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杭州二套房新政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首页>>法律知识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在杭州定居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但是近年杭州购房规定也在有相应的调整,那么杭州二套房新政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限购范围

  

  限购范围: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的普通自住住房。

  

  政策调整未涉及的内容,按原有政策执行。

  

  

  二、限购政策

  

  1、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限购区域内限购一套住房,即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对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限购2套,暂停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3、企业购买限购区域住房的限制上市交易年限,需满3年才能上市交易。

  

  4、非本市户籍家庭,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5、对户籍由外地迁入四县(市)的居民家庭的购房限制,自户籍迁入之日起满2年,方可在本市市区范围内购买住房。

  

  PS:自2016年9月28日起,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含萧山、余杭、富阳、大江东)暂停实施购房入户政策。

  

  三、贷款政策

  

  (一)商业贷款政策

  

  1、首套房

  

  在杭州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首付不低于30%。

  

  2、二套房

  

  在市区范围内,对于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严格审核借款人还款能力,严格落实月供收入比不超过50%等政策要求,对已成年、未就业、无固定收入且还款资金来源于其他共同还款人的借款人,可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二)公积金贷款政策

  

  1、首套房

  

  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执行首套房政策,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2、二套房

  

  被认定为二套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

  

  四种情形,不予公积金贷款

  

  ①职工家庭名下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

  

  ②职工家庭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③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除该套住房外有其他未结清商业住房贷款记录的。

  

  ④职工家庭有两条及以上未结清商业住房贷款记录的。

  

  四、首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

  

  1、严格首套房标准

  

  职工家庭名下住房套数根据家庭房产查档和住房贷款记录确定。家庭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公积金贷款记录和商业住房贷款记录,以公积金中心审核和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记录为准。未结清的住房贷款记录条数计入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与住房查档记录一致的可合并计算。

  

  2、三种情况,被认定为二套房

  

  ①职工家庭名下无房,有住房贷款记录并已结清的。

  

  ②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无住房贷款记录或有住房贷款记录并已结清的。

  

  ③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有一条未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记录且为该套住房的。

  

  通过上文我们可以了解到杭州二套房新政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解答,限购范围是包括了杭州大多数的区,不在期内的依照原来规定。在杭州市居民家庭是限购二套房,

  

  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杭州二套房新政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在规定的区域内有限购规定,而且首套房和二套房都有相应的认定标准,如果想通过贷款的方式在某些情况下,有些贷款也是不予支持的,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律师为你解答。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动迁房税费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动迁房税费的相关知识有哪些一、动迁房税费要求不管是普通还是非普通满五年还是不满五年的动迁房都是不用交营业税的。其次是个人所得税,如果房子是满五年唯一的个税是免征的,若是满五年不唯一的普通住宅个税是百分之一,满五年不唯一的非普通住宅个税税百分之二;如果是不满五年的话,普通住宅个税是百......


·南京二手房交易个税政策
      (一)、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1、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转让收入额(以评估价为准)-房屋原值-相关税费-合理费用(1)、房屋原值如何确认?应准备什么审核资料?答:原值里的相关税费按购入时应缴纳的税费计算,须提供正式发票但不含物业维修基金。商品房:......


·离婚房子过户哪方出过户费
      在当今时代房价高居不下,所以对于任何人来说,如果购买一套房子,房子的产权将对自己是非常重要的。即使离婚以后,在离婚诉讼当中,最难处理的就是房产的问题。不过房子的产权法院终归会按照我国的婚姻法将房产权判给其中一方,那么,在过户的时候,离婚房子过户哪方出过户费?一、夫妻离婚房产过户费......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现实生活中,大多数老百姓辛苦一生可能才会买套房,所以这么重要的事绝对不能大意。买房过程很重要的一件事就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接下来网站的我们将为您整理房屋买卖合同范本2016年的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2016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出卖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____________(以......


