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工程质量问题等级分类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工程质量问题等级分类是什么?
  
  我国的经济发展极为迅速因此各式各样的建设工程也在紧张的进行,每个人最为担心的就是这些工程的质量问题,因为工程的质量问题直接影响到日后的使用,严重的还会威胁到使用者的生命安全,我国对工程质量有严格的规定,那工程质量问题等级分类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程质量分级管理制度实施范畴为:
  
  1、建设指挥部领导:指挥、副指挥。
  
  2、建设指挥部部门负责人:工程、安质、计财、综合部各部室正副主任。
  
  3、建设指挥部专业工程师:工程、安质、计财部各专业工程师。
  
  二、工程参建各施工、监理单位及设计院现场指挥部的各级管理人员。
  
  凡纳入质量分级管理制度范畴的各级建设管理人员,必须以科学的管理标准,完善的岗位工作要求,认真按照规定的分级管理范围实施重点质量管理,使全部工程质量达到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三、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2)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2)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1)工程倒塌或报废;
  
  (2)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按国家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由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要加固、返工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事故。此外,由于施工安全问题,如施工脚手、平台倒塌,机械倾覆,触电、火灾等造成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以下四级:
  
  (1)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
  
  (2)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二级;
  
  (3)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为三级;
  
  (4)凡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
  
  4、特别重大事故: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起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上述影响三个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5、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列为质量问题。
  
  一般情况下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的事情就是在自己住的建筑物出现问题,严重影响自己的生活状态,甚至会威胁到自己的生命安全,我国的工程质量监管比较严格,就是在保障工程质量不出现任何问题。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工程质保金扣款流程有哪些
      工程质保金扣款流程有哪些法律规定?在生活中,由于建筑工程引起的事故数不胜数,特别是公共设施事故会导致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所以工程质量的安全是十分重要的问题,国家对工程质量保障做出了很多法律规定。那么国家对质保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上文对工程质保金扣款流程有哪些法律规定这个问题......


·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时间
      找工作是一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的事情。为了验证劳动者是否适应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能否胜任应聘的岗位,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初期,用人单位一般都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那么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时间是多长呢?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问题。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时间是多久根......


·正式工的对立词就是临时工,临时工的工资主要以日结的方式,与正
      正式工的对立词就是临时工,临时工的工资主要以日结的方式,与正式工有很大的差别。在我国随处可见临时工,而且临时工的福利待遇存在很多问题,如辞职。那么,我们在下文和您聊聊临时工辞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临时工辞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劳动法16周岁是童工吗,用人单位录用违不违法?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必须通过劳动合同才能确立起双方的劳动关系,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劳动关系都是合法的,就算是有劳动合同作为凭证也不能证明其合法,就如用人单位与童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那么按国家劳动法16周岁是童工吗?如果用人单位录用违法吗?????一、16周岁......


·手指骨折工伤鉴定为几级?
      在我国,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我国的工伤分为十个等级,按照损害的严重程度来划分。不同程度的工伤,赔偿的项目和赔偿标准不一样。那么,手指骨折工伤鉴定为几级?我们为您解答。一、手指骨折工伤鉴定为几级?骨折如果没有后遗病症的话......


·离婚决心已定,顺利离婚的方法
      1、争取协议离婚如果夫妻之间有协商的可能,一般建议达成离婚协议后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这样对于双方和孩子来说,影响都小一些。2、积级寻求法律帮助如果协商无望,及时寻求法律帮助是非常必要的。至少可以帮你分析一下利弊,为后面的诉讼做些准备。有些人对法......


·陕西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怎么用
      陕西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怎么用一、陕西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怎么用?劳动机械材料定额,动态机价表。水利水电工程培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的勘测、规划、设计、施工、科研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能在水利、水电等部门从事规划、设计、施工、科研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


·离婚诉讼应该收集那些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在离婚纠纷案件中,“谁主张,谁举......


·解除劳动合同争议中劳动者工资标准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1、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


·认定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
      重婚罪的自诉人要提起自诉,最重要的是收集证据,证明对方与他人确实在外以夫妻名义生活。要证明对方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就要靠自己搜集证据,那么,在实际案件中,认定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一、认定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要取得重婚罪证据必......


·公司法人代表变更手续中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个,而成为法定代表人需要满足相应的资格。但是,日后也是可以进行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过要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那么在公司法人代表变更手续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公司法人代表变更手续中需要哪些......


·广州房屋赠与过户费用是如何计算的,需要哪些手续?
      由于现在国家开始征收遗产税,而且遗产税的税率还是比较高的,这个时候很多人便开始考虑是否可以将房屋直接赠与给自己的亲属。对于房屋之间的赠与过户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的,那么广州房屋赠与过户费用是如何计算的,需要哪些手续?下面给您介绍下。一、房屋赠与费用计算1、营......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上海市宝山区看守所
    上海市宝山区看守所地址在宝山区月罗路2101号,来访路线:沿着月......


·股东债转股对公司的出资用以偿还公司债务,是否构成抽逃出资?
      认定抽逃出资要同时构成两个要件,即1、验资后转出资本的行为;2......


·怎样去法院起诉离婚手续是什么
      在婚姻关系中,严格的来说夫妻双方还要走过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但是纵观现如今的婚姻关系,在结婚以后,总是因为各种各样的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最坏的结果就是离婚,结束双方的夫妻关系。不管是协议离婚或者是诉讼离婚,都是有一个过程的。下面我们要为......


·强奸罪怎样定罪量刑,强奸罪是如何处罚的
      强奸罪是侵犯妇女性权利的犯罪,女性一旦遭遇强奸,会对其身心健康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因此我国法律做了明确规定,构成强奸罪的犯罪分子,往往要被判处刑罚。那么您知道强奸罪怎样定罪量刑的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一、强奸罪怎样定罪量刑......


·公司拖欠工资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一、接受行政处罚  1、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  劳动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如果逾期不支付,即会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  2、接受人社部门的处罚  具体地,根据以下情形接受相应的处理:......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交通事故我方次要责任车辆接近报废,驾驶员受伤已出院6个月可
·我在2018月产了第二胎,在前就为我大孩办理独生子女
·这个情况严重吗,我有个朋友他摩托车无证驾驶撞到人了
·赵律师你好,我这边购买的二手房,本来说两年就下证了,现在都三
·对方一点责任也没吗,我爸是保安
·婚姻,我与丈夫结果七年,我与丈夫结果七年,他是再婚,与我是第三次
·离婚协议,去年我跟我老公五一结婚
·双方私下签订装修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