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在哪起诉 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首页>>法律知识

    起诉离婚说的直白点也就是打离婚官司,相信您都清楚涉及到打官司自然就是要到法院起诉。此时对于想要离婚的一方而言,就要先确定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也就是要知道起诉离婚在哪起诉。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在哪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诉讼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另外有几种特殊情况如下:
  
  1、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或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所,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离婚诉讼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有权管辖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在国内起诉离婚,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
  
  二、起诉离婚的具体程序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1、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 有明确的被告;
  
  ③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2、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3、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您可以参照本文结合您的具体情况判断该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并且准备相应的材料和证据,如果您想省事一些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全权代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开庭时要出席,因为法律规定的离婚案件夫妻双方是必须到庭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最好是能够协商一致,协商不成的,则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在争夺抚养权时,应当尽可能的展示己方的有利条件。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


·夫妻离婚关于小孩的抚养权归谁
      男女不管是离婚还是解除同居关系,此时如果生育了小孩,并且小孩尚未成年的话,那么都是需要同时对小孩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的。毕竟婚姻关系或者同居关系的解除,不会影响到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那通常夫妻离婚关于小孩的抚养权归谁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关于小孩的抚养权归谁抚......


·离婚要孩子如何打官司
      离婚要孩子如何打官司离婚是一个社会不能不面对的问题,婚变是一个家庭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在离婚的时候孩子的抚养权一直是被关注的焦点,这也和父母双方的很多因素有关系,那么接下来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离婚要孩子如何打官司的问题吧。离婚要孩子如何打官司1、子女不足2周岁的情况依据相关的司法解释......


·起诉变更抚养费的流程是怎样的?
      夫妻离婚时,如果孩子由一方抚养,则另一方就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但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当支付的抚养费不足以满足孩子的生活时,我们是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费的。接下来,我们将为你介绍起诉变更抚养费的流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起诉抚养费的程序即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体诉讼程序......


·债权人办理应收账款登记需要债务人同意吗
      债权人办理应收账款登记需要债务人同意吗?一、债权人办理应收账款登记的,必须经债务人同意吗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有: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公布了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0年12月21日起施行。解释全文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4次会议通过)为......


·长沙征收土地补偿款是怎样规定的?
      长沙征收土地补偿款是怎样规定的?国家为了实现城市建设目标、实现经济发展计划等公共利益,有时会征收或者征用土地使用权属于公民的土地,然后按照公平原则的规定,结合被征地被征前后的用途、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等划拨补偿价款。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长沙征收土地补偿款的相关......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四个条件是什么
      一、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四个条件是什么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应包含两方面要素:一是时间要素,即上下班的必要时间;二是地理要素,即上下班的必经路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条件有哪些?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条件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3条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


·入职半年怀孕公司开除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享有生育权,任何组织以及单位不得阻止。到那会有些企业单位为了公司的利益,将入职不就即怀孕的职员开除,此时,入职半年怀孕公司开除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一、入职半年怀孕公司开除如何维护自己的权......


·借钱不还本身属于民事纠纷,但由于此时借钱的数额过大,同时时间
      借钱不还本身属于民事纠纷,但由于此时借钱的数额过大,同时时间也比较久了,作为债权人此时也会比较着急。既然通过民事诉讼无法讨债,那此时借钱不还构成诈骗罪吗?如果属于刑事犯罪,就可以让对方坐牢。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借贷......


·关于民法总则老年人无法自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关于民法总则老年人无法自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老年人无法自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民法典》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由原南京市鼓楼区看守所更名而来,地址位于南京......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位置?怎么走?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位于南京市玄武区沧波门余粮村8号电话:025......


·中期票据期限是多久
      中期票据期限是多久许多企业为解决自己的资金问题,通过会选择发行一些和债券类似的票据,根据企业对资金的需求程度不同,可以选择中期票据或长期票据。中期和长期的差别在于兑付时间的不同,中期票据期限一般为五到十年不等,具体的可以根据企业的需要进行......


·我国对酒后驾车的处罚是很严格的,对醉驾更是如此,醉驾被抓后情
      我国对酒后驾车的处罚是很严格的,对醉驾更是如此,醉驾被抓后情节较轻的都要被处以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拘役,情节严重的更是会被判刑。醉驾后所驾驶的车辆会被交警部门扣留,驾驶证也会被扣押,一般来说醉驾后的车辆多久可以提出?一、醉驾后的车辆多久可......


·非吸罪量刑我国刑法是怎么规定的?
      一、非吸罪量刑我国刑法是怎么规定的?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但是烧纸的人跑了,怎么,我家果树被清明在道边烧纸的给烧了
·他应承担责任吗?,我雇一工人临时干一天活
·工伤八级的具体钱数,我是零九年十月出的工伤事故
·房屋拆迁,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
·宁律师晚上好!我们有经济纠纷!法院己受理了。能邦我们要回吗?
·从学校招聘到一家单位上班,离校的协议与到该公司后待遇发现差别很大,到公司以后未签
·农村户口与城市户口有多大区别
·想找个上诉律师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