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北京请律师打官司要多少钱

首页>>法律知识

    北京请律师打官司要多少钱

我们都知道,律师是和打官司紧密联系的,如果当事人遇到法律方面的难题或者需要打官司的时候,就会委托律师来帮助你解决法律问题,但是每个地方律师的收费都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将为你介绍北京请律师打官司要多少钱,详情请阅读下文。

北京请律师打官司要多少钱

a、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服务收费标准;

1、侦察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15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15000元

3、一审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4000--45000元。

(1)二审、死刑复核、再审、审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2)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b、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代理人的服务收费标准;

(一)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标准

1、计件收费标准为每件3000--15000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

(1)标的额为10万元或10万元以下的,按照10%收费,最低为3000元

(2)标的额为1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照6%收费

(3)标的额为1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按照4%收费

标的额为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2%收费

(二)再审、申诉案件分别按照一个审判阶段确定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c、计时收费标准,100-3000元/有效工作小时

d、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e、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可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

f、下列刑事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按照不高于规定收费标准的5倍收费,协商不成的,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

(一)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律师办案时间明显多于同类案件的;

(二)案件涉及疑难专业问题,对律师专业水平要求明显高于同类案件的;

(三)重大涉外案件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律师的收费是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收费是不一样的,当然不同的地方收费标准也是不一样的,虽然有些案件委托律师花费比较高,但是确实可以给我们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要是你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解答。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公司股权转让风险的合同规避是什么?
      公司股权转让风险的合同规避是什么?在公司的成立发展和壮大中,股权的持有和转让是不可或缺的一个话题,合同的签订和审阅也是不可缺少的步骤,需要企业细心管理和排查相关相关程序,以便企业的正常运转和利益的获取。下面将就相关风险与您谈谈公司股权转让风......


·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行为有哪些
      在敲诈勒索案件中,有的行为人具体实施的行为可能包含有欺诈因素,但这种欺诈因素仅为敲诈勒索的“由头”或“借口”,而非敲诈勒索的实行行为,即并非本罪客观方面的行为。司法实践中,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行为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构成敲......


·虚假抵押物骗担保公司是犯罪吗?
      虚假抵押物骗担保公司是犯罪吗?(一)虚假抵押物骗担保公司的行为属诈骗罪虚假抵押物骗担保公司属于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


·票据公示催告是什么?
      票据公示催告是什么意思,如何进行公示催告?一、票据公示催告是什么意思票据公示催告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票据原持有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法,催告不明的票据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报票据权利,逾期无人申报,人民法院即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的程序......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江苏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899400889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相关内容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下圩村19号,邮政编码210036,原名南京市鼓楼区看守所,南京刑事律师前去南京市第二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无罪罪轻、缓刑辩护等。★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南京离婚女律师
    南京离婚女律师为婚姻家庭纠纷排忧解难,致力于婚姻家庭案件研究和实践,保障当事人在婚姻、财产、子女抚养这三大方面的合法权益,解决您婚姻家庭的疑难问题。☆南京离婚女律师谈涉外婚姻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特别规定,我国《婚姻法》具有明确的规定......


·南通律师谈担保的注意事项、担保债务的处理
      顾先生的朋友马先生向葛先生借款7.5万元,约定日前还清。顾先生在借条“担保人”一栏签上了自己的大名。可借款到期后,葛先生多次催讨,马先生避而不见。7个月后,葛先生就对顾先生紧追不舍。其实,顾先生无须担忧。因为,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的......


·郯城县李律师成功代理杨某诉周某变更抚养权..纠纷
      案情介绍:2009年3月19日,杨某(女)与周某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周小周由被告抚养,抚养费由被告自行负担,双方协商由杨某照顾孩子四年,周某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500元。离婚后孩子一直由杨某抚养照顾,周某未尽抚养照顾孩子的义务。为此,杨某要求周某支付孩......


·定金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定金合同是要式合同吗?定金合同是很多合同的一种,在我们的生活中,定金合同的使用是非常广泛的,很多的交易或者合作都会使用到定金合同,法律对于定金合同以及要式合同有详细的规定,但是很多人容易把定金合同和要式合同弄混淆,那么定金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不少夫妻在离婚的是都会因为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而产生纠纷。此时,肯定就无法协议离婚的,就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对抚养权做出判决。那么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的管辖法院该如何确定呢?本文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介......


·委托辩护的时间从何时开始
      只有在刑事诉讼当中,才会涉及到委托辩护的问题。此时,多数人会选择专业的律师来提供辩护,但这需要作出委托辩护的法律行为才行。那一般情况下,这个委托辩护的时间从何时开始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委托辩护的时间从何时开始1、自行辩护贯......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在培训学校新报了一个学*色彩的课程,我可以要求学校全额退款吗,如果学校不退我该怎
·婚姻家庭,我们结婚十三年了
·拆迁房买卖问题,你好!我想咨询先拆迁房买卖问题!我买了一套拆迁房
·我儿子从出生的现在六年了他妈妈一次都没有看过也没过问过,我可
·如何索赔,30日,30日,一个*人犯坐我出租车,然后挟持我
·求解,我给老板的个人账户汇款单我和他之间对数量和金额上有出入他却不肯给我打银行帐
·小产权房在离婚案中该如何分割
·什么是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
·我妈妈和我嫂子被人故意刺伤,我嫂子大肠小肠断裂,我妈妈肺子破裂,手术抢回一名,到现在还昏迷不醒,医
·老板欠工资没发,有张欠条,可以通过怎样的法律手段拿到工资啊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