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取保候审期间算入服刑期间吗

首页>>法律知识

    取保候审期间算入服刑期间吗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但是在生活中,大多数人对此并不熟悉,甚至会误以为取保候审期间就是犯罪分子的服刑期间。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你参考。
  
  一、取保候审期间算入服刑期间吗
  
  服刑期间针对的是已经被判处刑罚的罪犯。刑罚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只有被判处刑罚的罪犯在拘留所、监狱等地服刑的期间才能算是服刑期间。取保候审不是一种刑罚种类,因此也就不算入服刑期间。判处刑罚前被先行羁押的期间算入服刑期间。
  
  所以,取保候审期间不算入服刑期间,但被先行羁押的期间算入服刑期间。
  
  二、什么是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主要目的不是惩罚,而是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最终保证侦查、起诉、审判过程的顺利进行。
  
  三、被取保候审人应注意什么
  
  依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看了以上我们的介绍,相信您已经知道了取保候审期间并不能算入服刑期间了吧,当然,我们在这里还要提醒您,取保候审期间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切不可恣意妄为。要是对此你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他们将为你答疑解惑。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网络诈骗可以取保候审吗
      网络诈骗可以取保候审吗?网络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而且人们也非常的依赖网络,那么这就让很多的犯罪分子有机可乘,那就是通过网络诈骗,只要诈骗2000元以上,就会构成刑事犯罪,如果一旦发现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网络诈骗可以取保候审吗?一、什么是取保候审通俗一点讲:顾名......


·寻衅滋事罪可以取保候审么
      寻衅滋事罪可以取保候审么众所周知,构成寻衅滋事罪,犯罪嫌疑人肯定会被限制人身自由,被关押起来的。有人就问过我们,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想要关押,那么是否可以对其进行取保候审了?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了解。一、寻衅滋事罪可以取保候审么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


·取保候审保证金可以退还吗?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第五十六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


·能够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能够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一、能够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1、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涉嫌的犯罪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依法逮捕。同时规定,对于符合逮捕条件,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犯......


·合同无效后是不是必须返还原物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标的物原物的存在是当事人承担返还财产责任的前提条件。标的物是特定物的,如果原物存在,必须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应赔偿相应的价款或实物,但不能强令返还原物,因为此时已不可能。标的物是种类物的,如果合同标的物已经灭失或被过错方消费掉的,过错......


·在我国离婚前有抚养费吗
      离婚的时候不管夫妻之间的矛盾有多少,如果有孩子的话肯定双方都不能将这种情绪带到孩子身上的,夫妻离婚并不影响抚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我国法院在处理夫妻之间离婚诉讼请求的时候遇到过这种情况,在原告的诉讼请求当中,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是从离婚前开始计算的。那么,在......


·抚州鱼塘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抚州鱼塘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一、抚州鱼塘征地补偿标准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工厂倒闭,工伤培偿是否优先赔
      我国目前市场经济发展速度变慢,国际经济市场也有很多的不确定性,这些都对我国的企业生存环境有所影响。在当前这种经济形势环境下,工厂倒闭的情形也时刻都在发生,那么工厂倒闭,工伤培偿是否优先赔呢?为您解答。一、工厂倒闭后的破产财产工厂倒闭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


·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的权利
      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的权利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产生纠纷的原因有很多,通过债务产生纠纷占得比重很大,债务纠纷中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一些权利,以保障债权人的财产不受到侵犯,债权人能够有什么权利?为您解答。一、债权人的概念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


·什么是有前科?
      科:判定、记录。前科:以前的判定或以前的记录,一般指不光彩的事情。  刑法上所讲的前科,是指曾经被人民法院判处过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已经执行完毕的人又重新犯罪。  构成前科的条件是:必须是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刑满释放后又犯新罪的。......


·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当中是将致死与致残分开的,而关于致残则根据实际的损害情况,区分为了一到十级伤残等级。针对不同的伤残等级有不一样的赔偿。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医疗费:以发票为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住院天数三、营......


·房屋鉴定机构如何判断房屋质量?
      房屋鉴定机构如何判断房屋质量?一、房屋鉴定机构如何判断房屋质量在房屋未交付使用前可以找建设部门的质检站,房屋交付使用后一年可以找正规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1、房屋质量鉴定要找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设局监理公司或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南京市大厂看守所
    南京市大厂看守所(已经合并到南京市六合区看守所)地址位于南京......


·最高人民法院六大巡回法庭管辖范围及所在地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


·什么是合同欺诈?合同欺诈管理办法有哪些?
      什么是合同欺诈?合同欺诈管理办法有哪些?一、合同欺诈的基本概念1、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2、合同欺诈的行为表现为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


·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债务离婚后谁承担
      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债务离婚后谁承担男女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到结婚证之后就会成为合法的夫妻,而从这一刻开始双方各自取得的收入,原则上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如果是在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债务,日后夫妻离婚的时候应该由谁来承担呢?我们一起在下......


·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我国与劳动合同有关的相关法律法规,其中就包括劳动合同法协商解除的相关问题。劳动合同法协商解除涉及两个方面:劳动者提出解除和单位提出解除。今天,从这两个角度出发和您谈谈劳动合同法协商解除的条件。一、劳动合同法协商解除相关法律......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转租合同是否终止,您好,您好,去年我父亲在世时把耕地转租给了同村
·企业法律顾问,你好!我是一家私营企业
·合伙开店现在退股无法退出
·商用门面转让疑难,请问3年前支付的购房定金
·你好,请问外地人离婚能在王江泾起诉离婚?
·我十六岁相亲生了俩女孩,现在二十岁,双方决定分开,但我的彩礼钱都被男方拿去买车了,我这几的青春,
·你好,请问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离婚,如果协议不成,怎么办?谢谢
·您好,我是兴*酒店的法人由于我生病两停业,可现在酒店名称换了法人也换了我该怎么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