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交通事故车辆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当您意外发生交通事故时,为了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真正得到落实,您可能会申请交通事故车辆保全。那么您是否清楚地了解交通事故车辆保全的条件是什么?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细心解说。

一、交通事故车辆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1、诉前财产保全要向事故车辆扣留地的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不是受害人的要附加申请人与受害人的关系证明;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事故车辆的权属证明;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值的担保,如果是以他人的财产作为担保要求他人写的担保书。

2、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受害人希望通过扣留的方式将肇事车辆进行财产保全,以便今后的赔偿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3、而在民事纠纷中,虽然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讼保全或诉前保全,但诉讼保全只能是当事人提起诉讼以后才能向法院提出申请;诉前保全虽可在起诉前申请,但必须要提供担保并在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的15日内起诉,否则法院将会依法解除。

4、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肇事双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来确定是否要求申请人提供必要的担保,如果肇事车辆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话,则无需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也有责任的话,则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5、交通事故机动车车主,在事故中负民事赔偿责任,那么可以申请交通事故车辆保全。如果机动车车主在事故中不负民事赔偿责任,那么就不能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

1、交警部门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大约扣车15~20天,一般在车辆检测报告出来后五个工作日内放车,伤者应在此时间内通过法院对肇事车辆保全。

2、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扣留肇事车辆只能是为进行检验和鉴定,完成后应在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肇事车辆。

3、如果肇事车辆交强险、商业险俱全,肇事司机又不存在酗酒、逃逸或无证驾驶问题的,一般不用保全肇事车辆。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保全肇事车辆:

(一)肇事机动车方不支付医药费;

(二)肇事机动车方的保险金不足以赔偿当事人损失的。

三、注意事项

1、千万不能超过期限,一接到车辆技术检验报告,就应当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并提供担保,3天内必须要求法院作出裁定并送达给交警部门将车查封,避免交警将放车单开出。

2、诉前保全的数额必须适当,保全数额过低,对方可以交纳保全数额相同的保证金后解除对事故车的查封,如果事故车价值较高,则申请人的权利很难保障;保全数额过高,也不合适,会多交保全费。

3、准备好符合法院要求的担保财产及相关手续。法院要求提供的担保财产形式不一定相同,有的法院可以用本地房产证、行车证担保,有的要求现金担保,还有的要求担保公司担保,一定要提前咨询清楚,以免措手不及。

4、在诉前保全裁定作出后15日内必须向法院起诉,即便受害人仍然住院治疗,没有最终康复,也应当尽快起诉,否则,法院会解除查封,前功尽弃。

5、在起诉状中诉讼请求部分,一定要写上要求对方承担诉前保全费,如果不写清楚,法院判决中可能不予处理,增加诉累。

申请交通事故车辆保全的成功条件还有许多其它因素的影响,以及如何去申请也是一大疑问所在,如果您需要申请交通事故车辆保全,并且为此心存疑惑和不解,那么请您及时咨询我们,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为您争取更多的利益。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以前的单位没五险一金现在新公司交要注意什么
      五险一金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具有重要的意义。虽然五险一金是国家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必须缴纳的事情,但是也有的用人单位会拒绝缴纳五险一金。下面的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以前的单位没五险一金现在新公司交要注意的有关问题。一、以前的单位没五险一金现在新公司交要注意1、医疗保险必须交满25年......


·酒后驾车撞人逃逸如何处罚
      酒后驾车撞人逃逸如何处罚酒后驾车撞人的行为,在我国是有很大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此时就会根据《刑法》中的规定,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但要是还有逃逸情节的话,意味着肇事者的责任就会更重。具体而言,酒后驾车撞人逃逸该如何处罚呢?一、酒后驾车撞人逃逸如何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房屋买卖要交的税具体有哪些
      不管是进行房屋租赁还是房屋买卖,只要此时实际办理了登记,那么当事人就需要实际缴纳一些税费。当然了,房屋租赁的税费与房屋买卖的税费是不同的,那房屋买卖要交的税具体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房屋买卖要交的税具体有哪些买方:房屋登记费:80元/套,手续费:3元/平方米,印花税:0.5‰+5元......


