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车祸后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首页>>法律知识

    车祸后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发生车祸就是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就需要及时处理车祸,这是需要一个流程的,那么车祸后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很多车主发生车祸就慌了,不知道怎么做,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车祸后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1、立即停车。
  
  车辆驾驶人员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怀疑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立即停车。
  
  【注意】
  
  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立即停车涉及到事故责任的认定:
  
  1、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立即停车,本来不负事故责任或者只负事故较轻责任,有可能被认定为较重事故责任。如,因为没有立即停车而被交警部门认定为没有采取紧急制动措施而负事故责任或者负事故较重责任。
  
  2、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立即停车,有可能被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离事故现场或交通肇事逃逸:
  
  ①交通肇事后逃离事故现场属于严重违规行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致1人以上重伤即构成交通肇事罪(普通交通肇事需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致3人以上重伤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②交通肇事逃逸属于加重处罚情节,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普通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车辆驾驶人停车后,应当立即采取以下安全保护措施:
  
  (1)拉紧手制动;
  
  (2)关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廊灯和后位灯);
  
  (3)设置警告标志牌。
  
  【注意】
  
  ①停车后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可以有效防止次生事故发生。车辆驾驶人停车后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是否得当,对次生事故责任认定至关重要。
  
  ②警示牌设置的距离要求为来车方向50米至100米处;高速公路要求在150米以外。因警示牌设置距离不够(甚至只差一两米)导致次生事故而被认定负事故责任的并不少见。因此,当事人在不能准确判定距离的情况下,应当尽量将警示牌设置远些。
  
  3、保护现场。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并留下后果的具体场地和空间范围。
  
  (1)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当事人必须使用肇事车辆将伤者送往医院,应当在路面上标明肇事车辆的位置和伤者倒地的位置。
  
  (2)对于“私了”的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填写并签字确认交通事故协议书“事故事实”、并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再撤离现场,避免先行撤离现场后赔偿协商不成无法认定事故现场和事故责任。
  
  【注意】
  
  交通事故现场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勘验现场、分析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和处理交通事故的最重要依据;是认定当事人事故责任的关键。
  
  ①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②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不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能否查清交通事故事实,均承担全部责任;
  
  ③当事人未保护现场导致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没有特殊情况,一般由机动车一方对非机动车一方或者行人承担全部责任。
  
  4、迅速报警或者“私了”。
  
  (1)对于依法不能“私了”(包括依法不得“私了”和无法达成“私了”协议)的道路交通事故,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待交警处理。
  
  (2)对于依法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私了”的道路交通事故
  
  A、当事人在签字确认“事故事实”并保留拍照或者划标现场事故现场位置后,可以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赔偿事宜;
  
  B、对于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撤离现场前应当先签字确认“事故事实”)再进行协商赔偿事宜。
  
  【注意】
  
  ①对于不能“私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迅速报警,等待交警处理。
  
  ②对于依法“私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撤离事故现场前必须先签订确认“事故事实”,避免撤离现场后对方翻脸不认,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5、立即疏散。
  
  由驾驶人员或者车上其他人员(驾驶员死亡或者无法行动的)组织疏散,防止次生事故。
  
  最后,出险后当事人应当在48小时内或者保险合同约定时间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即通知保险公司发生了保险事故。否则,因未及时报案,导致保险公司对事故的保险责任、损失无法认定时,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处理车祸的流程与处理交通事故的流程差不多,根据车祸的严重情况是否决定采取私了,私了处虽然快捷,但后续无保障,最好还是通过交警来处理。如有疑问,请登录网站找专业的律师,他们可以给予更好的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随着现在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私家车开始出现在我们的
      随着现在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私家车开始出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随之而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有不少人都是死于醉驾,醉驾也越来越受到大众的关注,那么就又出现了一个问题,军人醉驾部队怎么处置的,是否能够公正的处理,今天我们就来给您整理一下关于军人醉驾的问题。一、军人酒后驾车怎......


·陕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例
      每年,因交通事故而死亡的事件不断发生,由此给受害家庭带来的伤害更是难以想象的。伤痛可能无法抚平,只能在金钱上给予一定补偿,让其家人的生活不至于陷入经济困难。其中,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极为重要的一项。下面为您讲解陕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例的赔偿。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包括必赔付项目和......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是人身方面的和财产方面的,而此时当事人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主要是人身方面的和财产方面的,而此时当事人结合自己对事故承担的责任,就需要对受害人作出相应的赔偿。不过很多人并不清楚交通事故中可要求赔偿哪些费用,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


·一、根据相关法律醉驾扣车几日能取车新交法规定
      一、根据相关法律醉驾扣车几日能取车新交法规定,交警扣车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取证调查交通事故原因,如果事故原因已查明,交警无权再扣车。交警对双方赔偿问题,只有在双方都愿意的情况下,才组织调解。交警无权以赔偿为由扣你的车。最佳方式:先找办案民警,要求出具责任认定书,并要求办理放车手续。知......


