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哪些情形下撤销假释,撤销假释的条件是什么

首页>>法律知识

    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按照一定条件的才能获得假释,然后提前释放。不过实践中,假释也有被撤销的情形。那究竟撤销假释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换言之,哪些情形下撤销假释?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撤销假释的情形有哪些
刑法规定获假释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法定情形之一,撤销假释:1、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新罪的性质和形式,也无论所犯罪行会被判处何种刑罚,都应当撤销假释,对所犯新罪进行判决,并把前罪未执行完毕的刑期和新罪判决的刑期,按总和刑期以下数罪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数罪的刑期并罚。2、获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满后才被发现所犯新罪,如果发现的新罪是在追诉时效内的,也要撤销假释,按第一条的规定处罚;3、获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有在前罪判决之后没有判决的漏罪,并且没有超过追诉时效,不论其漏罪的性质,应判何种刑罚,都要撤销假释,把前后两罪所判刑罚合并,在总和刑期以下,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数罪并罚的刑期。4、获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违反下列规定之一,撤销假释: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监督机关批准。
二、假释撤销后如何处理
(一)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犯新罪,无论所犯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都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即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再按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数罪并罚,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将其收监执行。(二)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如果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原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而且该罪没有超过追诉时效的,也应当撤销假释,对没有判决的罪作出判决,将新作出的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与原判决所判处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但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减掉。(三)在假释考验期内,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期间违反国家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说明犯罪分子在社会上仍具有一定甚至相当大的危害性,不宜再适用假释,应当依法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在对犯罪分子撤销假释并收监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刑法对撤销假释的法定程序没有具体规定,应当按照我国监狱法第33条的规定进行,即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期间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假释的建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撤销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假释的,由公安机关将罪犯送交监狱收监执行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撤销假释是对假释犯不遵守假释条件的惩罚方式之一,会被收监执行。关于假释撤销及撤销后处理办法的问题,实务中比较复杂,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你对此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相关的刑事律师,让专业律师帮助你分析解答。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滨州债权债务纠纷调解案例
      滨州债权债务纠纷调解案例一,案情摘要2010年6月至2013年4月,原告胡某某等109名民工为珠海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明业建筑公司)承建的滨州市滨魏高层一期住宅楼工程提供劳务,施工期间该建筑公司一直存在拖欠工人工资情形。截止到起诉之日,共拖欠......


·当事人未经上诉而直接申请再审,属于滥用再审程序的情形
      再审申请人虽主张一审判决存在错误,但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未提起上诉,亦未提供客观上导致其不能行使诉权的合理理由,其放弃法律规定的常规性救济途径,即应当承担该处分行为所致的失权后果。故二审法院以其未提起上诉为由对其不承担保证责任的主张不予审查并无......


·很多想要买房的人对买房的相关知识并不是很了解,小编要提醒大家
      很多想要买房的人对买房的相关知识并不是很了解,我们要提醒您一下,买房需要小心谨慎把手续办好,这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那么买房都需要注意些什么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新手购房须知,来帮助您了解一下。一、新手购房须知1、要确定买房目标买房前应该有......


·发包人没钱付工程款怎么处理?可以起诉开发商吗?
      “烂尾楼”是建筑工程发包人无力支付工程款最常见的后果之一,但发包人没有钱支付工程款影响不限于此,如施工单位、包工头、农民工等都会受到严重的影响。在这种情况出现时,那么作为实际施工的承包人该怎样处理,才能尽可能追讨工程款,是协商还是委托建筑工......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相关内容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位于秦淮区红花街道广洋社区罗家场,位置比较偏辟,周围都是农田菜地,可以从大明路进去,或者从南边岔路口宏运大道向北进去,大约2公里左右,如果需要刑事律师帮助,可以联系律师帮助处理。★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


·南京离婚纠纷律师
    南京离婚纠纷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及诉讼代理,为离婚人士提供离婚财产纠纷、离婚房产纠纷等离婚法律服务,包括离婚协议书,子女抚养、抚抚养权变更、财产分割、继承等。致力于保障当事人在婚姻继承、财产、子女抚养这三大方面的合法权益,处理遗产继承和财......


·梁某某涉嫌猥亵儿童罪、强奸罪、盗窃罪辩护词
      辩护词        (梁某某涉嫌猥亵儿童罪、强奸罪、盗窃罪)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安徽皋陶律师事务所接......


·金华市女律师积极参与企业法律服务
      金华市巾帼党支部志愿者服务队受邀参加了文化节,在短短的2个小时,律师志愿者共接待并解答了十余起法律咨询,涉及婚姻家庭纠纷,夫妻共同财产问题,家庭暴力如何救济,子女探望权如何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障,债务纠纷等,获得咨询者的好评。活动中还分发......


·郑州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郑州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郑州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办法》一、拆迁和补偿的原则1、在我区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市政公用设施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2、建设项目经城......


·管辖权异议二审裁定后原告是否还能撤诉?
      管辖权异议二审裁定后原告是否还能撤诉?对于二审法院对管辖权异议作出终审裁定后,原告是否还可以申请撤诉、一审法院是否还可以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的问题存在两种不同意见,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当事人可以申请撤诉、一审法院也可以裁定......


·试用期是如何确定的,试用期过长怎么办
      劳动者在工作时,一般都会遇到有关试用期问题。那么,劳动者在刚入职后,他的试用期是如何确定的呢?对于这个问题,虽然用人单位一般在面试的时候就告知了劳动者,但这仍难免会出现劳动者在入职后试用期发生变动的情况。那如果试用期过长劳动者应该怎么办呢?......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依照《国土资源部、最高人民检察院、**部关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
·律师好,  本人姓何希望跟前妻取消在珠海的
·阳江市看守所的电话是多少呀
·个人申请精神鉴定
·交通事故想请问怎么收费的我想请律师起诉
·离婚女方母亲以让女方跳楼为威胁不同意离婚,如何处理?
·9日早晨5点父亲被殴打致死
·在某某公司办0000元。分3期,现在叫我一次性还35000
·我之前是一名快递员,在黄埭镇韵达快递干了八天工资一分没拿到,
·关于国营企业变为民营企业在职职工是否应该买断工龄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