权归属做出裁决。一般通用的原则是有利于子女成长。那么离婚官司孩子抚养权如何判定?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为您讲......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有违约金吗?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有违约金吗?一、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有违约金吗?因事业单位的国家公益性质,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辞职权利作出了有别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合同中有违约责任的作用是什么
      合同中有违约责任的作用是什么一、合同中有违约责任的作用1、能体现国家对违约行为立法政策的选择。如严格责任在于合理补充债权人的损失,体现了维护非违约方利益,保障社会公平的旨趣;而过错责品交易中所提倡的道德价值观念相一致,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则能体......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起诉离婚,没有财产,有一个男孩5岁,男方不同意离婚
·我家在农村有人承包我的山头我当同意了我妈妈不同意他把我和他的
·请问事业单位改制职工应注意哪些事项?
·关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间女方房屋出租租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是2012年末,由葛洲坝集团公司人力部从中煤集团调入的技术
·被拆迁房屋是老人留下的遗产,因拆迁款分割子女产生纠纷,能否给
·拘留期间家属可以去探望吗?
·学生在学校发生的意外事故责任如何分担
·咨询一下,医疗纠纷,我丈母娘2021年9月6日入院,9月8日
·我能告他 恐吓和诽谤,两年前我在网上认识个网友随后俩人一直以恋*关系联系他一直给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