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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多久不给抚养费可以起诉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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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夫妻双方可能会因为感情破裂,最后通过
离婚
的方式来解决双方之间的感情问题,但是对于有孩子的家庭,他们不仅要面临着分割财产的问题,还要面临孩子
抚养权
的归属问题,孩子的
抚养权
,法院在审判时,通常都是考虑双方,哪一个更适合孩子成长。那么
离婚
多久不给抚养费可以
起诉
吗?
一、
离婚
多久不给抚养费可以
起诉
吗?
随时可
起诉
处理,准备以下材料:
1、
起诉
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
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
3、带
上诉
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
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
起诉
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
起诉
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
起诉
,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条
起诉
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抚养费标准
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离婚
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
医疗
费。所以,在
离婚
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
医疗
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3、抚养费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
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
离婚
是有协议
离婚
和诉讼
离婚
的,所有事情的前提都是先协商,对于孩子的
抚养权
,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成功的,按协议来,如果协商不成的,通过法院来判决。
江苏
卢燕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8951945636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7年
1776198262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7年
18921344401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3年
13147094815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6年
18656084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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