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欠款如何起诉,欠款的解决办法还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欠款如何起诉,欠款的解决办法还有哪些?当他人欠钱不还的时候,最便捷的办法就是提起诉讼,让法院来强制其还钱,但是很多当事人在起诉时,往往不愿意聘请律师,但是自身又不知道该如何起诉。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为下文为您讲解欠款如何起诉,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欠款如何起诉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起诉的程序主要是以下几点:1、以公司/个人的名义写起诉状;2、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提供证据(欠条、其他书面证据);3、等候审理,一般案件6个月法院审结,6个月不能审结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4、等判决生效后,对方不还钱,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对方没钱,可申请保全对方的房屋)。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在起诉时,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火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二、欠款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由上可知,如果他人欠款不还,我们起诉时首先要提交起诉状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当然,如果当事人不想起诉债务人,也可以和债务人协商让其还钱。要是你还有想要了解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获得解答。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额度限制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额度限制债券发行有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之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的规定也是比较多,债券法对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额度限制也是有着明文规定的。所有的债券发行额度必须根据公司的实际的负债能力来决定,不能超额发行,不能对债券持有者的利益不负责。接下来,我们将详......


·集体所有制企业拆迁赔款归谁以及赔偿标准是什么?
      集体所有制企业拆迁赔款归谁以及赔偿标准是什么?其实现在的很多的企业都是因为想要减轻自己成立时负担,而就选择的集体所有制的方式的,但是当这样形式的企业遇到了国家政府需要征地拆迁,那么集体所有制企业拆迁赔款归谁还有赔偿标准就会成为您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了。集体所有制企业拆迁赔偿归属......


·贷款担保的风险有哪些
      贷款担保的风险有哪些在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的时候,需要小心了,此时你作为贷款担保人,是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的。那到底贷款担保的风险有哪些呢?具体又需要承担哪些责任?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贷款担保人有风险吗?作为贷款担保人肯定要承担贷款风险,但通常不是刑事责任......


·借条写错了要如何处理?
      借条写错了要如何处理?在生活中,签订过合同的人都知道,在合同里写明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的当事人依法享有权利,并履行义务,可以说合同成为双方当事人行动的指南,因此,合同对当事人来说很重要。那借条写错了要如何处理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借条写错了要如何处理?借款......


·企业债务清偿的原则有哪些
      企业债务清偿的原则有哪些一、企业债务清偿的原则是什么债务清偿是企业债务运动即借债一用债一还债中的必然现象和重要环节。企业要开展好负债经营活动,必须摒弃我国目前企业之间不正常的债务拖欠现象,遵循在债务清偿中应当遵循的一些原则。(1)实际履行原则,也称实物履行原......


·证据调查的形式及分类是什么样的
      证据调查的形式及分类是什么样的我国法院在审判案件的时候一般会根据相应的证据来进行判决,没有证据,就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因此证据环节是法院审判案件的关键。那么,证据调查的形式及分类是怎么规定的呢?接下来,就由我们带着您一起来学习一下吧!一、证据调查的形式(一......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多笔债务,财产不足以全部清偿时,债务清偿的顺序
      1.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


·单位行贿罪主体包括了哪些人
      关于行贿犯罪,此时要区分一下是自然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如果是单位犯罪的话,那构成的就不再是行贿罪了,而应该是单位行贿罪。这与行贿罪是两种不同的罪名,因而在具体的处罚上面也是不一样的。那具体来说单位行贿罪主体都包括了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单位行贿罪......


·申请专利的特别规定
      申请专利的特别规定是指专利申请涉及到新的生物材料,该生物材料公众不能得到,并且对该生物材料的说明不足以使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实现其发明,申请人申请的专利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不仅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还必须履行下列手续:一、......


·参与网络诈骗法律责任都有哪些
      参与网络诈骗法律责任都有哪些?科技的进步具有两面性,就以网络信息技术来说在加速信息流通的同时也给给位网民带来了风险,特别是个人信息的泄露使得我们经常接收到骚扰电话,甚至有人因此上当受骗。为了加强这方面的监管力度,公安部门除了从严打击这类犯罪行为外,还会追究他们......


·企业破产清算财产顺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财产顺序是什么?一、企业破产清算财产顺序是什么?1、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2)破产案件诉讼费;(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2、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


·现实中对方出轨要起诉离婚怎么办
      生活中,无论哪一方有出轨行为,其实夫妻双方都是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不过要是出轨的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就有点恶人先告状的味道了。不过此时,只要符合规定条件,法院都是会受理案件的。那现实中对方出轨要起诉离婚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对方出轨如何提......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相关内容
·丹阳讨债
    丹阳讨债律师代理讨债法律事务,为镇江市丹阳市企业和个人提供债务......


·“拼车”收费遇尴尬:合理不合法
      为节约养车成本,一种邀集多人同乘一辆私家车上下班的“拼车”现......


·河南司法鉴定费用是多少?
      司法鉴定是可以辅助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能够正确有效的处理案件,避免出现误判等情况。而如果法院需要当事人去做司法鉴定,往往会在审理案件之时就需要其去做鉴定。而地理位置不同,所需要的鉴定费用也不同。对于河南省的当事人来说,河南司法鉴定费用是多少呢?和......


·法律关于夫妻财产问题有哪些规定?
      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如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


·广西征收土地赔偿标准
      广西征收土地赔偿标准相信征收土地对于广大的农民朋友们一定不是陌生的词汇,在政府征收土地期间,最常听到农民们讨论的就是征收土地的补偿问题,毕竟土地被征收后,农民们只能依靠补偿款进行生活、生产。那么,最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请问可以说下上海商品房预售证办理条件吗?
·你好!请问一下去年8月10号大概被送到江阴看守所的洪锦山宣判
·超生落户,我超生了一个孩子在丈夫那里接受了处罚可以在我这里报户口吗我们夫妻户籍不
·小产权房是否可以转让给城里人
·2019年10月20号,在业务员误导下,买了一份30000元
·能获经济学补偿吗,我在公司工作满四年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被申请人一直在在打工!家里面的房屋转由被申请人父亲所有怎么办
·父亲对大儿子不管不顾,对自己七八十岁的父母不赡养,对后妈生的小儿子样样都管难道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