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交通规则中的扣分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首页>>法律知识

    交通规则中的扣分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自我国交通法规中对驾驶人的交通违章实行扣分处罚以来,就提高驾驶人安全意识、减少交通违章行为起到了良好的效果,由于按照计分规则每名驾驶人一年只有十二分,因此,只要有一两起较严重违章或稍多点轻微违章行为,当年计分就会被扣完,驾驶人因驾照失效丧失驾驶资格,只有重新学习考试恢复计分,那么,交通规则中扣分处罚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对于一次扣十二分的,包括酒驾、超载、肇事逃逸、无照驾驶、不挂车牌或伪变造车牌,在高速公路违规停车、倒车、逆行等十一种行为,一次扣六分的,包括闯红灯、超速、占用高速应急车道、不避让校车等十四种行为,还有一次扣三分的十二种行为和一次扣两份的十一种行为。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租赁房屋交接手续有哪些?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随着如今人们的生活水平和收入提高,房价也愈涨愈烈。虽然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但农村人口依旧占半数以上。很多外出务工人士无法支付高额的房价,对租房的需求也随之扩大。那么租赁房屋交接手续有哪些呢?需要注意什么问题?为您解答。一、租赁房屋交接手续(一)租赁双方签合同,发生定金或租金,押......


·汽车维修纠纷维权“三步走”
      汽车维修纠纷维权“三步走”汽车维修纠纷维权三步走一、保修期内的车辆,一定要到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和保养,以免失去索赔权。而已经过了保修期的,则应认清汽修厂的资质和等级,选择证照齐全、技术水平好的厂商,以保证维修质量。二、在汽车维修完毕后,不要急着离开,要记得复核车辆和维修结算......


·交通维修工程质保期有多长?
      交通维修工程质保期有多长?建设工程出除了需要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之外,还需要在建设工程完工之后,约定一定期限的保修期,保修期的存在是为了方便工程完工之后,在一定时间里施工方需要履行维修的义务。那么,交通维修工程质保期有多长?详情参考下文。一、什么是质保期?质......


·培训合同什么情况下交违约金 为提高劳动者自身的服务水平,企
      培训合同什么情况下交违约金为提高劳动者自身的服务水平,企业往往会对劳动者进行各种培训,其事先可能会和劳动者签订培训合同或者在劳动合同中规定有关培训的条款。身为劳动者的我们可能会产生各种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培训合同什么情况下交违约金,今天我们就带您了解有关培训合同的知识。一、合同......


·报废车辆肇事谁来赔
      报废车辆肇事谁来赔一、报废车辆肇事谁来赔所谓报废机动车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车污染排放标准的机动车。报废的机动车本身的安全系数已经大大降低,继续上路行驶会给他人的人身生命财产安全带......


·申请终止清算后会有哪些
      申请终止清算后会有哪些结果?开办公司是很辛苦的一件事,在日常生活中,并不是所有企业都能长久经营并且蒸蒸日上的。无论是市场的原因还是企业领导者自身经营不善或者纯粹就是运气不好,有不少人会面临企业终止清算的问题,这是一个残酷的现实。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终止清算的具体内......


·最新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就将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


·没有工作抚养费判多少怎么判
      一、没有工作抚养费判多少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社会抚养费是罚款么,性质是什么?
      我们不难在新闻上看见中国的人口增长迅速,但是实际的利用资源有限,国家为了减少社会压力对于普遍超生现象作出一些规定,为了控制人口对于养育多个子女的家庭需要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那么社会抚养费是罚款么,我们今天就来看一下性质是什么。一、社会抚养费是罚款么,性质是什......


·聚众斗殴罪如何赔偿,有什么法律责任
      聚众斗殴,说白了就是一群人打群架,这样的行为是会造成人员受伤的,严重的甚至还会导致人员的死亡。此时,就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那么您知道聚众斗殴罪如何赔偿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聚众斗殴罪如何赔偿(一)没有造成重伤或死亡的后果聚众斗殴没有造成重伤......


·陕西西乡农村房屋买卖怎么进行?
      现今社会,生活在灯火辉煌、车水马龙的城市的人们越开越感觉到了各方面的压力,相比过去人人向往的城市生活,人们愈发地倾心于乡村田园生活,很多生活在城市的百姓也开始逐渐向农村发展,随之推动了农村房屋买卖,例如陕西西乡就是这样一个例子。那么您是否了解陕西西乡农村房屋买......


·(现汇)外贸合同书(二)
      合同    公司____(以下简称卖方)与公司____(以下简称买方)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  卖方卖出、买方购入商品。商品应符合下文第四条款中所确定的清单No1。该清单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价格和......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南京市秦淮区律师
    南京秦淮区律师致力于为南京市秦淮区的个人和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


·重庆市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电话、地址、位置导航
      重庆市万盛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电话:48276649  地址......


·著作权转让有哪些
      著作权转让有哪些特征一、著作权转让有哪些特征著作权的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其作品财产权部分或全部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著作权的转让具有以下特征:1、著作权转让的对象是财产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内容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工伤鉴定时都看什么材料?
      在建设工程中安全问题一直是确保的重点,不仅是建设工程还有其他工作岗位的劳动者都十分关注安全性问题。工作时发生事故就会造成受害者经济以及身体健康的巨大损失,因此规定工伤来弥补受害者的损失,受伤之后首先进行的是工伤鉴定,那工伤鉴定时都看什么材料......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不动产证中权利性质显示的是出让其他和出商品房有什么区
·李律师你好看到您之前受理过关于南京悦吉餐饮有限公司的案子
·监狱假释需要开无财产证明怎么开
·婚后父母部分出资购买房产离婚父母有权要回出资的钱吗
·你好,请问幼儿园有权利随便开除幼儿吗
·大足区十级伤残赔付标准。工伤。
·有关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我被朋友骗了3000元钱,他说帮我找份殡仪馆工作,在常州横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