·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条件是什么?全资子公司属于唯一的一家母公司,而且全资子公司只有一个法人。该种公司类型是在改革开放时期出现的,但在当时是不具有法律地位的,直到《公司法》出台后,全资子公司才成为一种具有法律效益的公司类型。设立子公司的条件多样,必须满足国家法律的......


·不动产有留置权吗?有哪些情况
      不动产有留置权吗?有哪些情况一、不动产有留置权吗?根据《担保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留置权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不动产和财产权利不得作为留置权的标的物。二、留置权可适用于哪些情况?1、留置权可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按照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应当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


·报复陷害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公民拥有的民主权利中包括了批评权、申诉权、控告和举报权。而要是公民向相关机关行使这些权利的,是正当行为,但有的人却因此而对公民打击报复。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在满足了相应立案标准的情况下,才能以报复陷害罪追究行为认定的法律责任。那么报复陷害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我......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有哪些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有哪些生活中我们的知识产权的应用主要指包括个人与企业单位两个部分,企业和和人通过合作把专利技术发挥到最大的价值。那么最为合作方的企业对于知识产权应该怎么进行保护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吧?对于一个研发技术的企......


·拾到遗失物拒不归还的处罚
      拾到遗失物拒不归还的处罚很多人认为,自己捡到的东西就是自己的,即使别人发现也不用归还给别人,其实,这个思想本质上就是错误的。如果数额过大,拾得别人的遗失物拒不归还的话,甚至还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那么,什么东西算是遗失物呢?如果拾到遗失物拒不归还的话会受到怎样的......


·房屋是我们人类安居的地方,如果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比如墙壁开裂
      房屋是我们人类安居的地方,如果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比如墙壁开裂等等。那么我们的生命和财产就有可能受到威胁。在现实生活中,因房屋质量而引发的纠纷不在少数,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要懂得运用法律的知识来维权,那么,农村房屋质量纠纷应该怎么处理?请看下文。一、常见的房屋质量......


·离婚协议约定双方无共同财产,离婚后能否就未分割的财产另行起诉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70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的标准是怎样的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的标准是怎样的?电气工程在目前建筑工程中的重要性非常大,直接影响整个工程的后期效果,可以说是工程的核心。不论是工业还是民用建筑,都依赖电气工程来实现正常的运行,因此电气工程的质量的验收就必须要进行严格把关,那么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盐城市大丰区看守所
    盐城市大丰区看守所由大丰市看守所改建而来,位置在盐城市大丰区......


·苏州市各区(县)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联系电话、受理办公时间
      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


·借款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借款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列两种情况:一、一方要求变更和解除;二、法定变更和解除。一方要求变更和解除,必须征得对方的同意,达成变更和解除借款合同协议,未达成借款合同解除和变更协议,单方不得解除合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法定变更和解除借款合......


·我国对企业融资的法律监管有哪些
      我国对企业融资的法律监管有哪些?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资金就是企业的生命,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就必须进行融资。融资涉及一国的金融安全,因而世界各国都对其进行监管。那么,我国对企业融资的法律监管有哪些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


·商业车险 违停应该怎么处罚?
      商业车险违停应该怎么处罚?一、违章停车是不是扣分,主要看在哪里违章停车1、市区内停车,或者没有及时驶离这种违章停车情况只罚款200元不扣分。2、高速公路上无故停车,或者在非紧急情况下在紧急车道上停车,将会扣6分,罚款200元。临时停车有什么规定......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您好,请问江西鹰潭的律师事务所有吗
·请问朋友借我钱,然后一直不还,金额不大1450,我能怎么解决
·和本单位签劳动协议改为和劳务公司签协
·我们公司托我工资,我该怎么办,能找劳动局san
·待遇,我在宾馆做电工工作了三年是因为我老婆生小孩我回去了12天
·交通事故,对方逆行骑电动车把我撞倒,可是后面对方电话不接,信息不回,拒不赔偿,怎
·我的地方别人强剂要做马路
·离婚单位集资房(没有产权)可以分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