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公司法人聘用合同应该怎么写? 公司自设立之初,就会有一个法

首页>>法律知识

    公司法人聘用合同应该怎么写?
  
  公司自设立之初,就会有一个法人,代表公司签署各项法律文件。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有时候会涉及到法人的变更,聘请到新的法人后,双方会签署一份合同,将各自的权利及义务规定好。这份合同比较重要,双方要确保内容完整全面。那么,公司法人聘用合同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了解下。
  
  公司法人聘用合同
  
  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股东: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或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鉴于:
  
  1、甲方拟聘用乙方担任甲方的法定代表人;
  
  2、乙方决定接受甲方的聘任,出任甲方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2013年3月3日起,至2015年3月3日止,聘用期为2年,为固定期限合同。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乙方报酬
  
  乙方报酬由本公司支付某某万元。每一会计年度进行年度进行支付,采用“上打下”的原则,即来年底结算后才能支付上一年的报酬。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受聘为公司的总经理后,对公司股东会负责,享有国家有关法律、本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和履行同等义务;
  
  2、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3、根据股东会要求,拟订年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报股东会批准;
  
  4、组织实施公司批准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5、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编制公司的各项具体规章制度,纳入公司管理体系中;
  
  6、聘任或解除聘任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外的公司员工;
  
  7、组织编制公司的奖惩、薪水及其他福利待遇的分配方案,经股东会通过后执行;
  
  8、受股东会委托代表公司参加各项社会活动;
  
  9、获得经股东会批准的报酬和其他福利待遇;
  
  10、主持和召集日常工作会议;
  
  第四条 乙方向公司做出以下承诺并承担如下义务;
  
  1、直接对股东会负责;
  
  2、将会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会越权;
  
  3、严格履行股东会授予的职责和权利;
  
  4、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定,维护公司利益;
  
  5、遵守国家法律及法规,包括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
  
  6、当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有冲突时,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和诚信的原则,此原则包括(但不限于)履行下列义务:
  
  (1)真诚地以对公司最大利益为出发点行事;
  
  (2)按赋予权利时原定目的行使权利;
  
  (3)亲自行使所赋予的酌情处理权,不得将其酌情权转给他人行驶;
  
  7、做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确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乙方禁止性行为
  
  1、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2、不组织实施公司批准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不参与聘任或解除聘任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外的公司员工;
  
  4、不参与组织编制公司的奖惩、薪水及其他福利待遇的分配方案;
  
  5、不参与股东会批准的报酬和其他福利待遇;
  
  6、不享有主持和召集日常工作会议权利;
  
  7、不得利用职位谋取私利。
  
  第六条 乙方违约责任
  
  1、对股东会作出的各种决议执行不力或者拒不执行的,由股东会给予警告、罚款、扣薪或者解聘处理。
  
  2、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里规定的权利与义务,造成公司巨大损失的,在每年支付报酬是扣除公司的损失部分;
  
  3、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不称职的,导致严重失误的。
  
  4、从事本合同约定禁止性行为,赔偿公司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股东会给予警告、罚款、扣薪直至解聘的处理。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八条 合同生效及文本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2013年 月 日
  
  综上所述,现在越来越多的公司采用招聘的方式选择合适的法人。双方谈好条件后,要签署一份公司法人聘用合同,在里面写清聘用期限、法人报酬及结算方式、法人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合同签订后,具备法律效力,此后双方就应该如实履行各自义务,等合同到期后,再决定是否续签。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在我国,人民法院是司法机关,虽然是国家工作机关,但仍是要收取
      在我国,人民法院是司法机关,虽然是国家工作机关,但仍是要收取一定费用来办理案件。诉讼费用是当事人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要向法院缴纳的案件受理费用。诉讼费用因案件不同而有所差别,案件标的越大,诉讼费用越高。今天,我们来看看诽谤罪的诉讼费用如何计算。一、种类在我国,依照国务院制定的......


