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协议离婚不成怎么诉讼离婚

首页>>法律知识

    由于协议离婚的手续比诉讼离婚简便,同时办理起来也比较快,因此对于很多有离婚打算的夫妻来讲,往往会先考虑这种方式离婚,一般在协议离婚不成功的情况下,才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此时协议离婚不成怎么诉讼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协议离婚不成怎么诉讼离婚
  
  1、起诉离婚要具备下列条件: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2、起诉离婚,确定正确的法院管辖至关重要,具体来说:
  
  (1)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具体的法院管辖
  
  ①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管辖的法院是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管辖的法院是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③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离婚管辖的法院是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
  
  二、协议不成怎么提起离婚诉讼
  
  1、协议不成也不能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况:
  
  (1)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①女方在怀孕期间;
  
  ②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③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确有必要”的情形比如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具体的“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参看审判实践,具体审判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2)无论哪一方提出的离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①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②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③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现役军人作为普通公民,其离婚一样受到上述限制,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性质,法律作出了另一个限制,即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破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经过上文的分析之后,您应该已经清楚协议离婚不成怎么诉讼离婚了吧。虽然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都是法定的离婚方式,但具体在离婚条件、需要的材料、办理流程上面都是不一样的。很多时候起诉离婚都会涉及离婚财产分割,这种情况下法院收取的案件受理费自然也就会比较高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夫妻双方出轨离婚财产分配办法是什么?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会对离婚财产做出分割,对于分割办法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签订离婚协议,协商未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决,给双方一个公平公正合理的结果。那么,夫妻双方出轨离婚财产分配办法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一、夫妻双方出轨离婚财产分配办法是什么......


·起诉离婚财产会冻结吗,会冻结哪些财产
      现在在法院我们从常常能够看到关于离婚的案件,这些离婚案件大部分都是由于财产的纠纷引起的,因为现代人都比较务实,提到经济方面的问题大多数人都是不肯让步的,这就导致离婚的财产纠纷问题出现。有些人说离婚财产纠纷会冻结财产有的说不会,那起诉离婚财产会冻结吗?冻结哪些财产呢?在离婚诉讼......


·新婚姻法二婚的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新婚姻法二婚的财产分配是怎样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二婚的财产分配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处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1)夫妻一方特有财产的处理: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归个人所有。(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当事人因离......


·遇到家庭暴力能离婚吗
      遇到家庭暴力能离婚吗很多女性遭受家庭暴力之后都不知道该怎么办,还有女性朋友问遭受家庭暴力能离婚吗?当然,遇到这种事情,就应该收集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不过问题又来了,她们也不知道如何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介绍。一、遇到家庭暴力能离婚吗《婚姻法》......


·合同终止的事由都有哪些
      合同终止的事由都有哪些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不仅有可能出现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况,同时还有可能以为一些情况的出现而让合同终止。那具体来说,究竟能够导致合同终止的事由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在出现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情形时,......


·有血亲关系办了绝育证明可以结婚吗?
      《民法典》中禁止近亲之间结婚,这主要是担心婚后生育的子女患病的概率增加,不利于优生优育。于是有的人就在问,那要是有血亲关系办了绝育证明的,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办理结婚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有血亲关系办了绝育证明可以结婚吗?我国民法......


·法院调解的特点
      法院调解与当事人和解及其他组织的调解相比较,具有如下特征:  1。法院调解,是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主持下进行的,由此达成的协议,是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活动同当事人的处分行为相结合的结果。所以调解与当事人和解有显着区别。和解,是在没有第三者参与下,完全由当......


·女员工哺乳期规定
      哺乳期是是女员工哺育婴儿的时间,因为在这个时间段内,可能和用人单位会存在一些问题。一些用人单位可能以此为借口对于女员工斥退或者做其他处理。那么法律关于女员工哺乳期规定是怎样的呢?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一、女员工哺乳期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五条......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政诉讼可以么?
      发生交通事故后,常有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满的情况,而行政诉讼又是公民维护的一个重要手段,那么针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政诉讼可以么?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应该怎么办?下面我们简单回答下这些问题。一、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否申请行政诉讼?公安机关......


·配偶有精神病的可以离婚吗
      可能有的人在婚后,因为生活和工作的双重压力,从而导致自身精神失常,并患上了精神疾病。此时如果配偶想要离婚的话,不经会有所疑问,到底自己的配偶有精神病的话,此时能不能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了解详情吧。一、配偶有精神病的可以离婚吗《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


·合同什么时候成立?
      合同法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合同成立的时间,因合同的种类不同而有所区别。不要式合同,以受要约人表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要式合同,须双方依法定形式办理特定手续后,还必须交付标的,合同才告成立。书面合同成立的时间,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或者当事人对合......


·虚假离婚有法律效力吗?虚假离婚的分类
      虚假离婚包括欺诈离婚和通谋离婚,当然这两种情况是有些不一样的,前者是为了达到离婚目的,后者则是为了其他目的而离婚。那么虚假离婚有法律效力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虚假离婚有法律效力吗?(1)虚假离婚当事人均未与第三人结婚的,其离婚可......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相关内容
·涟水县看守所
    淮安市涟水县看守所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涟城镇政法路3号,是涟......


·徐晨光律师走进枣庄广播电视台“市民热线法治版”直播间解答法律咨询
      2月1日,山东京杭律师事务所徐晨光律师走进枣庄市人民广播......


·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应如何确定?
      1、《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


·狱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狱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发布时期:2001-03-09) 第一条 为了及时打击狱内在押罪犯的又犯罪活动,确保监狱的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的有关规定,针对狱内又犯罪活动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监狱发现......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怎么写,有哪些方式?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怎么写,有哪些方式?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怎么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再审案件,在审理到结案有无期限规定?
·房屋开发商未办理下贷款直到现在,现在把全款付清,未拿到钥匙,前几取暖物业需缴纳
·请问可否在要求公司赔偿?
·公司以连续亏本为由,来强制要求员工转岗。或者离职,还
·法院有结案率这一说法吗?
·开不正规按摩店老板娘被抓会判刑吗?
·我在淘宝买了个手机700。卖家要求发红包说资金周转问题。我就发700。然后到货之后还要再给快
·请问第九根肋骨骨折能申报评残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