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网上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吗

首页>>法律知识

    现在是网络化的时代,很多事情通过网络就可以解决。并且现在除了一些必要事情之外我们更喜欢选择在网络上解决,这样可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可以在网上解除劳动合同吗?带着这个问题我们一下接着往下看看吧。相信可以找到答案。
  
  一.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辞职权: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通常称之为“辞职权”。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经过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劳动合同正式解除。2、特别解除权:《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不可抗力解除权:《劳动法》没有提到不可抗力解除权,但我国《合同法》对不可抗力解除劳动合同却有明确规定。所谓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是指因不能遇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或客观事件,例如水灾、火灾、地震、火山爆发、水灾等自然事件,或战争、罢工等社会事件以及法律、政令的变化等等,导致合同继续履行已不可能而解除。笔者认为,不可抗力也是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之一。劳动者行使不可抗力解除权时应当注意:并非一旦出现不可抗力均可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不可抗力已影响到劳动合同目的的实现时,才能导致合同的解除。
  二、 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我国《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在发生了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后,享有解除权一方的劳动者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后,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即告终止,无须获得用人单位同意。我们可以从上文看出,如果一方想要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必须提前三十个工作日进行书面通知才行。那么听过网上解除劳动合同也是一样的道理。我们可以通过邮件的形式,给单位发送辞职的报告,这样就避免了去公司的麻烦。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工伤认定书什么时间做出
      在工伤认定书中会记载认定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结果,而一般说当事人不服其实也就是对工伤认定书中的结果不服,而此时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那现实中,这个工伤认定书什么时候能够作出呢?这也是很多申请人比较关系的问题之一,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工伤认定书什么时间......


·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要求为保证质量有哪些
      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要求为保证质量有哪些规定?凡事都要讲求质量,人们何时也都在追求质量。优良的品质让使用时间延长,减少不必要的投诉和麻烦。质量评估可严格把握关卡,保证工程顺利。装修装饰中更是需要严格把握质量关,装修质量不达标将后患无穷,要交出满意答卷首先要遵守管理规章制度。来看......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是什么?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是什么?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的一般内容:一、制定目的:为了充分发挥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小组的职能,在建设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加强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及时有效地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使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职责是什么?
      作为劳动者,很多时候是被动接受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条件,适应一定的工作条件并完成要求的工作任务。如今社会竞争压力很大,很多人没有机会去选择和争辩。但是,作为劳动关系中较为弱势的一方,相应地应该得到特别的重视和保护。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就发挥着相当大的作用。那么,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职责有哪......


·长期股权投资的形式是什么?
      长期股权投资的形式是什么?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形式是什么?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区分企业合并的类型,分别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确定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2、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


·怎么对房产租赁纠纷处理
      其实不仅仅是在买卖房产的时候容易出现纠纷,就连在进行房产租赁的时候,有些纠纷的产生都是不可避免的。此时,既然纠纷已经产生了,那么当事人就应当积极的来处理。那么您知道现实中应该怎么对房产租赁纠纷处理吗?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怎样进行的
      就现在我国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来看,夫妻结婚之后不管时间多长,作为一方个人财产的部分都是不会转化为共同财产的,所以要是夫妻离婚也就不能要求对个人财产进行分割,能够分割处理的仅仅是共同财产。那一般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怎样进行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夫妻......


·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发生后,赔偿问题接踵而来。我国每个省份都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收入制定了相关赔偿标准。那么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有哪些内容?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让我们通过下文的介绍做一个了解。一、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根据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


·车人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随着道路上机动车数量的越来越多,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发生交通事故有可能是机动车和机动车相撞、追尾刮碰,还有可能是机动车和行人相撞、刮碰,车人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又是怎样划分的呢,为你解答。一、行人与车辆相撞怎么划分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


·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时,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显然是违法的行为。具体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一、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两种:1、存......


·刑事证人证言的效力怎样的
      刑事证人证言的效力怎样的证人证言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法定证据之一,但是由于其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因此对于它的效力问题一直都有争论。那么,证人证言的效力到底是怎样的了?请看下文我们介绍。一、证人证言的效力是怎样的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感知的案件情况向法院所作的......


·微信是现在人们使用最多的一款手机软件,微信诈骗已经成为了现在
      微信是现在人们使用最多的一款手机软件,微信诈骗已经成为了现在新型的网络诈骗形式。如果人们在微信上被骗的金额比较大时,应该选择马上报警,派出所会根据金额大小决定是否立案处理。那么人们使用微信被骗50元能报警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微信被骗50元能报警......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泰顺县看守所
    浙江省泰顺县看守所位于浙江省泰顺县罗阳镇北大街142号,是泰顺县......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研究
      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时代,我们享受着网络发达带来的种种便捷,......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解释
      随着经济发展,小汽车逐渐进入千家万户,但是因为驾驶技术参差不齐,交通事故概率近年来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很多事故车主对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解释了解的不是很多,为了更加正确的审理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介绍一下。一、关于......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隰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隰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临汾市隰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临汾市隰县的土地共......


·专项贷款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委托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受托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开户行:      帐号:  电话:       邮政编码: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那像这种请况我改怎么处理呢
·我办车带,车是二手车,在成都农行办的,协议上带款7000,利息是九厘,可放款显示0700,我
·长沙市经济适用房转商品需要补交多少钱
·13在本公司8楼下,楼上班,因下雨雨水飘进房屋内,地
·你好陈律师!我老婆在公司上班受伤不能上班公司是否开公资?
·超市元旦打折,但是东西比没打折的还贵,是不是欺骗消费
·解除同居关系患病方要求赔偿
·租用门面做化妆品,新店装修投资不少钱,门面交付租金一直是交付给男方,因为男方与女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