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有孩子离婚程序怎么走协议离婚?

首页>>法律知识

    我国的法制程度在不断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增加了不少,因此,在生活中的种种问题需要靠法律地进行解决,在离婚过程中的纠纷问题可以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来解决,保障自己的权益,有孩子的情况下离婚需要解决孩子的日后生活,那有孩子离婚程序怎么走协议离婚?下面就详细介绍。一、离婚程序—条件:1、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3、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二、离婚程序—流程: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1)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①户口证明;②居民身份证;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④离婚协议书;⑤结婚证。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民法典》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民法典》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民法典》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民法典》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有孩子离婚程序怎么走协议离婚,法治社会中任何问题需要靠法律的解决,离婚也不例外,离婚过程中的孩子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问题在《民法典》中也详细的说明,依法来解决问题,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是协商为主,保障孩子的正常成长,这样可以很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犯。如果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并对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没有结婚孩子生下来归谁抚养
      没有结婚孩子生下来归谁抚养没有结婚孩子生下来归谁抚养呢?1、没有结婚(一)两人的关系属于同居,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


·送养人送养子女要满足什么条件
      送养人送养子女要满足什么条件一、送养人送养子女要满足什么条件根据收养法的规定,送养人具备的条件:(1)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2)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但生父......


·私生子母亲可以放弃抚养权么
      对于私生子的意思想必您都很清楚,指的就是未婚生的孩子或者是离婚出轨之后生育的孩子。私生子在我国是一种带有贬义的说法。那么很多人对于私生子的权利问题存在着困惑,尤其是关于私生子母亲可以放弃抚养权么的问题众说不一,一起来下文中寻找答案吧。一、私生子母亲可以放弃抚养权么?私生子母亲可......


·离婚证的效力是怎样的 离婚证有什么效力
      夫妻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此时双方会领取到离婚证,相信您都清楚离婚证是证明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有效凭证,那么除此之外,离婚证肯定还具有其他的法律效力,究竟离婚证的效力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一、离婚证的效力是怎样的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凭证,从取得离婚证......


·结婚需要满足的条件都有哪些
      缔结婚姻关系之后,男女双方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仅仅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这属于同居关系,需要注意我国法律不保护同居关系。而办理结婚证也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那一般结婚需要满足的条件都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结婚需要满足的条件都......


·对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争议如何处理?
      一、对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争议如何处理  对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协商处理,劳动者可以依法选择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或者向其支付赔偿金。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申请调解、申请仲裁等方式来处理。  二、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处理......


·起诉离婚能获得离婚证吗,诉讼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夫妻在感情破裂之后,往往会选择离婚。而此时如果无法协议离婚的话,就只能诉讼离婚了。那么起诉离婚能获得离婚证吗?这是很多人都想了解的内容,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起诉离婚能获得离婚证吗判决生效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单独拿判决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公司法人变更合同的注意事项
      公司法人变更合同的注意事项一、法人变更合同变更法人协议书、变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变动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机关(原注册工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


·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计算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


·若是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在休息休假的时间加班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
      若是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在休息休假的时间加班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员工一定数额的加班费。那实践中,要是单位不支付加班费该怎么办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单位不支付加班费该怎么办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退出的渠道有哪些?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有四种退出渠道:即首次公开招股(IPO)上市;股权转让、转售;企业管理层回购;清算。2008年私募股权基金的退出方式主要有IPO﹑上市后减持和并购退出。...


·对闯黄灯的行为该怎么处罚
      对闯黄灯的行为该怎么处罚一、对闯黄灯的行为该怎么处罚闯黄灯一般现场处罚黄灯是一种过渡信号灯,起到警示作用,提示驾驶员信号即将变换。按照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未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应停在停车线以内等候。因此,机动车闯黄灯也是交通违法行为......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相关内容
·浦口合同律师
    浦口合同律师专注于合同纠纷案件的研究和实践,代理各类民商合同案......


·仪征市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仪征市看守所仪征市看守所地址:江苏扬州仪征市真州镇新河路129号......


·如何提出管辖权异议?
      如何提出管辖权异议?一、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需要满足的条件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且有独立请求权的......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为了自身的商业秘密与单位员工之间进行的一种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为了自身的商业秘密与单位员工之间进行的一种保密性的约定,但是对一般工作人员来说,并不存在保守商业秘密的问题,也就不存在竞业限制的问题。那么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哪些人员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


·著作权人的财产权
      著作权人的财产权,是从著作权人发表、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其创作的作品而产生的财产权,它与著作权人的人身权的不可转让不同,是可以转让的。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依法享有下列财产权:一、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您好!我是昌图县农民!我想知道土地确权后多出的土地收费合理不?如果合理应该怎样收费?我家原始分地因
·工伤认定下来了为8及能赔多少钱
·代理商投标资质文件和业绩该用制造商的还是代理商
·律师好,  本人姓何希望跟前妻取消在珠海的
·离婚后房子是我女儿的名字 男方有权利卖掉吗
·咨询一下,离婚对方不愿意签字,自己一个人可以离婚吗?
·二级资质的公司能否承建自己工程的桩基础,若可以,依据
·请问监狱中有商河的马学刚在服刑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