·劳动仲裁工伤认定部门怎么进行工伤认定
      随着我国经济飞速的发展,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新兴行业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出来,因此所需要的就业岗位也在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人参加就业,就业就会涉及到劳动关系以及因劳动关系而产生的的劳动仲裁工伤认定问题,那么劳动仲裁工伤认定部门怎么进行工伤认定,下面将为您详细解答。一、......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者在日常生产作业中,应该明确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因为法律对两者的规定和保护程度是不一样的,如果是劳务关系,则很多权利得不到保障,很可能损害劳动者利益。下面由我们带您一起了解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认定的依据是什么?一、法律依据方面的区别劳动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错过做工伤鉴定的最佳时间怎么办?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如果办理了工伤保险是可以获得工伤赔偿的。工伤赔偿的具体数额根据劳动者的工伤鉴定结果来确定。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劳动者工伤鉴定的时间作了相关规定,那错过做工伤鉴定的最佳时间怎么办?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错过做工伤鉴定的最佳时间怎么办?......


·视力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从事电焊工作的劳动者来说,如果防护不当的话,容易眼睛受伤,导致视力下降。这时,劳动者应该通过做工伤鉴定来明确工伤等级及伤残情况,这样才好向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目前我国工伤鉴定等级分为十级,那么,视力工伤鉴定标准2017年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一、视......


·辞职后暂时不打算找新工作五险一金怎么处理
      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完善,我国的公民也越来越关注自己的利益得失。其中最让人关注的就是各个公司的的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我国法律对于五险一金的说明也非常的全面。可以说,一个公司最为复杂的环节就是五险一金的缴纳。那么我国的公司员工辞职后五险一金怎么处理暂时不打算找新工......


·计件工资怎么算 如何计算计件工资
      一、计件工资怎么算计件单价,指实行计件工资制时,企业为职工完成的每件合格产品(或某项作业)规定的工资支付标准。计件单价是根据工作物等级、相应的计时工资标准和劳动定额计算出来得,是支付计件工资的主要依据。所以计件单价是否科学合理,主要取决于正确确定工作物等级和劳动......


·在农村如果离婚了土地怎么确权
      一、在农村如果离婚了土地怎么确权?在《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对发生婚姻变化后的土地承包权权属做出了明文规定,依法保护离婚后当事人的土地承包权。但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即离婚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原有承包......


·以个人名义进行劳务承包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
      《建筑法》第十二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四)法律、行政......


·新婚姻法分居后的债务是否属于个人债务
      婚姻法和婚姻法解释(二)中对夫妻债务问题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那么新婚姻法分居后的债务是否属于个人债务呢?而夫妻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又该如何来承担?关于上述问题,我们在下文中为您一一进行解答。一、新婚姻法分居后的债务是否属于个人债务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判断标准除......


·离婚官司最多打几次?
      离婚官司一直是我们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离婚时夫妻双方的经济财产分割关系着双方切身的利益,因此双方对于自身情况的证明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离婚官司最多打几次,要注意些什么,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一、离婚官司最多打几次1、一般是一次庭就可以了,特殊......


·员工工伤认定时医疗费应当由谁交付?
      员工工伤认定时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前的医疗费......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缙云县看守所
    浙江省缙云县看守所位于缙云县下双龙村,靠近下双龙村卫生室,缙......


·珠海市看守所律师会见时间、会见手续、预约规定
      珠海市看守所会见规定:律师会见持介绍信、委托书、律师证办......


·交通事故责任处理办法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平稳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有了显著提升,越来越多的人购买车辆方便自己的出行,因此,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就逐年上升。对此,国家出台了交通事故责任处理办法为正确处理道理交通事故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处理程序以及责罚形式。下面,我们......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


·医疗损害责任官司中医务人员担责的规则原则
      医疗损害责任官司中医务人员担责的规则原则在公立医院与私立医院并存的环境下,医疗事故也频频发生。关于医院及医务人员是否应当承担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这个问题,法律上也做出了解释。那么在医疗损害责任官司中,医务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呢?为您......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像这样能断绝父子关系
·江苏南通唯一贷款的商品房可以强制执行吗
·想问下浙江省南湖监狱六监区电话号码多少
·因耕田发生纠纷被逮捕进原平市看守所现已四个多月了,至
·交通事故,我于2010年11月28日出了事故
·断绝父母关系如何走流程?????
·居民楼被恶意破坏该找那些部门维权?
·你好,我把车订好了押金都交了合同签了,银行手续办好,叫我们来提车到店里来又没车,这个问题怎么解决,这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