·在交通事故认定中,我们很多人,尤其是不熟悉事故认定责任的人会
      在交通事故认定中,我们很多人,尤其是不熟悉事故认定责任的人会认为交通事故在责任认定的过程中有不公平的现象发生。虽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基本上还是很公平的,但是不排除会存在不公平的现象。那么,当我们面对事故认定中不公平的情况时我们该怎么办呢?今天就让我们对交通事故责任......


·按揭贷款买房是现代社会中年轻朋友们最常用的一种购置私人房子的
      按揭贷款买房是现代社会中年轻朋友们最常用的一种购置私人房子的方式,按揭贷款买房有一个明显的优势即是不用一次性把房子款项付清。这样对于经济基础薄弱的年轻人来说是一件非常有益的事情。那么如何办理按揭贷款买房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要想解除某个员工的,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来操作,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不然的话就属于违法解除。那么您知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都有哪些吗?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是什么?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是什么医疗损害发生以后,需要对医疗损害进行司法鉴定,用来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是几级医疗事故。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是什么?程序是怎样的?为了帮助您认识这方面的知识,我们为您整理了很多资料,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是......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配合怎么办?
      一些工厂由于管理不善,经常会发生工人在工作岗位上受伤的事件。工人因工受伤的,属于工伤范畴,单位应该主动承担为其办理工伤认定的义务。可是有的单位,以各种借口故意推诿,并对个人申请工伤认定,不给予配合。那么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配合怎么办?下面我们给您做个介绍......


·一方下落不明的离婚诉讼
      李女士在怀孕以后,丈夫对其无微不至地照顾着。一天接到老家的电话,家中母亲生病让其回家探望。丈夫回家半月后仍没有回来,打电话回老家说一个星期前已经回去。从此已经一年多了,儿子也已经出生,丈夫还是没有回来,下落不明。李女士想起诉离婚,该怎么办?根据最高人民......


·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书范本是怎样的?
      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书范本是怎样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书范本申请人:××,××,××××年××月××日生,×族,××人,农民,住××××。被申请人:××,××,××岁,×族,××人,农民,住××××。申请确权的目的:请求×××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原×......


·珠海市市直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是什么?
      珠海市市直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是什么??珠海市市直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一、为了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效能,充分调动我市合同制职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直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珠人社[2012]292号)及《关于调整市直单位合同制职员工资福利待......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相关内容
·长兴县看守所
    浙江省长兴县看守所地址:湖州市长兴县小浦镇高地村汤家山,靠近......


·南京市最新看守所、监狱电话地址一览表
      南京市看守所联系电话、地址:南京市看守所 025-84426995 建......


·辞职后怎么追回被拖欠的工资?
      发现公司拖欠工资后,有些员工担心以后会一直没法准时拿到工资,所以便选择辞职。但是,辞职时公司拿不出钱支付工资,或是约定一定时间给,比如按公司原先约定的发工资日期。那么到约定时间还是不给发,或者以劳动关系终止为由拒绝,员工要积极采取措施拿回工......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社会抚养费怎样征收?
      在当今这个社会,很多人都知道可以生二胎了,也就是不再像以前那样规定只能生一个孩子,但是很多人对于社会抚养费存在一个误区,他们认为社会抚养费没有存在的必要,但是事实上还是需要进行征收的,比如说有的人超生第三胎。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社会抚养......


·个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条件有哪些?
      个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条件有哪些?近几年,经济的日益发展也使得土地的价值不断增长。虽然国家规定了个人和单位对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但土地使用权却是可以出让的,不过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应满足一定的条件。今天,我们就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个人土地......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老公是黑龙江省鸡东县明德乡明德村四组村民,82年已落户明德
·这份协议有法律效应吗,我和朋友合资开了家快餐店
·疏勒县看守所电话
·房屋买卖中的撤销强制执行
·空挂户对孩子上学卖房有应响吗san
·消费维权,我是苏州的,我是苏州的,在A花了一万五千多订了窗帘,
·我们要起诉的话需要什么证据?
·临时工到期辞职后工资是否应全部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