·全款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是什么
      在房产市场如此火爆的今天,买一个二手房成为许多人选择的买房方式。而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很多人选择全款交易,不要每个月承担分期付款的压力,那么买房者在进行全款交易需要注意什么事项,全款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是什么?一、签署买卖合同网签。由中介促成的交易,必须通过中介的电子密匙网签合同,中介促成合同又让......


·交通事故该怎么分担举证责任
      不管是在处理怎样的事故中,关于举证责任问题一直都是很重要的,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也不例外。在现实中,需要当事人实际分担举证责任,这样才有利于事故的解决。那到底交通事故该怎么分担举证责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交通事故该怎么分担举证责任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常会遇到事故无现场目击证人,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唯一机关,它对各类案件制作的判决和裁定,......


·医疗损害责任适用过错归责
      医疗损害责任适用过错归责医疗损害责任使用过错归责是由法律原则解释的。如果患者在治疗期间受到人身损害,那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是有过错的。所以医疗结构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那么医疗事故责任需要承担什么呢?一、医疗事故责任的承担(1)确定为医疗事故......


·什么是行政监督?行政监督的主体有哪些
      什么是行政监督?行政监督的主体有哪些?一、什么是行政监督1、?行政监督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以及专设的行政监察、审计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广义的行政监督泛指党、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人民......


·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况有哪些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后,可能因为一些特殊的情况,而此时就要宣告专利无效。那么实践中,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况都有哪些呢?而宣告专利无效的程序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相关内容
·苏州市看守所
    江苏省苏州市看守所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故俗称“苏州市黄埭看守所”。苏州市看守所分为四个,分别为苏州市..看守所、苏州市第二看守所、苏州市第三看守所、苏州市第四看守所,均由于苏州市.监管支队管理。苏州市各看守所的定......


·南京市看守所
    南京市看守所地址:南京市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江东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北侧),内有女子监区,家属被拘留,需要会见、取保候审、从轻缓刑、无罪罪轻刑事辩护的,可以直接联系律师。★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


·常州市看守所地址、电话、导航汇总
      常州市犯罪嫌疑人集中关押在常州市市区西部西林,下属武进区、金坛区、溧阳市单独设立看守所,汇总如下:·常州市看守所地址:常州市西林邹傅路10号,位于市区西部。·常州溧阳市看守所地址:江苏省溧阳市罗庄路电话:·常州市......


·【成都刑事律师】如何发现刑事案件的辩点呢?
          【成都刑事律师】如何发现刑事案件的辩点呢?      我认为发现要走三步:..步清楚的看到案件的法律真实,就是证据证明的法律真实。第二步你头脑中必须有清晰的刑诉法的条条框框。你一方面要了解案情,一方面......


·解除实习协议证明怎么写,实习协议证明怎么写
      解除实习协议证明怎么写现在很多大学都会安排大学生实习,当然也有一部分大学生自己跑去实习,那么就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在实习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实习协议,那么解除实习协议证明怎么写?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解......


·婚后买房必须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众所周知,住房问题是夫妻双方不可避免要面临的一个问题。那么,婚后买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婚后买房必须写两个人的名字吗,这些问题由于涉及到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也是现在新婚夫妇所尤为关注的问题,下面由帮您解答上述问题。婚后买房必须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工伤保险问题常识
      近日出台的《关于工伤保险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北京),对工伤保险中有关问题提出具体处理意见。⊙雇主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意见规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为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雇主本人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雇主可以享受工伤保......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我父亲从事机动三轮车运输工作多年(无营运证
·孩子抚养费,我和我丈夫离婚不久
·我的一个朋友贩卖公交卡违法不违san
·怎么取得精神病司法鉴定书
·我今年66岁,我有儿子儿媳,他们在万州开车行业,收入一班,有
·我在怀孕期间公司办理了停薪留职公司还让我自己交了7个月月的个人保险,我可以起诉公司吗?
·如果没有鉴定上那么鉴定的费用有谁承担?
·在微信借钱给对方后被拉黑
·伪造交警责任划分书。骗得xx人寿意外保险金额三万元,。保险公司起诉,
·有微信欠条,就三千元,起诉怎么收费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